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曾任黎城縣政府科員、上遙區(qū)區(qū)長、縣抗日政府建設科科長、縣長,太行三專署合作科長,長治縣縣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歷任長治市市長、長治工礦區(qū)主任、國營342廠黨委書記、淮海機械廠黨委書記、山西省民政廳副廳長、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省檔案局局長等職。“文化大革命”期間遭迫害,回本村參加勞動。1975年6月恢復工作后任山西省檔案局副局長,1980年8月改任山西省檔案局顧問。1977年11月至1982年11月,為山西省政協委員。
抗日戰(zhàn)爭初期,在本縣參加了推翻國民黨縣政權,建立抗日民主縣政權的活動。解放戰(zhàn)爭時期,作為黎城縣和長治市政府的主要負責人,領導開展了土地改革運動、建立新生的人民政權,積極組織人民群眾參加上黨戰(zhàn)役等支前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在擔任長治市政府主要領導期間,為進行政權建設和民主建設,開展了“三反”、“五反”和抗美援朝運動,大力恢復和發(fā)展工農業(yè)生產做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