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汪恩甲,是一名小學(xué)教員,官僚子弟,他哥哥是教育局的官員,父親則是地方軍隊的一個高級將領(lǐng)。他是女作家蕭紅家中包辦的未婚夫,在當(dāng)時的哈爾濱,汪家確實有一些名氣的,無奈蕭紅早早決定斷絕家里的豢養(yǎng),可汪恩甲對蕭紅卻是有感情的,為此不惜背著家族辱名的壓力,與蕭紅在一起,可惜兩人也沒再一起多久,在一個夏夜,汪恩甲與其整個家族都消失不見了。
包辦婚姻
1928年底1929年初,家人為蕭紅包辦了一門婚事,男方即汪恩甲,當(dāng)時蕭紅還在念初二。初中畢業(yè)后,蕭紅想去北平念高中,并提出要和汪家解除婚約,父親震怒。其后,她和表兄陸哲舜共同出走北平念書,雙方均受到了來自家中的催逼和警告,陸家人斷絕了其經(jīng)濟來源,兩人的生活捉襟見肘。在重重壓力下,生活向來優(yōu)裕的陸哲舜選擇了對家庭妥協(xié),而蕭紅也不情愿地回到了哈爾濱,隨后被軟禁家中。1931年,在福昌號屯近7個月的軟禁生活后,蕭紅終于逃了出來,20歲的她從此斷絕了和家中的聯(lián)系。
1931年11月,流浪街頭一個多月的蕭紅找到了汪恩甲,并在哈爾濱東興順旅館開始與他同居。同居七個月后,汪恩甲拋下懷孕的蕭紅獨自離去,不知所終。
失蹤之謎
蕭紅的未婚夫汪恩甲,以往大多給予丑角化。實際上,問題要復(fù)雜得多。蕭紅17周歲時,家里給她訂了婚。未婚夫相貌堂堂,師范學(xué)校畢業(yè),訂婚后,辭去小學(xué)教職,到哈爾濱進大學(xué)預(yù)科班深造。這樣一位青年男子,自然容易博得少女的好感。
蕭紅與未婚夫來往密切,還給他織過毛衣。蕭紅初中畢業(yè)后,與表哥陸振舜搭伴到北京去讀高中。她萬萬沒有想到,自己果敢而輕率的舉動掀起了軒然大波,黑龍江省教育廳以教子無方解除蕭紅父親張廷舉教育廳秘書一職,調(diào)巴彥縣任教育局督學(xué)。呼蘭縣張家子弟受不了輿論壓力,紛紛轉(zhuǎn)學(xué)離開呼蘭。陸張兩家不斷去信去電報,蕭紅被迫回家。這場風(fēng)波最初并未動搖蕭紅與汪恩甲的關(guān)系,被迫回家一個月后,她又與未婚夫一道去北京購物,告訴朋友很快就要結(jié)婚。但是,未婚夫的哥哥汪恩厚逼迫弟弟與蕭紅分手,蕭紅到法庭狀告汪恩厚代弟休妻,她對未婚夫的感情可見一斑。汪恩甲為保全哥哥在教育界的名聲,提出是自己要求解除婚約的,官司遂以蕭紅敗訴告終。蕭紅一怒之下回到家鄉(xiāng)。在孤立無助的寂寞中,她漸漸原諒了戀人。半年后,二人和好如初,住進了哈爾濱東興順旅館,不久有了身孕。
“九?一八”事變后,汪恩甲突然失蹤,才有了蕭紅困在旅館、面臨被賣的危機,有了向報社寫信求救等后來的故事。汪恩甲的意外失蹤,是像有人揣測的借口籌錢,逃避責(zé)任,還是去打探抗日將領(lǐng)王廷蘭遇難消息,被日軍所害,抑或其他意外,至今仍是未解之謎。作者尊重歷史,也尊重傳主的感情,并未因為后來的意外,就否認蕭紅的初戀,把她曾經(jīng)體驗歡欣與寄托希望的初婚簡單地視為上當(dāng)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