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孫承宗乃其家庭教師。房守士死后,他的門生孫承宗為其撰寫墓志銘,還有萬歷皇帝的諭祭文,還有史可法撰寫的一篇《明巡撫大同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贈兵部尚書房公守士傳》
據(jù)當?shù)亍斗渴献遄V》(卷首)記載,其官職如下:
初任戶部陜西司主事
二任本部云南司署員外郎事主事
三任本部貴州司署郎中事主事(主事相當于司務委員)
四任湖廣承天府知府
五任本省鄖陽府知府(知府相當于地級市市長,正四品)
六任陜西按察司副使(按察司副使四品相當于局長)
七任山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兼察使司僉事
八任山西按察使司按察使(按察使主管壹個省范圍的刑法之事)
九任山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十任河南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布政使,從二品相當于副部長)
十一任巡撫大同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副都御使,正三品,相當于廳長)
賜兵部尚書(正二品,相當于部長)
房守士為家族修創(chuàng)《房氏族譜》(后經(jīng)過4次大整修,延續(xù)至今,民國19年是第四次修訂,第五次修訂正在努力籌劃)
《房氏族譜》共分5卷,卷首、卷一、卷二、卷三、卷四。這是老人偷偷在文囗革時保存下來的。卷首主要記載房氏起源、房氏族譜序、敕旨、敕命、誥命、祭文、諭祭文、墓志銘、房守士的疏一篇,宅居志、墓葬志等。其余四卷則是記載世次排列。家族中每一個男性均被記載,且其妻子的姓氏,以及他的兒子,又三個兒子就記載子三依次為某某某某某某,如果沒兒子(包括有女兒無兒子)均記載:無嗣。
其家族的輩分從17世開始:嗣后(17世以后)命名以“昭錫承嘉若,伯良懋念從”為序一世按一字排列,不得任意另用別字致世次蒙混難辨,如有故違族長輿眾公議從重責罰!”
民國19年又序:如先命十世之字若是完盡,再用此“在修俊安祥,有德樹榮光”為序一世按一字排列,如有任意自改者,合族人等公議糾罰,絕不容恕!曾在恒山特景的懸空寺題寫“公輸天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