人物簡介
曹嘉祥(1864-1926),英文名字:Tsao Ka Hsiang ,字希麟。廣東順德人。中國近代警察制度的創(chuàng)始人。
1870年代,容閎促成清政府決定派遣學生留學美國,曹嘉祥考選入內(nèi),于1874年作為第三批幼童赴美留學。先就讀于哈德福特的WestMiddle Public School,1877年進入Hartford Public HighSchool,后來考入圣克勞大學學習理化。1881年,幼童留美事業(yè)夭折,曹嘉祥隨眾歸國,入天津水師學堂,畢業(yè)后供職于北洋海軍,歷任“鎮(zhèn)遠”鐵甲艦槍炮大副、煙臺水師提督署提調(diào)、北洋海軍兵備處一等參事官,曾參加中日甲午海戰(zhàn)并受傷。
1902年8月15日,袁世凱代表清朝政府在天津從外國列強手中收回天津統(tǒng)治權(quán),當日,天津巡警總局即告成立。曹嘉祥出任天津巡警總局首任總辦,但他在任上僅呆了八個半月,就因貪腐問題下了臺。
而后,曹嘉祥一直是袁世凱智囊中的重要分子。辛亥革命后,袁世凱篡奪了革命果實,出任大總統(tǒng),于1913年12月任命曹嘉祥出任總統(tǒng)府高等侍從武官,領海軍少將銜。1915年5月,升任海軍部次長,成為中國新式海軍發(fā)展的決策者之一。1921年辭職在上海閑居,1926年病逝。
創(chuàng)辦警察
1900年,八國聯(lián)軍侵入中國,先后占據(jù)天津和北京,而后簽訂喪權(quán)辱國的《辛丑條約》,規(guī)定“天津二十華里之內(nèi),天津全縣以至寧河縣境、塘沽、北海沿岸均屬管轄,不準中國軍隊駐扎”。
在這種情況下,袁世凱、徐世昌等人想出了以西式警察接收天津的法子。1902年8月15日,接收時,袁世凱命令地方官員率領這3000名警察長驅(qū)直入駐守天津,一方面維持社會治安,一方面實行軍事戒備。史載當時八國聯(lián)軍也啞口無言,因為袁世凱派來的不是軍隊,而是維持治安的中國警察,這和《條約》的條款毫無沖突之處。而在這關鍵時刻的具體負責人、執(zhí)行者便是曾就讀美國高校的第三批留美幼童出身的曹嘉祥,由他出任天津巡警總局首任總辦(后天津巡警總局改為天津南段巡警總局)。 在他的勤勉努力指揮下,天津市社會治安一掃過去的混亂局面,成為全國各省之冠,“有六個月不見竊盜者,西人亦嘆服”。巡警總局的設立和運行,使得天津的治安狀況得到很大的改善,讓剛剛經(jīng)歷戰(zhàn)爭創(chuàng)傷的天津民眾,從動蕩紊亂之中逐漸平復過來,巡警確實起到了舊式保甲、團練無法起到的作用。天津巡警總局的成功讓袁世凱堅定了推廣巡警的信心,“新政”時期的“北洋警政”聞名全國。鑒于此,慈禧太后下了一道諭旨,要求全國各地都要效仿袁世凱建立警察制度,使警察制度逐步推廣。
但另一方面,曹嘉祥任巡警總辦后,大權(quán)在握,利用各種手段搜刮民財,迅速暴富。在內(nèi)部,通過克扣兵餉等手段進行貪污;在外部,他利用手中的權(quán)力,訛索天津的富戶。由于曹嘉祥位高權(quán)重,被其訛索者冤無可申。而他的手下也上行下效,腐敗不堪,民間苦不堪言。于是轄區(qū)富戶和百姓,乃數(shù)其劣跡,向言官舉報,要求言官對其彈劾。 曹嘉祥與唐紹儀同為留美幼童,曹嘉祥是通過唐紹儀的關系而坐上天津巡警總辦位置的。在曹嘉祥遭彈劾后,唐紹儀在袁世凱面前極力為曹掩飾,但因社會影響太過惡劣,且貪腐事實俱在,于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3月,曹嘉祥終因貪污腐敗而被撤職。 這位天津第一任“警察局長”在任上僅呆了八個半月,就因貪腐問題被百姓轟下了臺,成為中國第一位因貪腐被撤職下臺的“警察局長”。
同學回憶
中國幼童的中學同學,后來在耶魯大學任教的菲爾浦斯(WILLIAMLYONPHELPS)教授,在其《自傳》中,專門設置有一個章節(jié)——《中國同學》,關于曹嘉祥的節(jié)選內(nèi)容如下:
我在高中最親密的朋友是CHO(這位“CHO”是曹嘉祥),他嚴肅而莊重,在那個時候已經(jīng)是一個有教養(yǎng)懂世務的人。在課堂上聽他解讀愷撒是一種博雅的教育。幾乎每個周末,CHO和我都要到西哈特福德去打獵,主要是打金翼啄木鳥和草地鷺,CHO有一把超過12英鎊重的獵槍,他可以終日毫無怨言地抗著他的這把寶貝槍,并且具有百步穿楊的好槍法。最后,當這些孩子令人遺憾地被召回時,CHO把他的這把獵槍贈給我,作為我們永久友誼的見證。在中國,聽說他參加了海軍,可后來沒有了下落。我們之間有過幾年的書信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