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簡介
腓特烈·威廉四世( Friedrich Wilhelm IV von Preußen,1795年10月15日—1861年1月2日), 霍亨索倫王朝的 普魯士國王,1840年至1861年在位。人物生平
腓特烈·威廉少年時曾在1814年參加解放戰(zhàn)爭,對抗拿破侖的軍隊。他對建筑學及風景園林頗有興趣,是當時著名建筑家卡爾·弗里德里希·申克爾的老主顧。他在1823年與巴伐利亞公主伊麗莎白·路多薇卡 (Elisabeth Ludovika von Bayern) 結婚。二人沒有子女。
1848年3月,1848年革命爆發(fā)。這位國王想以軍隊鎮(zhèn)壓 革命,但在3月19日就決定撤軍,并自任政府元首。他馬上投入德國統(tǒng)一的事業(yè),組成了一個自由主義政府,并召開國民議會和下令草擬普魯士王國憲法。但是,腓特烈·威廉在后來確定自己的地位穩(wěn)固后,就馬上命令軍隊包圍柏林并在12月解散議會。
雖然如此,他仍然支持統(tǒng)一運動。于是,在1849年4月3日,法蘭克福國民議會邀請他出任統(tǒng)一德國的皇帝,卻被他拒絕。腓特烈·威廉認為自己不能接受“拾取在溝渠上的皇冠”,結果令議會被迫解散。他嘗試成立愛爾福特聯(lián)盟議會 (Erfurter Union) ,企圖統(tǒng)一德國而排除奧地利于統(tǒng)一德國之外。然而,基于奧地利的強烈反對,他被迫放棄計劃,在1850年11月29日簽署奧爾米茨條約。
雖然腓特烈·威廉三世反對民主的國民議會,卻沒有恢復官僚統(tǒng)治。他始終成立了一個新的憲法,設置兩會制的議會,由貴族代表上議院、下議院則由民選產(chǎn)生。下議院由所有納稅人選出,但選舉資格則基于繳稅額,所以不能實現(xiàn)普選。憲法容許國王任命部長的權力,并重建了保守的地方議會與州份議會,也保證國王能操縱軍隊與官僚。這種制度比以前更為自由,但始終是一種保守制度,讓國王、貴族與軍隊階層掌握大權。這種憲法一直到1918年普魯士王國被廢除后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