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陸少保,字元方,曾于東都賣一小宅。家人將受直矣,買者求見,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無出水處耳!辟I者聞之,遽辭不買。子侄以為言,元方曰:“不爾,是欺之也。”
譯文
陸少保,字元方,曾經(jīng)在洛陽賣一套房子。家人們要把它賣出去,買房子的人求見,于是元方告訴他說:“這房子很好,就是沒有泄水于外的處所。”買房子的人聽了,立即推辭不買了。子侄們?yōu)檫@說了埋怨他的話,元方卻說:“如果我不說的話,我就是在欺騙他!
解釋
。1)陸少保:字元方,唐朝人,曾任少保(太子的老師),故又名陸少保
。2)于:在
(3)直:通“值”價值,指錢財
。4)因:于是
(5)但:只
。6)遽:立刻
。7)辭:推辭
(8)以:因為
。9)爾:這樣
。10)甚:很
。11)置:買
。12)是:為
。13)聞:聽說
(14)之:代詞,指元方說的話
主題
“賣宅”一事反映了陸元方誠實交易,不惟利是圖的品質(zhì)。
故事情節(jié)
唐朝在武則天執(zhí)政時,有一位宰相叫陸元方,他想賣掉東京洛陽城里的一所房子,一切手續(xù)都辦好了,只等著買房子的人來交錢。買房的人來交錢時,陸元方說,這房子哪里都好,就是沒有出水的地方,那個人聽了,立刻就說這房子他不買了。買主走后,陸元方的兒子和侄子們都埋怨他,而他卻說;“不這樣的話,就是欺騙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