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霍守典(1579~1634)是明代沁州西陳都中陳村人。萬歷三十七年(1609)中舉人,三十八年中進士,始從政于大理寺,父去世回家守孝,后被授中書之職。不久,又升任工科給事中,為皇上陳述桑士六件要事,歷事光宗、熹宗兩朝。為政剛直不阿,被晉升戶科,隨即升任禮科都給事中。當時,惡宦魏忠賢專權(quán),妄立生祠,亦讓守典參與,守典特上書皇上,表明自己不參與此事,并直言:“祠名是為尊賢者死后撫恤的一種高尚禮節(jié),不可隨便給在世之人立祠名。品德高尚的人,貴在謹慎處事,魏忠賢這種伸手要名器,是不義不舉,皇上給魏以非份之譽,也是不合禮儀的,此例一開,還有什么事情不能辦呢?”此舉觸怒了魏忠賢,明以提升霍守典為太常少卿,實際要以此堵住他的口。朝中阿諛奉承魏忠賢之徒,趁機上表,對他惡意攻擊,迫使霍守典回原籍候命,以待公論。后來,大奸魏忠賢被誅殺后,凡魏所違法確定之制度,全被廢除,所有受迫害的人,都得到甄別和平反,人們彈冠相慶,守典也有望回朝做官。但他卻說:“仕途的甘苦,算是嘗夠了,與其看人眼色行事,不如避開人家的束縛好!北慵ち饔峦,不再回朝任職,為家鄉(xiāng)做一點有益的事情。他人居家里,卻常憂國事,為州城四周筑攔馬墻六七里,參與州城建設(shè),主動捐資,并撰寫《創(chuàng)建考院記》、《重修城工碑記》、《重修城隍廟記》及《秋瓦石堤碑記》等碑文,惠及故里,受到鄉(xiāng)人的稱頌。禎貞七年(1634)逝世,葬于仁勝村東南,著有《自清錄》。
家鄉(xiāng)做一點有益的事情。他人居家里,卻常憂國事,為州城四周筑攔馬墻六七里,參與州城建設(shè),主動捐資,并撰寫《創(chuàng)建考院記》、《重修城工碑記》、《重修城隍廟記》及《秋瓦石堤碑記》等碑文,惠及故里,受到鄉(xiāng)人的稱頌。禎貞七年(1634)逝世,葬于仁勝村東南,著有《自清錄》。
主要作品
《創(chuàng)建考院記》、《重修城工碑記》、《重修城隍廟記》及《秋瓦石堤碑記》等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