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他招集散亡,撫恤殘疾人員,巴人感激,為立生祠,后轉(zhuǎn)任福建邵武、江南霍山、山東慶云縣知縣。他主邵時,減徭役,薄賦稅;宰霍山,整飭士風、民風,續(xù)成前任縣志,百姓為其建生祠。
康熙八年(1669)任慶云,續(xù)修邑志,修建城池。后遷六安州知州、臨江府同知、沆州知府、東川知府等職。為東川知府時,吳三桂之亂尚未平息,禍及于此,城邑空虛,黎民流離。居一苦心安撫,勤謹處理政務(wù),以政績擢任四川川東道道臺,未抵任而卒。
著有《蜀游草》、《十秋吟》、《青門草》、《池陽集》、《奈園說》等文集。部分作品被收入民國《岐山縣志·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