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嘉靖五年(1526)任山東沾化縣丞,轉任山西岢嵐州判官,二十年(1541)升任沙河知縣。服官三任18年,仁以厚民,勤以制事,廉以持身,決以判案,勇以御寇。凡諸善政,有口皆碑。明清時被視為名宦,入祀本縣鄉(xiāng)賢祠。辭世后,萬歷四年(1576)九月,兵部左侍朗楊兆為李表撰寫了碑文。
李表,陜西延川西川人,明正德年間貢生,后畢業(yè)太學。
嘉靖五年(1526)任山東沾化縣丞,轉任山西岢嵐州判官,二十年(1541)升任沙河知縣。服官三任18年,仁以厚民,勤以制事,廉以持身,決以判案,勇以御寇。凡諸善政,有口皆碑。明清時被視為名宦,入祀本縣鄉(xiāng)賢祠。辭世后,萬歷四年(1576)九月,兵部左侍朗楊兆為李表撰寫了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