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康熙六十一(1722年)年趙弘燮去世,趙之垣蔭襲任直隸巡撫。不久,趙之垣上書告年羹堯?qū)⑶謇碲w弘燮虧空銀40萬兩“侵欺入己”。此事未果,康熙去世。雍正即位后,年羹堯多次上奏雍正:“趙之垣斷不可令為巡撫!庇赫辏1723年)二月,罷免趙之垣巡撫之職。之后,年羹堯收受趙之垣價值達20萬兩之巨的珠寶之后,煞費心力保趙之垣復官。雍正二年(1724年),年羹堯特將趙之垣帶到北京,“再四懇求引見”,力保其人可用。雍正皇帝認為“年羹堯前后語言顛倒,殊不可解”,不與依從。年羹堯只好將趙之垣安排到貴州石阡府任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