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四十七年,遷浙江巡撫。上以 王亶望、 陳輝祖相繼撫浙江,皆貪吏,復(fù)命察通省倉庫,虧銀一百三十萬有奇,立例清償如甘肅。
人物經(jīng)歷
桐鄉(xiāng)縣徵漕不如律,民聚閧,福崧令捕治,因疏陳嚴(yán)除漕弊,條四事,下部議行。四十九年,上南巡,兩浙鹽商輸銀六十萬,以海寧范公塘改柴為石,福崧為請,上允之。五十一年,福崧以諸屬吏清償倉庫虧銀未能如期,疏請展限;并言於正歲集司道以下等官設(shè)誓,共砥廉隅。上以期已三四年,乃復(fù)請展限,非是,且設(shè)誓亦非政體,命尚書 曹文埴,侍郎 姜晟、 伊齡阿如浙江按治。會福崧請籌柴塘修費,上疑新建石塘無益,勞民傷財,令文埴等并按,召福崧還京師待命。文埴等疏陳浙江倉庫實虧數(shù),為定善后章程;別疏言柴塘坦水為石塘保障,宜有歲修。上允其請,察福崧無敗檢事,失但在柔懦,命署山西巡撫。旋以浙江學(xué)政 竇光鼐劾平陽知縣黃梅貪黷,論如律,責(zé)福崧未能發(fā),左授二等侍衛(wèi),充和闐幫辦大臣。五十二年,移阿克蘇辦事大臣。五十四年,再移葉爾羌參贊大臣。
五十五年,授江蘇巡撫,署兩江總督。還授浙江巡撫。五十七年,疏請補修海塘石工,與前巡撫 瑯鬧癜右煲,蓮B昭哺?長麟往按,請如福崧議。浙江鹽道柴槙遷兩淮鹽運使,虧帑,私移兩淮鹽課二十二萬補之。兩淮鹽政 全德疏劾,上以福崧領(lǐng)兩浙鹽政,慮有染,奪官,以長麟代之。命尚書 慶桂會鞫,謂福崧嘗索槙賕十一萬,又侵公使錢六萬有奇。獄具,論斬,逮致京師,尋命即途中行法。福崧飲酖卒。
福崧為巡撫,治事明決,御屬吏有法度,民頌其治行。其得罪死,頗謂其忤和珅,為所陷。尤慮至京師廷鞫,或發(fā)其陰私,故以蜚語激上怒,迫之死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