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大南蠻為臺灣清治時期一名西拉雅族的守節(jié)婦女。大南蠻為西拉雅族目加溜灣社的大治之妻,婚嫁后勤儉持家、侍奉公婆、相夫教子。丈夫在她20歲那年死亡,部落其余男子聽說她容貌美麗,由于寡婦在西拉雅的習俗中可再婚,因此紛紛與她商議。然而,大南蠻卻不愿意跟隨習俗,甚至拿刀發(fā)誓以表達絕不再嫁的意志[注1]。往后獨自扶養(yǎng)子女,守寡三十七年而終。諸羅知縣陸鶴聽說了大南蠻的事跡之后,于雍正十一年(1773年)為她上請旌獎。
大南蠻為臺灣清治時期一名西拉雅族的守節(jié)婦女。大南蠻為西拉雅族目加溜灣社的大治之妻,婚嫁后勤儉持家、侍奉公婆、相夫教子。丈夫在她20歲那年死亡,部落其余男子聽說她容貌美麗,由于寡婦在西拉雅的習俗中可再婚,因此紛紛與她商議。然而,大南蠻卻不愿意跟隨習俗,甚至拿刀發(fā)誓以表達絕不再嫁的意志[注1]。往后獨自扶養(yǎng)子女,守寡三十七年而終。諸羅知縣陸鶴聽說了大南蠻的事跡之后,于雍正十一年(1773年)為她上請旌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