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經(jīng)歷
民國4年(1915),就讀平遙第一高級小學。民國10(1921),考入河汾中學,與侯士敏等人組織并領導了新文化書報互助團和河汾中學學生會,利用假期到農(nóng)村進行愛國主義宣傳和抵制日貨等活動。12年(1923),由侯士敏介紹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并任團支部書記。
投身革命
1924年,經(jīng)賀昌介紹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并到北京求學,與郝廣盛、陳高庸、陳顯文等發(fā)動成立全國性的進步青年組織“群新學會”,創(chuàng)辦《新時代》雜志。15年(1926),考入北京師范大學。次年,受中共黨組織派遣回太原工作。在中共山西省委領導下,成立“群新學會分會”,出版革命小報。山西總工會成立時任大會會場總指揮。同年6月,受中共山西省委委派回平遙工作,以群新學會平遙支會為基礎,吸收部分骨干分子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建立了中共平遙縣第一個黨支部。民國17年(1928)3月,回北平師范大學復學。次年,與張衡宇、郝德青、雷任民等成立“鏖爾讀書會”。出版《鏖爾》、《轉(zhuǎn)變》、《轉(zhuǎn)換》等革命讀物。19年(1930),北平師范大學畢業(yè)后,到天津南開中學任教,與定襄縣人胡熙庵成立了“左翼作家聯(lián)盟天津分會”。后為避開特務注意,離津赴河南省信陽第三師范任教。 蔣介石發(fā)動對鄂豫皖蘇區(qū)的第三次“圍剿”時,李為中共平漢鐵路南段特委起草了《反對第三次圍剿的宣言》。21年(1932),到太原進山中學任教,并參加成成中學的教聯(lián)組織活動。中共山西省特委決定由其任書記,組成“山西文化總同盟黨團”,開展抗日救亡運動。次年因宣傳抗日,被校方解聘。其后,以省特委特派員的身份赴崞縣(今原平)中學任教,辦起社會科學研究班,建立文藝團體“新芽社”,創(chuàng)辦《秋草》、《抗日半月刊》等革命刊物。并創(chuàng)建了中共崞縣黨支部,領導崞縣中學教師進行了驅(qū)逐貪污校長李興林和要求列席縣政會議等一系列斗爭活動。 太原地下黨組織被破壞后,李舜琴遭閻錫山當局登報通緝。民國23年(1934)秋,中共中央派任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代部長。隨即被國民黨抓捕入獄,受嚴刑逼供,堅貞不屈。民國25年(1936)出獄后,在北平市民委員會工作,后負責編輯黨內(nèi)刊物《公理報》。民國26年(1937)7月初,中共北平市委指定其任“西北參觀團”團長,到延安受到了毛澤東等的接見。后在延安陜北公學任教務科長。27年(1938)8月,調(diào)中央組織部工作。后又任晉察冀邊區(qū)黨委秘書長、晉察冀一地委宣傳部長等職。解放戰(zhàn)爭期間,歷任察哈爾報社社長、中共察哈爾省委研究室主任、察哈爾省文教廳廳長等職。
新中國成立后
新中國成立后,歷任中共中央華北局文教處處長和國家教育部工農(nóng)速成中學司、民族教育司、師資培訓司、業(yè)余教育司等司長,長期從事教育研究工作。為全國政協(xié)第三、第四屆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