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李宗濤天資聰穎。不到20歲就通曉十三經(jīng),文章寫得很好,深得劉梅溪、路閏生賞識。清道光十四年(1834)舉人,二十四年(1844)進士,授編修,考御史轉兵科給事中,出任湖北武昌太守,被胡林翼所器重,委托李籌措軍餉,征收稅捐,李能措置寬裕。胡林翼以其有才而舉薦。不久,朝廷命李宗濤去河南署任開封。次年,改任黃河觀察使、河南提刑按察使、河南布政使。李寬宏廉明,政績卓著。
同治元年(1862)五月,李宗濤回家守孝,多隆阿請李幫辦軍務,籌運餉需。次年李藍起義軍攻陷周至縣城。多隆阿在蘇家溝打敗回民軍后,率軍回周至,兵臨城下。多隆阿想用巨炮向城內(nèi)轟擊,李宗濤認為,這樣會殺傷很多城內(nèi)居民,“玉石俱焚”,李阻止炮擊,請延緩進兵,以保全人民。多隆阿沒有炮擊,城內(nèi)居民生命財產(chǎn)免遭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