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萊登 - 認識歷程
34歲時發(fā)表《植物發(fā)生論》的論文,闡明細胞是構成植物體的單位,最簡的植物體是一個細胞
構成的。他還用植物的胚囊和花粉管研究了細胞的形成過程,認識到新細胞的形成是在舊細胞內(nèi),破壞舊細胞壁而成的,這是樸素的“新細胞是原有細胞復制出來”的認識基礎。1839年至1863他在耶拿大學任植物學教授,他與德國動物學家施旺共同奠定了細胞學說的基礎。他的著作還有《植物學概論》。
施萊登 - 主要貢獻
細胞學說是1838~1839年間由德國的植物學家施萊登(Schleiden)和動物學家施旺(Schwann)所提出,直到1858年才較完善。它是關于生物有機體組成的學說,主要內(nèi)容有:
1 細胞是有機體, 一切動植物都是由單細胞發(fā)育而來, 即生物是由細胞和細胞的產(chǎn)物所構成;
2 所有細胞在結構和組成上基本相似;
3 新細胞是由已存在的細胞分裂而來;
4 生物的疾病是因為其細胞機能失常。
5.細胞是生物體結構和功能的基本單位。
6.生物體是通過細胞的活動來反映其功能的。
7.細胞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單位,既有他自己的生命,有對于其他細胞共同組成的整體的生命起作用。
8 新的細胞可以由老的細胞產(chǎn)生。
細胞學說的生物體意義是:
細胞學說論證了整個生物界在結構上的統(tǒng)一性,以及在進化上的共同起源。這一學說的建立地推動了 生物學 的發(fā)展,并為辯證唯物論提供了重要的 自然科學 依據(jù)。 恩格斯 曾把細胞學說譽為19世紀最重大的發(fā)現(xiàn)之一。
施萊登 - 簡介
德國最早接受達爾文進化論的植物學家之一,與施旺(Theodor Schwann)共同創(chuàng)立細胞理論。1824~1827年於海德堡求學,後於漢堡做律師,但很快就對植物學發(fā)生興趣,并以全部時間從事植物學研究。不滿同時代植物學家的強調(diào)分類學,他熱心於用顯微鏡研究植物的結構。後任耶拿(Jena)大學植物學教授,1838年著《植物發(fā)生論》,說明植物體各部分均由細胞或細胞衍生物所組成。於是他就首次提出一條生物學原則,這在當時還只是一種非正式的信念,而其重要性則堪與化學上的原子理論相提并論。他也認職1831年蘇格蘭植物學家羅伯特?布朗發(fā)現(xiàn)的細胞核的重要性,并意識到細胞核與細胞分裂的關系。1863年於俄國多爾帕特(Dorpat)任植物學教授。
編輯本段研究個體發(fā)育
德國耶拿大學的施萊登教授,早年就曾對植物生理學和植物解剖學進行過較為深入的探討。受到自然哲學思潮的影響,他開始研究植物的個體發(fā)育。施萊登認為:對植物個體發(fā)育這一植物學新領域的研究,將得到更多更深植物生理方面的認識,因此,它比研究傳統(tǒng)的植物分類學更為重要。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施萊登十分重視研究細胞在個體發(fā)育中的作用。他認真地研究了布朗的觀察報告,并通過植物解剖觀察,他得到的發(fā)現(xiàn)與布朗的完全一致。
施萊登 - 研究成果
1838年,施萊登提出了一個關于細胞的生命特征、細胞的生理過程以及細胞的生理地位的理論,它標志著第一個較為系統(tǒng)的細胞學說的建立。
細胞的生命特征
在細胞的生命特征方面,施萊登繼承和發(fā)展了奧肯在19世紀初提出的細胞的“兩重生命論”的理論。施萊登認為,細胞的基本生命特征是它的生命的兩重性:即細胞具有主要生命特征——自己的生命的同時,還具有作為整個機體的組織結構的生命特征。
細胞的生理過程
在細胞的生理過程方面,施萊登提出了新細胞是從舊細胞產(chǎn)生出來的理論。他認為細胞核是產(chǎn)生新細胞的母體;一個新細胞起源于一個老細胞的核,接著便成為老細胞的球體中的一個裂片,然后分離出來又形成一個獨立而完整的新細胞:一代代的新細胞就這樣不斷從老細胞中產(chǎn)生出來。
細胞的生理地位
在細胞的生理地位方面,施萊登提出:細胞是一切植物機體生命的基本單位,是一切植物體借以生存和生長的根本實體。
施萊登 - 研究影響
理論基礎
盡管施萊登的細胞學說中還含有較明顯的自然哲學的思辨成份,但是其基本內(nèi)容是以當時的實驗為基礎的。正因為如此,施萊登的細胞學說發(fā)表之后,即為當時德國不少生物學家所接受,而且一些生理學家和胚胎學家還將施萊登的細胞學說作為生理學和胚胎學的理論基礎。
推動植物學相關發(fā)展
德國另一個青年解剖學家施旺,把施萊登的細胞學說從植物學擴展到動物學,并進而建立起統(tǒng)一的細胞學說。施旺是德國盧萬大學的解剖學教授,在研究細胞學之前,曾從事胚胎學和比較解剖學的研究,跟從德國著名生理學家彌勒學習生理學。彌勒極為重視施萊登的細胞學說,他試圖證實動物機體的基本單位同樣是細胞。在30年代中期,受到德國自然哲學思潮的影響,特別是在當時風起的胚胎個體發(fā)育學與細胞學的熱流的沖擊下,施旺即開始關注細胞學的進展。當彌勒要他重視施萊登的理論時,他馬上投入到對施萊登的細胞學的研究中。
施旺力圖在研究細胞學的同時,將其與有機體的胚胎發(fā)育史和個體發(fā)育史結合起來。1839年,他從細胞的形成機理與生命的發(fā)育過程兩方面,進一步地完善了由施萊登建立起來的細胞學說。
在細胞的形成機理方面,施旺認為:細胞形成靠兩種力量起作用,一種是有機細胞的代謝力,通過新陳代謝把細胞間的物質轉化為適合于細胞形成的物質;一種是有機細胞的吸引力,通過濃縮和沉淀細胞間的物質而形成細胞。這兩種內(nèi)在的力量使細胞具有生命,并使它在機體里具有自立性。
在生命的發(fā)育過程方面,施旺認為:“無論有機體的基本部份怎樣不同,總有一個普遍的發(fā)育原則,這個原則便是細胞的形成!笔┩岢龅倪@個普遍發(fā)育原則,實際上包括兩個方面的發(fā)育:一是個體本身的發(fā)育,一是細胞本身的發(fā)育。施旺認為:一切動物的個體生命發(fā)育過程,都從受精卵這個單細胞開始的,無論這些卵細胞是大如雞蛋還是小于哺乳動物的卵,在本質上都是一致的;一切動物都是從單一細胞開始自己的個體發(fā)育史。就細胞本身的發(fā)育而言,他認為個體生命形成之后,在個體生命內(nèi)仍然進行著從老細胞內(nèi)發(fā)育出新細胞的過程,并以此構成個體生命的基礎和條件。
施旺的認識相當正確和深刻,1839年,他發(fā)表了《動植物結構和生長相似性的顯微研究》,把施萊登的細胞學說成功地引入動物學,建立起了生物學中統(tǒng)一的細胞學說。
法國醫(yī)學家畢夏把人體組織劃分為硬骨、軟骨、肌肉等二十一種類型,并試圖找出各種組織之間的生理和病理關系。施旺以畢夏的組織分類學為借鑒,把人體細胞劃分為血液細胞、皮膚細胞、骨質細胞、纖維細胞、神經(jīng)和肌肉細胞五種不同的類型,并試圖找出各種細胞之間的生理關系。施旺所作的這些努力,對后來瑞士生物學家柯立克創(chuàng)立細胞生理學以及德國醫(yī)學家微耳和創(chuàng)立細胞病理學起到了直接的先驅作用。
建立細胞學說
在建立細胞學說時,雖然施萊登和施旺已經(jīng)具有當時發(fā)現(xiàn)的細胞內(nèi)部結構這一實驗基礎,但他們更多地是依靠他們在自然哲學思潮的引導下所作的理論方面的探索。因此,學說中的某些基本內(nèi)容,例如細胞本身的形成問題,在當時他們并未獲得充分的實驗證據(jù)。施萊登認為,新細胞是從老細胞的核內(nèi)產(chǎn)生出來的;施旺則認為,新細胞是從老細胞核外的有機物質的晶體化過程中產(chǎn)生出來的。他們提出這個理論后不久,這一問題被德國著名顯微解剖學家馮·莫爾發(fā)現(xiàn)的細胞的有絲分裂這一新的實驗事實所修正。
施萊登 - 主要貢獻
細胞學說是1838~1839年間由德國的植物學家施萊登(Schleiden)和動物學家施旺(Schwann)所提出,直到1858年才較完善。它是關于生物有機體組成的學說,主要內(nèi)容有:
1 細胞是有機體, 一切動植物都是由單細胞發(fā)育而來, 即生物是由細胞和細胞的產(chǎn)物所構成;
2 所有細胞在結構和組成上基本相似;
3 新細胞是由已存在的細胞分裂而來;
4 生物的疾病是因為其細胞機能失常。
5.細胞是生物體結構和功能的基本單位。
6.生物體是通過細胞的活動來反映其功能的。
7.細胞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單位,既有他自己的生命,有對于其他細胞共同組成的整體的生命起作用。
8 新的細胞可以由老的細胞產(chǎn)生。
細胞學說的生物體意義是:
細胞學說論證了整個生物界在結構上的統(tǒng)一性,以及在進化上的共同起源。這一學說的建立地推動了 生物學 的發(fā)展,并為辯證唯物論提供了重要的 自然科學 依據(jù)。 恩格斯 曾把細胞學說譽為19世紀最重大的發(fā)現(xiàn)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