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排名:坐第47把交椅。
星號:地正星 裴宣畫像
性格:忍辱負重,忠誠憨厚。上山前身份及職務:京兆府六案孔目。
上山后職務: 定功罪賞罰軍政司總管
上山原因:原為管府之人,喜歡研究法律,后被貪官誣陷,發(fā)配沙門島,路過飲馬川被鄧飛等人劫上飲馬川,后經(jīng)戴宗、楊林介紹上梁山。
武器:生死陰陽劍。
必殺技:陰陽雙殺陣,十字奪命斬。
綽號由來
孔目原指檔案目錄。唐朝i州、鎮(zhèn)中設“孔目官”掌六書,如嚴莊曾為安祿山之孔目官,孔謙以魏州孔目官為度支副使!翱啄俊敝,據(jù)宋人胡三省說:“孔目者如一孔一目,無不經(jīng)其手”。宋朝以后漸不用此名,獨翰林屬官有孔目,北宋於三館書院設孔目官,掌管圖籍。南宋設都孔目、副孔目,秘閣設都孔目,副孔目2人,管理圖籍。清代翰林院設孔目,滿、漢各1人,從九品。梁山好漢中有個鐵面孔目裴宣,這個綽號不是亂起的,因為裴宣曾在京兆府任職為孔目“為人忠直聰明,分毫不肯茍且。本處人都稱他“鐵面孔目”。上梁山后,支持宋江投降路線,一心盼望皇帝招安。征方臘后,朝廷封其為武奕郎都統(tǒng)領,后回飲馬川求閑。
執(zhí)法障礙
性格因素
裴宣執(zhí)法鐵面無私,是個包公海瑞式的人物。梁山大聚義后分配給裴宣的職務是“掌管定功賞罰軍政司”,梁山用人稱得上是知人善任,有什么特長安排什么工作,鐵面無私的裴宣想必會賞罰分明執(zhí)法如山。 但是再想一想?yún)s為裴宣捏把汗,他真的能“鐵面”地執(zhí)法嗎?不是對裴宣的工作態(tài)度有懷疑,而是為他的工作環(huán)境感到不踏實,在這個稱兄道弟的環(huán)境中,裴宣能不能對梁山上上下下每個人都不折不扣地照山寨規(guī)矩行事,從以后的事實看,情況不那么理想,裴宣的鐵面似乎難起作用。在梁山排座次后不久的重陽菊花會上,宋江流露出招安的愿望,惹得李逵“睜圓怪眼,大叫道:u2018招安,招安!招甚鳥安!u2019只一腳,把桌子踢起,攧做粉碎”(第71回),李逵這個行為一則擾亂公共秩序,二則損壞山寨財物,屬于違反山寨規(guī)矩的行為,應該交由軍政司依法懲處。但是這以后并沒裴宣的事,李逵到底有沒有違規(guī)、該怎么樣懲罰都由宋江一個人翻手為云覆手為雨說了算。
宋江回應
且看宋江是怎么說的,先是宣布李逵有罪:“宋江大喝道:這黑廝怎敢如此無禮!左右與我推去斬訖報來。”(同前),李逵雖然違規(guī),不過判決如此之快之重卻讓人驚訝。損壞公物和擾亂秩序這兩條罪就算放到宋朝那陣也不至于是死罪,怎么馬上就要殺頭?梁山山規(guī)難道這么嚴酷,動不動就是死罪,如果這樣象李逵這種毛手毛腳愛闖禍的好漢長十個腦袋也不夠砍的。不過要是為李逵的生死擔心可就錯了,宋江壓根沒真打算殺李逵。
大家求情后,“宋江答道:眾賢弟請起,且把這廝監(jiān)下!睘榱诉@么點事自己人要動刀子,大家肯定要勸,趁這當口宋江就順坡下驢放了李逵,改判為監(jiān)押——換個房間睡覺,第二天就沒事了。有罪沒罪重判輕判都由宋江一人自彈自唱,在這樣的環(huán)境里,任憑裴宣是鐵面還是鋼面銅面都沒處使勁,這個“掌管定功賞罰軍政司”只是擺著充充門面的。 宋江這場忽殺忽放的折騰如果認為只是袒護李逵或嚇嚇李逵就又錯了,李逵是宋江第一心腹,這是梁山上下都知道的事,用不著如此作態(tài)。宋江這么做的用意是敲山震虎,要警告的對象是武松,不是李逵。武松對宋江詞中招安的意思表示反對在李逵之前,李逵不過是個跟風的,這事要責罰原需先罰武松。不過宋江和武松的關系不似和李逵那么近,如果象對李逵一樣把武松要殺要砍地折騰一通怕不好收場,說不定二龍山的人馬就要卷鋪蓋走人。所以宋江旁敲側擊,明對李逵,實則暗中警示武松。第二天宋江訓斥李逵說的話:“我手下許多人馬,都似你這般無禮,不亂了法度!……再犯,必不輕恕”,這段話更明顯地是在對所有的好漢說,不可冒犯老大的權威。
原因分析
梁山上的規(guī)矩就是老大權威是第一位的,至高無上凌駕一切,裴宣只能在一邊晾著,功過賞罰沒他什么事,規(guī)矩在老大權威面前什么都不是。比如曹操割發(fā)代首的把戲,本來他下的“馬踏麥田者斬首”的規(guī)矩是腦袋一拍臨時定的,本是在當?shù)匕傩彰媲白鲂,可巧現(xiàn)世報似的讓曹操自己趕上了,老大無論如何不能砍頭,于是就找出《春秋》“法不加于尊”的話作“理論支持”,割縷頭發(fā)意思意思。倒不是非要曹操抹脖子才算嚴格執(zhí)法,要是這么死可就“輕于鴻毛”了,只是做得太虛假,套用一句流行句式,不想死不是曹操的錯,不想死裝出要死的樣子就不對了。如果第一個違反規(guī)矩的是小兵,很容易想見肯定被祭大旗了!胺ú患佑谧稹闭f得太明白,尊者的地位在法之上,法到尊者這兒無效,要發(fā)威就只有去欺負不是尊的人。妨礙執(zhí)法的另一個因素是人情面子,“關系”左右著規(guī)矩,李逵和宋江關系好,犯了寨規(guī)通?梢源笫禄⌒∈禄耍铄硬恢挂淮紊米韵律、胡亂殺人,換別人早該處罰,宋江對李逵也就呵斥幾句沒事了。正因為以情徇法的現(xiàn)象非常普遍地存在,所以有些人想糾正這種情況,然而“矯枉”常常會“過正”,為了不以情徇法,卻做出既不合情理又不合法律的事,如史載岳飛常常把兒子岳云的戰(zhàn)功瞞下不報,姑且不論岳飛這么做是出于什么目的,但瞞功不報卻和虛報戰(zhàn)功一樣是違法的,都違反了事實。但是由于絕大多數(shù)違法動機是為謀取個人利益,岳飛瞞功卻對自身利益有損,所以這樣的違法行為常常被看作美德,但是法律和道德畢竟是兩回事,正常的法律大多數(shù)人可以遵守,道德楷模卻不是多數(shù)人能做到的,像岳飛這種瞞功的“美德”幾乎是逆人的本性,損害自己利益的事動物也不愿意接受。法律相對道德的好處就是,不求每個人做得特別好(道德楷模),不差(不違法)就行了。岳飛隱瞞岳云的戰(zhàn)功對國家并沒好處,其實不需要將帥們瞞功,只要不虛報功績無功受祿就可以了。再者國家難道窮到這個地步,要靠將帥隱瞞功勞省下用于賞賜的支出,這仗也沒打勝的指望了。
啟發(fā)意義
在大大小小的“梁山”上,法規(guī)的存在必需要服從這樣一些前提:法規(guī)絕對不能超越權力,只能對無權小權者有效,對大權者和“關系戶”無效,如“法不加于尊”“刑不上士大夫”;法規(guī)只能由大權者控制,絕不允許獨立于老大之外存在,如打官司的最高級別是“告御狀”,皇帝總是兼任最高法官;法規(guī)即使得以實施也不能體現(xiàn)法規(guī)本來的意義,只能為權力的另外目的服務,如宋江對武松等好漢旁敲側擊的權謀、商鞅吳起的詐術,更有其它多種花樣,諸葛亮斬陳式是殺雞儆猴、曹操殺王垕是封堵眾口、唐太宗貶徐勣是欲擒故縱,這些打著“法”的旗號的舉動可以有千百種目的和作用,但可以肯定的是沒有維護法律尊嚴的目的和作用。有了這么多的限制,堂而皇之的王法刑律常常和龔定庵筆下被束縛生長的梅花一樣,病態(tài)佝僂,始終難以挺直。所以說裴宣在梁山上沒有用武之地,執(zhí)法艱難。
相關記載
人物背景
梁山的第四大派系是降將派系,主要是幾次政府征討梁山和梁山主動攻擊政府軍時被梁山收服的政府軍軍官組成。林沖秦明花榮等雖然也是前政府軍軍官出身,但是同梁山另有淵源,所以不算在降將派系中。這個派系比較松散,名義上的領袖是大刀關勝,是有三個小派系組成加上雙槍將董平。三個小派系是呼延灼派系,關勝派系,和張清派系。呼延灼派系主要是梁山破高唐州后,第一次朝廷派出征討軍的軍官,是呼延灼,韓滔,彭玘,凌振等4人。關勝派系是一個比較大的派系,主要是梁山大名府時,朝廷派出的兩支征討軍的軍官,共有關勝,宣贊,郝思文,單廷珪,魏定國,加上關勝收服的原大名府上校團長索超,共6人。張清派系是梁山打東昌府收服的東昌府政府軍軍官,張清、龔旺、丁得孫3人。這個松散的降將派系總共14人。但考慮到單個派系的人數(shù)都比較少,整體上的聯(lián)系又不夠緊密,所以無齋主人將其排在第四大派系。
出現(xiàn)章回
第四十四回鄧飛介紹裴宣;“原是本府六案孔目出身,極好刀筆。……本處人都稱他鐵面孔目。……為因朝廷除將一員貪濫知府到來,把他尋事刺配沙門島,……被我們殺了防送公人,……現(xiàn)在山寨中為主!
第四十七回時,宋江說:“如今新近又立了鐵面孔目裴宣做軍政司。”
第五十一回裴宣被派“專管軍政司賞功罰罪”。
第六十回宋江道:“掌賞罰,裴宣!钡谄呤换啬┱椒峙涔ぷ,他是“掌管監(jiān)造諸事頭領”中的“定功賞罰軍政司”。
人物出處
《水滸傳》又名《忠義水滸傳》,長篇小說。明高儒《百川書志》著錄其所見本,前署“錢塘施耐庵的本,羅貫中編次”。胡應麟的《少室山房筆叢》認為施耐庵作;壬圻《續(xù)文獻通考》等則認為羅貫中著。施、羅皆元末明初人。大約作者在《宣和遺事》及有關話本、故事的基礎上,經(jīng)過加工再創(chuàng)造而成。
全書以描寫農(nóng)民起義為主題,第一次把歷代封建統(tǒng)治者不屑一顧的勞動人民放在歷史主人翁的地位。有如眷秋所說:“施耐庵乃獨能破除千古習俗,甘冒不韙,以朝廷為非,而崇拜草野之英杰,此其魄力思想真是令儒咋舌”(《小說雜評》)!端疂G》揭露封建統(tǒng)治階級的黑暗勢力:最基層的是鄭屠、西門慶、祝朝奉、蔣門神等地主惡霸,他們淫人妻女,欺壓鄉(xiāng)鄰,私設公堂,霸人產(chǎn)業(yè),獨霸一方,無惡不作。較上一層的是以陸謙、張都監(jiān)、黃文炳為代表的幫閑官僚,是一伙追名逐利、出賣靈魂、禍害無辜的小人。再上層的是梁中書、高廉和慕容彥達之流的地方長官。梁中書在大名府極力搜刮民脂民膏,每年以十萬貫的生辰綱孝敬東京的丈人蔡太師。高廉依仗哥哥高太尉的權勢,在高唐州無所不為。慕容彥達是宋徽宗慕容貴妃的哥哥,他倚仗裙帶關系在青州橫行霸道,殘害良民,欺壓僚友,無惡不作。作為他們靠山的則是當朝太師蔡京、太尉高俅,兩個流氓成性、專橫殘暴、貪得無厭、誤國害民的大官僚。地主階級的總頭子皇帝宋徽宗則是蔡京、高俅等權貴的后臺。小說通過對封建統(tǒng)治階級罪惡的揭露,挖掘出農(nóng)民起義的社會根源,揭示出“官逼民反”的道理,第一次喊出“壓迫有罪,造反有理”的口號。
史書無記載次人是小說虛構的人物。
人物評價
裴宣被任命為梁山泊定功賞罰軍政司。有人認為,梁山泊諸多事情,該獎的未獎,該罰的未罰,裴宣不過是聾子的耳朵,僅屬擺設而已。 這看法雖然不無道理,卻有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之片面。在裴宣本人,說不定還有滿腹的委屈呢:一是梁山泊并非法治社會,沒有什么法律能夠作為準繩可用。一切由宋江說了作數(shù)。宋江說對就對,說錯就錯。宋江的話就是律,裴宣按宋江的臉色辦事,就是按法律辦事,這道理是很簡單的,若真以法治社會的眼光看,梁山泊就難得找出幾件正確的事情來:宋江當頭領,既不是遵晁蓋的遺囑,也沒有經(jīng)過民選;將聚義廳改為忠義堂,這樣有關政治路線問題的大事,也沒有開過頭領大會討論;梁山好漢排座次,則純屬用封建迷信手法欺騙群眾,樁樁件件,哪件可以稱得上是依法辦事?既然沒有什么法律可作賞罰依據(jù),怎么能要求裴宣獎罰分明?裴宣對宋江的作法不提反對意見,就是盡職盡責,不得以尸位素餐論之。
二是《水滸傳》只寫到眾頭領,對下面當兵的為民的很少顧及。宋江本意,設軍政司并非為了管理眾頭領,而是為了管理下面的老百姓。也許軍政司制定有賞罰條例,并非真的無法可依,老百姓犯了事,絕對有條條框框來套住你的。不用法律條例來管束眾頭領,或許是宋江對古代的“刑不上大夫”的繼承與發(fā)展,這分析是有一定的依據(jù)的,如果梁山泊有心要裴宣用法律來約束管理眾頭領,裴宣的位子一定會往前挪,起碼可以進入天罡星的行列,絕對不至于排在第四十七位地煞星之列了。
裴宣到底是“忠直聰明”之人,想當年在京兆府當六案孔目,是個“分毫不肯茍且”之人,這么認真得到的是什么呢?是被知府“尋事刺配沙門島”,吃一塹,長一智,裴宣這么聰明的人,豈不從此誤出一些道理來。在官場受了委屈,還可以上山落草,若在山寨被尋了過失,則只有死路一條了,何苦認真來著!裴宣最后能得以善終,全在于他這聰明。
詩詞評價
京城孔目諱裴宣,
鐵面無私做判官。
欠懂官規(guī)駁上司,
方知獲罪做囚男。
途逢孟鄧解災難,
開鎖拆枷坐寨元。
聚義梁山掌法律,
招安職授武都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