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名諱:韓虔
在位:韓景侯元年至韓景侯九年(前408-前400年)
謚號:韓景侯
先君:韓武子
嗣君:韓烈侯
晉烈公十三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韓景侯六年,公元前403年),威烈王姬午冊趙烈侯趙籍、魏文侯魏斯、韓景侯韓虔為諸侯。
韓景侯元年(前408),韓攻鄭,取雍丘(今河南杞縣)。次年,為鄭敗于負黍(今河南登封西南)。五年,與趙、魏合兵攻齊,入齊長城,三晉聲威大震。六年,被周天子正式冊命為諸侯。
晉桓公二十年(周烈王七年,韓懿侯六年,前369年),桓公為趙成侯趙種、韓懿侯韓若山所迫,遷居屯留(今山西屯留南),晉國亡。
政治改革
以“術”治國 韓景侯時期,韓國政治混亂,法律、政令前后不一,群臣吏民無所適從。韓景侯實行改革。申不害提倡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體制,主張以“術”治國。
具體方法 申不害所講的“術”,主要是指國君任用、監(jiān)督和考核臣下的方法!靶g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君臣之能者也。”(《韓非子·定法》)國君委任官吏,要考察他們是否名符其實,工作是否稱職,言行是否一致,對君主是否忠誠,并根據考察的結果進行賞罰,提拔重用忠誠可靠之臣,貶除狡詐奸滑之人。
最好采取隱密的權術,表面上不露聲色,裝作不聽、不看、不知,使臣下捉摸不透國君的真實意圖,實際上卻可以聽到一切、看到一切、知道一切,這樣就可以做到“獨視”、“獨聽”,從而“獨斷”。韓景侯時期,申不害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史稱“申不害相韓,修術行道,國內以治,諸侯不來侵伐”;“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史記·老子韓非列傳》)。需要指出的是,申不害的改革有很大的局限性,效果遠不如魏、秦等國。
韓景侯時期的韓國在現在的河南一帶,《史記》上有這樣的記載:“韓之先與周同姓,姓姬氏。其后苗裔事晉,得封於韓原,曰韓武子。”也就是說,韓國祖先最初是被封于“韓原”這個地方的。致韓厥之時,列為晉國六卿之一,即“晉作六卿,而韓厥在一卿之位,號為獻子”。
獻子之子宣子徙居州。宣子子貞子徙居平陽。至于“鄭”這個地方,最初不是韓的領土,而是另外一個諸侯國——鄭國!妒酚洝酚涊d“哀侯元年,與趙、魏分晉國。二年,滅鄭,因徙都鄭!蔽覀冎,春秋與戰(zhàn)國分野的標志就是韓、魏、趙的三家分晉。所以,說戰(zhàn)國時期的韓國都城應該是鄭!妒酚洝酚涊d韓景侯時期韓的疆域范圍:“九年,秦虜王安(韓最后一個王),盡入其地,為穎州郡!币陨腺Y料說明,韓的領土范圍大致應是黃河以南,故不包括河北,在穎水之濱,故在河南界內,鄭州、洛陽之間,西北與山西接壤,南不過淮河一線(當時是楚地)。
農業(yè)措施
韓景侯時期的韓國,鐵制農具已廣泛應用于農業(yè)生產,鐵耕'已是很平常的事情。建國后考古發(fā)現的鐵制農具主要有:鐵鏵,镢,鋤,鐮等。鐵農具的推廣和使用,有利于大量荒地的開墾和耕作效率的提高。
韓景侯時期牛耕在戰(zhàn)國時期更加普遍。鐵農具和蓄力的結合,為深耕細作提供了條件!俄n非子外儲說上》說:“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如果沒有畜力和鐵農具,深耕細作是不可能的。
農民在長期的耕作實踐中,生產經驗更加豐富,他們已經能從土壤的色澤,性質和肥沃程度去認識和區(qū)別土壤,因地制宜地進行耕作,農民已很重視對土地的施肥,“掩地表畝,刺草殖谷,多糞肥田,是農夫眾庶之事也。”
韓景侯時期,通過施肥改良土壤,是提高農業(yè)產量的重要因素。隨著農具的改進和耕作技術的進步,糧食的單位面積產量大大提高,有的地方還推廣了一歲兩熟制,《荀子富國》說:“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則畝數盆,一歲而再獲之!笨傊,戰(zhàn)國時期的農業(yè)生產發(fā)展十分迅速,生產水平有了根本性的提高。
經濟發(fā)展
商業(yè) 韓景侯時期,韓國商業(yè)也很發(fā)達,主要表現在商人的活躍,城市的繁榮和貨幣的流通等方面。
1、韓國商人們販運于列國之間,擴大了商品交換的范圍,各地的特產如北方的馬匹,南方的魚,東方的鹽,西方的皮革在中原市場上都能買到。大商人更加活躍,如魏國大商人白圭,“人棄我取,人取我與”的方法,(《史記.貨殖列傳》)大搞投機交易,賺取了大量財富,河東鹽商猗頓和邯鄲冶鐵商郭縱,富甲天下,交結諸侯,干預政治,陽翟大賈呂不韋,通過販賤賣貴,家至千金,參與政治,官至丞相。
2、韓景侯時期,城市的繁榮是商業(yè)發(fā)展的重要表現,戰(zhàn)國時期出現了許多工商業(yè)發(fā)達的大城市,韓之陽翟(今河南禹縣)。
3、韓景侯時期,隨著商業(yè)的發(fā)展和城市的繁榮,金屬貨幣的流通更加廣泛了。當時金屬貨幣有銅幣和金幣兩大類,銅幣主要有四種:燕、齊兩國使用刀幣,周、秦一帶使用圓錢,三晉使用布幣,楚國使用“蟻鼻錢”,金幣一般以斤(十六兩)、鎰(二十兩)為計量單位,還有“餅金”和“郢爰”。(餅金為餅狀金塊,郢爰為方形金塊)金屬貨幣進入商品流通領域,是商品經濟發(fā)展的重要表現。
手工業(yè) 韓景侯時期,手工業(yè)發(fā)展迅速。
1、與農業(yè)相結合的家庭手工業(yè)。隨著井田制的瓦解,小農經濟成為封建生產方式的基礎,小農經濟的特點是男耕女織,其產品主要是滿足家庭的需要,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
2、個體手工業(yè)。指民間具有一定專門技能的工匠,依靠自己的“技藝”從事的小商品生產,他們分布于各個行業(yè)中,如木工、皮革工、鞋工、陶工、漆工等,其產品多是自產自銷。
3、私營手工業(yè)。指“豪民”經營的規(guī)模較大的手工業(yè)。如魯國猗頓經營的煮鹽業(yè),趙國卓氏和魏國孔氏經營的冶鐵業(yè)等,其勞動者主要是依附農民、雇工和奴隸,私營手工業(yè)要向國家交納賦稅,個別大手工業(yè)主積累了大量財富,富比王室。
4、官營手工業(yè),一般規(guī)模較大,由官府設立專門官吏掌管,其生產者由奴隸、罪犯和雇工,其產品主要是兵器、禮器及生活奢侈品,主要用來滿足統治者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