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允升
江允升(1904-1930)
江允升,原名江逸琴。1904年3月23日生于南通縣余東鎮(zhèn)(現(xiàn)在海門縣境內)一個商人家庭,三歲時,隨父親江士華、母親孫瑞蓮遷居海門縣海復鎮(zhèn)(今啟東境內)南街。他六歲開始上私塾,以后又到海門縣中央鎮(zhèn)(今啟東境內)小學讀書,直至畢業(yè)。十六歲拜墾牧自治公所所長馮漢范為師,學習中醫(yī)。由于勤學苦練,他不僅在醫(yī)術上進步很快,而且寫得一手好字。他生性豪爽,不畏權勢,學生時代就同街頭開設大煙鋪的老板進行過斗爭。
在大革命浪潮的影響下,江允升一心尋求革命真理。1926年2月20日,他參加了海復墾牧地區(qū)第一個馬克思主義學習小組,閱讀《中國青年》、《向導》等革命刊物。他還爭取一切機會,走訪佃農,宣傳革命道理,啟發(fā)佃農起來與公司、地主斗爭。
1927年1月底,江允升由謝之屏介紹,與海門茅鎮(zhèn)地下黨取得了聯(lián)系,3月,被批準加入中國共產黨。根據(jù)上級黨組織指示,在海復鎮(zhèn)召開了國民黨海門縣第十區(qū)黨部成立大會,江允升被推選為區(qū)黨部常務委員。參加大會的有農民、商人、知識分子共100多人,會上第一次提出了打倒墾牧公司的口號,拉開了海復墾牧地區(qū)農民斗爭的序幕。
1927年4月12日,蔣介石在上海發(fā)動了反革命政變,大肆屠殺共產黨人和進步人士,革命一時處于低潮,海復墾牧黨組織與海門地下黨失去聯(lián)系。同年12月,江允升與海門縣委陸克接上了關系,成立了海復臨時黨小組。1928年春節(jié),海復臨時黨小組改為海復墾牧黨支部,江允升為組織委員,他以瑞和堂中藥店小老板和國民黨海門縣第十區(qū)黨部常務委員的身份為掩護,開展革命活動。他自己家的田頭舍,周智民的通海大藥房,花家倉看門老伙計的住房,均是他們秘密活動的場所,他們召集黨員和積極分子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研究斗爭部署,啟發(fā)和組織佃農與公司、地主作斗爭。
為了廣泛宣傳革命道理,江允升自己出錢買了一臺油印機和一些紙張,印刷傳單,廣為散發(fā)。在斗爭中,他善于發(fā)現(xiàn)和及時培養(yǎng)積極分子入黨,至1928年8月,海復地區(qū)黨員發(fā)展到30多人,奉上級指示,成立了海復墾牧區(qū)委,江允升任組織委員。同年9月,江允升任區(qū)委書記,下屬有海復、一堤、二堤、五堤、兵田等黨支部(黨小組)。
根據(jù)海門縣委指示,1928年秋收議租前,他組織各堤佃農示威游行,強烈要求公司將業(yè)田佃六議租制改為業(yè)三佃七新租制,將20兩“黑心秤”改為標準秤,反對公司單方議租,要求佃方代表參加評議。在農民運動的強大壓力下,墾牧公司不得不同意減租。這一斗爭的初步勝利,對佃農鼓舞很大。
1929年5月,正是收麥、種棉花季節(jié),海復墾牧公司卻強迫佃農去開蒿枝港、新港、桃花洪等河,同時又克扣工錢,佃農怨聲載道。在海門縣委支持幫助下,江允升與墾牧區(qū)委的其他同志一起組織開河佃農進行斗爭。他利用弟弟結婚之機,把黨員請到自己家里,秘密研究斗爭部署。會后派本地黨員陳云翔、蔡紹曾帶海門縣委的同志前往大閘工地組織河工斗爭,工地頓時轟動起來,河工們個個滿腔怒火,紛紛表示豁出命來與公司斗爭。一天下午,公司監(jiān)工黃某來到工地,近二百個河工將他團團圍住,強烈要求付足工錢。黃某假惺惺地滿口答應,并乖乖地寫了字據(jù)。收工后,河工們涌到三堤公司去拿工錢,公司拒不認帳,激起了河工的更大憤慨,大批河工沖進公司大廳,迫使公司付銀洋。當夜,江允升又派黨員到新港工地組織河工與公司斗爭。第二天清晨,河工集隊開到一堤公司,要求發(fā)足工錢。一堤公司經理十分狡猾,一面拖延時間,一面向公安謊報土匪搶劫,請求派警察鎮(zhèn)壓。面對警察,河工們理直氣壯地揭露墾牧公司欺壓佃戶、克扣工錢的卑劣行為。警察一見并非土匪搶劫,斥責公司謊報匪情。公司無奈,只好發(fā)還克扣的工錢。多少年來當牛作馬的農民,終于嘗到了團結斗爭的甜頭。
同月,海復墾牧區(qū)委改為海復墾牧中心支部,江允升任書記。
1929年7月,墾牧電燈公司無理剪掉開碗店的小商人褚明發(fā)的電燈線,打碎了碗,還勾結警察局扣押了褚。江允升抓住這一機會,組織群眾與墾牧公司斗爭。他以海復鎮(zhèn)南街街長名義召集數(shù)百居民開會,并發(fā)表演說,揭露墾牧電燈公司橫蠻無理欺壓百姓的行為。江允升的話說到居民的心坎上,與會者群情激奮,一齊涌到警察局門口,要求釋放褚明發(fā)。電燈公司怕事情鬧大,只得通知警察局釋放褚。并在第二天早晨,派人向褚明發(fā)賠禮道歉。
同年秋天,根據(jù)縣委指示,江允升組織各黨支部發(fā)動佃農繼續(xù)開展減租斗爭。公司議租時,請來幾個警察,企圖嚇唬佃農,由于有地下黨暗中撐腰,佃農無所畏懼,與公司開展針鋒相對的斗爭。人多力量大,迫使公司不敢爭議。接著,江允升又發(fā)動群眾開展改秤斗爭,要求公司把17.2兩的司碼秤改為當?shù)赝ㄐ械?6兩秤。公司拒不接受佃農的正當要求,還以煽動罪報告警察局,逮捕了改秤斗爭積極分子楊富堂、共產黨員顧獻桃、海門縣委委員馬達。事發(fā)后,江允升和有關同志立即組織男女老少坐到一堤公司要人。國民黨南通縣政府把三人秘密解往蘇州看守所,江允升便請律師出庭辯護。法庭抓不到什么證據(jù),8個月后只好釋放他們。緊接著江允升又發(fā)動群眾開展合法斗爭,向省里控告公司任意增收雜租,逼使公司取消了幾種租項,為佃農減輕了負擔。
秋收減租斗爭后,江允升派共產黨員李文奎打入海復鎮(zhèn)警察局,進行策反,組織嘩變。他本人親自爭取墾牧公司實業(yè)大隊官兵,為奪槍開展武裝斗爭打下基礎。
1930年3月,派往南通縣三益鄉(xiāng)學習軍事的陳云翔等人回到海復后,江允升立即部署奪槍斗爭。經過短期準備,4月底5月初,行動小組順利地繳到了地主的兩支槍和70余發(fā)子彈。
江允升領導的農民運動不斷沖擊著墾牧公司的統(tǒng)治,墾牧公司把農民運動視為洪水猛獸,把江允升等共產黨員看作心腹之患,千方百計妄圖暗害。同志們勸他避避風頭,他毫不畏懼,仍堅持原地斗爭。1930年8月11日上午8時許,國民黨江蘇省保安隊駐海門江家鎮(zhèn)附近的三和中隊和富安鎮(zhèn)保安隊與墾牧公司相勾結,突然在海復墾牧地區(qū)搜捕共產黨員和農運積極分子。江允升與其他4名黨員被捕,并被解到兵田校受刑訊。由于江允升早已作好了為黨為人民犧牲的準備,他不顧國民黨反動派的威逼利誘,忍受種種酷刑,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高風亮節(jié),保住了黨的秘密。8月12日清晨,江允升在兵田校慘遭殺害,為黨和人民的事業(yè)獻出了寶貴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