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寶常 - 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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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萬寶常籍貫:江南
職業(yè):隋代音樂學家
生卒:
萬寶常 - 職業(yè)生涯
中國隋代音樂學家。江南(或為會稽附近)人。其父萬大通曾從梁朝部將歸附北齊﹐后圖謀逃返江南﹐事情泄露被殺。年幼的萬寶常被株連獲罪﹐罰配樂戶﹐成為卑賤的樂工。
萬寶常幼時曾師從祖珽學得祖氏家學﹐并能演奏多種樂器。曾為宮廷制造精美的玉磬﹐參與整理過流傳于西北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的“洛陽舊曲”。又于席間論樂﹐時無樂器﹐遂以竹筷敲擊大小碗盞什物﹐奏出所需要討論到的曲調(diào)﹐博得“知音”之名。
北周大定元年(581)﹐楊堅篡奪北周皇位﹐建立隋王朝。萬寶常歷周入隋﹐仍為樂工。隋建立后即召集一批高級官吏﹐著手整頓宮廷音樂﹐準備頒發(fā)新的律制﹐以適應其開國形勢的需要。而議樂的重臣鄭譯﹑蘇夔﹑何妥等人“競為異議﹐各立朋黨﹐是非之理﹐紛然淆亂”。諸派之所以爭論不休﹐除因缺少音樂知識而引起的糾葛外﹐其實質(zhì)是想藉制定新律的機會爭勝于政治權勢﹐致使樂議毫無結(jié)果。《隋書?萬寶常傳》說:“開皇初﹐沛國公鄭譯等定樂﹐每召與議!闭f明他在這次著名的樂議中并無正式地位﹐而只屬傳喚咨詢之列。他也利用這次機會﹐取得了詔書的允許﹐按照他提出的“水尺律”標準來調(diào)制樂器﹐并自撰《樂譜》64卷﹐具論“八音旋相為宮之法﹐改弦移柱之變﹐為八十四調(diào)﹐一百四十四律﹐變化終于一千八聲”等樂律理論。雖然他所制定的這套宮廷樂器對后世的俗樂留有影響﹐他的律學理論對祖孝孫在唐代定律仍有作用﹔但隋王朝在宮廷樂制中既未采納他的意見﹐也未對他的卑賤地位稍予改善﹐使他抑郁成疾。其后數(shù)年﹐萬寶常貧病交迫﹐竟至餓死。死前﹐他忿然燒掉自己的全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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