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1929年12月,參與浙西工農(nóng)革命軍一個支隊的組建工作,負責(zé)武器裝備。1930年1月20日,參加新渥暴動。失利后,轉(zhuǎn)入隱蔽斗爭。1930年5月,工農(nóng)革命軍編入中國工農(nóng)紅軍十三軍第三團。9月,紅三團攻打壺鎮(zhèn)失利后,在縉云、仙居邊境堅持斗爭。1933年4月,中共縉云縣工作委員會成立,任縣工委書記,活動于縉云、永康交界地區(qū)。1934年秋,在永康進行秘密工作時,被國民黨偵探懷疑被捕,他機智、沉著地回答敵人的審問,因無證據(jù),二個月后獲釋。出獄后,繼續(xù)秘密從事黨的工作。1935年8月20日,他和另一名紅軍,從黃余田到永康、東陽交界的紅軍游擊區(qū),當晚投宿永康界牌村。次日晨,被國民黨保安團包圍,他們奮起抵抗,打死敵班長一名,后因寡不敵眾被俘,在敵嚴刑拷打面前,浩氣凜然,視死如歸。當天下午,被槍殺在墳庵屋前的小山坡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