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鄭俠年少時由于學(xué)習刻 苦被 王安石所器重。英宗治平四年(1067) 進士。神宗時任光州司法參軍,任滿后進京城,監(jiān)安上門。他不贊同 王安石新法,旱災(zāi)時冒死繪流民困苦圖獻給神宗,還寫了一份奏章,向神宗奏疏論新法過失,歷數(shù) 王安石變法之種種弊端。并言:陛下您如停止了新法,十日之內(nèi),必然下雨。否則我自愿領(lǐng)欺君之罪,請把微臣斬首于 宣德門外。第二天 宋神宗終廢新法。廢除新法三天后,憋了十個月的大雨瓢潑,“遠近沾洽”!后因揭發(fā)過曾與 王安石交往密切的 呂惠卿的罪狀,被遣謫汀州,后又貶逐到英州。哲宗 元祐元年時始得歸還, 蘇軾、 孫覺推薦他為泉州教授。 元符間再貶英州。徽宗即位后放還,官復(fù)前職,但不久又為丞相 蔡京所毀奪。從此未再出任官職,家居終老。鄭俠的古體詩風格疏樸老直,如《古交行》“大海有時竭,此心瀝不乾。厚地有時坼,此心無裂文”,質(zhì)樸而不平俗。七言古詩筆力奇崛,如《謝太守惠酒》激昂慷慨,《醉翁行贈黎師醇》縱橫豪放,感慨至深。近體詩如(《同子忠上西樓》)“偶因送客上西樓,共愛佳城枕海陬。 雁翅人家千巷陌,犬牙商泊數(shù)汀州。風吹細雨兼秋凈,云漏疏星帶水流。獨有單親頭早白,迢迢東望不勝愁。”以及《幽居》《和子京霜字見寄》等,也不乏閑淡簡遠韻味。 王士禎(《居易錄》)稱其詩在 白居易、 孟郊之間,《宋詩鈔》說鄭俠的詩具有“次山(元結(jié))東野(孟郊)之風,不得以當行格調(diào)律之”。
其作品有《西塘集》。原20卷,后為明 葉向高所刪,凡10卷。有明萬歷本及《四庫全書》本。另有《西塘先生文集》 9卷,今存《洪氏公善堂叢書》本;《西塘詩集》1卷,有《宋代五十六家詩集》本。
生平
鄭俠,字介夫,號“一拂居士”、“大慶居士”,生于 北宋慶歷元年(1041年),家住 福清 ?阪(zhèn)覆釜山下(今為牛宅村),后遷至縣城 西塘,因而人們又稱之為“西塘先生”。
鄭俠所處的 北宋王朝已處于積貧積弱之中,由于宋太祖趙匡胤發(fā)動陳橋兵變后,害怕軍官們起而仿效,因而一方面采用贖買政策,給軍官們以重金厚祿,讓他們“多買田宅以遺子孫,多畜歌兒舞女以樂天年”,另一方面又處處防范、實行“兵無常將,將無常兵”,弄得冗官冗員充斥、軍隊戰(zhàn)斗力低下,在與遼、西夏的戰(zhàn)斗中,可謂屢戰(zhàn)屢敗,對于少數(shù)民族軍閥,始則“待之如驕子”,繼則“接之如弟兄”,后則“侍之如父母”。每每以白銀,絲絹求得一時之茍安。所以改革變法已成為朝野之共識,先有 范仲淹等人的“ 慶歷新政”,繼有 王安石變法,這無疑是合乎歷史潮流的。但是,改革變法是一個利益再分配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那些貪官污吏,奸侫小人總是蠅營狗茍,千方百計地猬集在 王安石身邊,無恥地為自己和自己所代表的階級、階層謀取最大限度的利益。諸如 呂惠卿、 舒亶、 李定、 章惇、 蔡京、 蔡卞,莫不如此。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是要實現(xiàn)富國強兵,那就要打擊豪強,防止兼并?墒怯捎谶@些貪官污吏巧取豪奪,所有的新法都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因為新法的執(zhí)行者總是把災(zāi)難轉(zhuǎn)嫁到小商小販小民頭上,弄得民不聊生。例如施行 青苗法,在青黃不接時借貸糧谷與民渡荒,這本是好的,但一般利息高達20%,有些地區(qū)競高達50%,甚至還到了“實不出本,勒民出息”的地步! 保甲法目的是強兵”,結(jié)果,有些地方片面增加兵員和訓(xùn)練,“民二丁抽一,教以戰(zhàn)陣”,每五天練兵一次,農(nóng)民被“困其財力,奪其農(nóng)時”,自然是民更貧、國更弱了。因此,如何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保證社會的安定和穩(wěn)定,從而清除積弊,變法圖強,就不能不說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課題,正是在這個問題上, 蘇軾、鄭俠等人與 王安石之間存在著嚴重的分歧。
北宋嘉祐四年(1059年),鄭俠的父親鄭翚任江寧(今南京市)酒稅監(jiān)。由于父親官卑職小,清廉正直,鄭俠的弟妹又多,家庭生活是十分清貧的。鄭俠的唯一出路就是矢志攻讀,苦學(xué)成名。他曾賦詩道:“漏隨書卷盡,春逐酒瓶開!边@正是他勤學(xué)生涯的寫照。至 北宋治平二年(1065年),鄭俠到父親任所,讀書于清涼寺。是時 王安石為江寧知府,素聞其才華出眾,對他十分重視。不但邀請他相見,給予嘉勉慰藉,勉勵他成為良材國士,還派學(xué)生 楊驥到清涼寺陪伴鄭俠讀書。治平四年(1067年)鄭俠在27歲時高中 進士,授將作郎,秘書省校書郎。
熙寧二年(1069年), 王安石得到宋神宗重視,擔任參知政事(即宰相),實行變法。他立即提升鄭俠為光州(今河南省潢川縣)司法參軍,主管光州的民、刑案件,凡是光州所有疑案,一經(jīng)鄭俠審訊清楚上報。 王安石全部按照鄭俠的要求給予批復(fù),鄭俠感激地把王安石當作知己,一心要竭智盡忠,為國為民,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報答王安石的知遇之恩。
熙寧五年(1072年),鄭俠任期滿,入京述職時拜見 王安石。當時,朝廷頒布用考試新法的辦法選舉人才,考中者可以越級升為京官。 王安石讓鄭俠通過這個途徑得到進用。鄭俠目睹新法的弊端,不同意施行新法,就以不熟悉新法為借口婉辭拒絕。他曾多次謁見 王安石,王安石向他查詢所見所聞,他直陳王安石的青莆法,免役法、保甲法、市易法以及在邊境發(fā)動戰(zhàn)爭諸事在各州縣施行過程中給人民造成擾害的弊端。 王安石沒有回答,語不投機半句多,鄭俠離開后就不再去見他,但是依然屢次寄書信給王安石,陳述新法給人民造成的危害,希望他改弦更張。政見的歧異使得 王安石對鄭俠由青眼變成了白眼。鄭俠不僅沒得到應(yīng)有的提升,反而被貶為京城安上門的監(jiān)門小吏。 王安石雖說不喜歡鄭俠,但還是認為鄭俠是個于國忠心耿耿的人才。還是想用他,他先是讓其子 王雱來告訴鄭俠:國家為考選人才設(shè)置了修經(jīng)局, 王安石希望鄭俠擔任修經(jīng)局檢討之職,后又讓門客黎東美再次勸諭他。鄭俠說,“我讀書不多,不可能擔任修經(jīng)局檢討的要職。我是為增長才識,才執(zhí)經(jīng)求教于相君門下,但是相君講話持論,莫不是以當官任職為先,這說明相君用來對街國士的禮法也太淺陋了。相君如果當真要提拔鄭俠成就素志,那就請您取 出鄭俠所獻的利民便物之事,行其一二,讓我無愧地得到進用,這不是更好嗎?”當時市易法公布,小民商販皆以為苦,那些挑水、理發(fā),賣粥、賣茶的小商小販,不交稅錢就不能營業(yè)。稅收層層加碼,有的貨物稅錢超過了本錢,小商販甚至于以死抗爭,凡此種種,不一而足。鄭俠通過黎東美一一陳述,得到 王安石的部分采納,如小商小販免征稅,商人征稅太重的,減稅十分之七,其他則不予理會。鄭俠不以自己官職低微為意,同樣忠于職守、親臨城門巡查。
從 熙寧六年(1073年)至翌年三月一直沒下雨,赤地千里,人民無以為生,常常是風起沙飛,天昏地暗,百姓扶老攜幼,疲夫羸老塞道,憂愁困苦,身無完衣。各地地方官吏催逼災(zāi)民交還青苗法所貸本息,饑民情況好的買麥麥夫吃,差的只能以草根木實充饑,還要被加上鎖械刑具負瓦揭木,賣產(chǎn)以償還官錢,饑民離鄉(xiāng)逃走的,不絕于道。鄭俠知道 王安石已經(jīng)聽不進逆耳忠言,于 熙寧七年(1074年)三月,畫成《 流民圖》,寫成《論新法進流民圖疏》,請求朝廷罷除新法。奏疏送到閣門,不被接納,只好假稱秘密緊急邊報,發(fā)馬遞直送銀臺司,呈給神宗皇帝,疏稱:“但經(jīng)眼目,已可涕泣,而況有甚于此者乎?如陛下行臣之言,十日不雨,即乞斬臣 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疏奏,“神宗反復(fù)覽圖, 長吁數(shù)四,袖以入,是夕寢不能寐”。翌日,下令開封府發(fā)放免行錢,三司使查察市易法,司農(nóng)發(fā)放常平倉糧,三衛(wèi)上報熙河用兵之事,諸路上報人民流散原因,青苗、免役法暫停追索,方田,保甲法一起罷除,共采取了十八條措施。民間歡呼相賀,神宗又下《責躬詔》,求直言。恰巧,三日后大雨,“遠近沾洽”。輔政大臣入內(nèi)祝賀,神宗皇帝把鄭俠所進的 流民圖及奏疏拿給他們看,同時責備他們的錯誤作法,他們都“再拜謝罪”。 王安石只好上表請求去職。外邊才知道神宗罷除新法根由,結(jié)果“群奸切齒”,就把鄭俠交給御史臺,“治其擅發(fā)馬遞罪”。 呂惠卿、鄧綰對皇帝說:“陛下數(shù)年以來,忘寐與食,成此美政,天下方被其賜,一旦用狂夫之言,罷廢殆盡,豈不惜哉。”群奸包圍著神宗痛哭流涕,神宗被蠱惑,新法全部恢復(fù)。鄭俠見 王安石離職后又推薦 呂惠卿竊據(jù)相位,再次上疏抨擊,他選了唐朝的 魏征、 姚崇、 宋璟、 李林甫、 盧杞的傳記,畫成兩幅,名為“正直君子社稷之臣圖”、“邪曲小人容悅之臣圖”,認為當政的呂惠卿之流暗合林甫之流而反于崇、璟之輩;呂惠卿大怒,奏為“謗訕”之罪,編管汀州。鄭俠行至太康, 呂惠卿又羅織罪名,將其追回,“惠卿議致之死”,神宗皇帝說:“俠所言非為身也,忠誠亦可嘉,豈宜深罪。”乃移徙英州。
人民沒有忘記鄭俠,他到貶所之后,住在一所將倒塌的僧屋中,英州人不分貧富貴賤都十分欽敬他,讓子弟跟隨他讀書,為他建房居住。 北宋元祐元年(1086年)哲宗皇帝 趙煦登基,大赦天下,鄭俠遇赦才得以回到 福清。經(jīng) 蘇軾、 孫覺的聯(lián)名推薦,被起用為泉州教授。 北宋紹圣元年(1094年)四月,章惇等羅織文彥博等33人罪狀,目為“元祐黨人”,在政治上給予打擊。這些人全部被貶斥放逐,鄭俠再次被貶往英州,直至 北宋 元符三年(1100年),哲宗崩,徽宗繼位,追復(fù)33人被貶的官階,鄭俠始官復(fù)原職。 北宋大觀元年(1107年), 蔡京入朝為相,立元祐黨人碑在政治上予以禁錮,鄭俠名列第十五名,被罷職還鄉(xiāng),家居十二年,于 宣和元年(1119年)八月去世,終年79歲,埋葬于 福清新豐里水南山(今福清城關(guān)南門外),有遣著《西塘先生集》傳世。至南宋紹熙三年(1192年)被追封為 朝奉郎,南宋嘉定六年(1213年),朝廷賜其謚號為“介”。
評價
縱觀鄭俠一生,確實是耿介絕俗,名高天下。他情系生民,以民為本,關(guān)心弱體群體利益,為小民奔走呼號,不誘于利祿,不動于私情,雖屢遭打擊,而矢志不移。雖官卑職小,而能以儉素清廉自持。自言“無功于國,無德于民,若華衣美食,與盜無異”。罷官回鄉(xiāng)時,行裝中惟有一拂。邑人仰慕其廉潔,將縣城主要街道名為“一拂街”以示紀念,還在利橋街建“鄭公坊”以頌德,又將其故居改為“一拂先生祠”,邑人明朝 內(nèi)閣首輔 葉向高為他撰寫了一副對聯(lián):諫草累千言,終信丹青能悟主;歸裝唯一拂,始知琴鶴也妨人。
宋代 福清市有個鄭俠,論其官職僅是京城安上門的監(jiān)門?墒恰端问贰穮s為他立傳,名滿天下的 蘇軾視他為生死之交,甚至于“魂夢之間,未嘗或忘”;后代的人民為紀念他,把他的別號“一拂居士”做為街道的名稱“一拂街”。究其原因,就因為“天理公道,自在人心”,老百姓的心目中有桿秤,正如清人所言“俸薄儉常足,官卑清自尊”。
史載
《宋史·鄭俠傳》
鄭俠,字介夫,福州 福清人。治平中,隨父官江寧,閉戶苦學(xué)。 王安石知其名,邀與相見,稱獎之。 進士 高第,調(diào)光州 司法參軍。安石居政府。凡所施行,民間不以為便。光有疑獄,俠讞議傅奏,安石悉如其請。俠感為知己,思欲盡忠。秩滿,徑入都。時初行試法之令,選人中式者超京官,安石欲使以是進,俠以未嘗習法辭。三往見之,問以所聞。對曰:“青苗、免役、保甲、市易數(shù)事,與邊鄙用兵,在俠心不能無區(qū)區(qū)也!卑彩淮稹b退不復(fù)見,但數(shù)以書言法之為民害者。久之,監(jiān)安上門。安石雖不悅,猶使其子雱來,語以試法。方置修經(jīng)局,又欲辟為檢討,更命其客黎東美諭意。俠曰:“讀書無幾,不足以辱檢討。所以來,求執(zhí)經(jīng)相君門下耳。而相君發(fā)言持論,無非以官爵為先,所以待士者亦淺矣。果欲援俠而成就之,取其所獻利民便物之事,行其一二,使進而無愧,不亦善乎?”
是時, 免役法出,民商咸以為苦,雖負水、舍發(fā)、擔粥、提茶之屬,非納錢者不得販鬻。稅務(wù)索市利錢,其末或重于本,商人至以死爭,如是者不一。俠因東美列其事。未幾,詔小夫裨販者免征,商之重者十損其七,他皆無所行。
是時,自 熙寧六年七月不雨,至于七年之三月,人無生意。東北流民,每風沙霾曀,扶攜塞道,羸瘠愁苦,身無完衣。并城民買麻糝麥麩,合米為糜,或茹木實草根,至身被鎖械,而負瓦楬木,賣以償官,累累不絕。俠知安石不可諫,悉繪所見為圖,奏疏詣閣門,不納。乃假稱密急,發(fā)馬遞上之銀臺司。其略云:“去年大蝗,秋冬亢旱,麥苗焦枯,五種不入,群情懼死;方春斬伐,竭澤而漁,草木魚鱉,亦莫生遂。災(zāi)患之來,莫之或御。愿陛下開倉廩,賑貧乏,取有司掊克不道之政,一切罷去。冀下召和氣,上應(yīng) 天心,延萬姓垂死之命。今臺諫充位,左右輔弼又皆貪猥近利,使夫抱道懷識之士,皆不欲與之言,陛下以爵祿名器,駕馭天下忠賢,而使人如此,甚非宗廟社稷之福也。竊聞南征北伐者,皆以其勝捷之勢、山川之形,為圖來獻,料無一人以天下之民質(zhì)妻鬻子,斬桑壞舍,流離逃散,遑遑不給之狀上聞?wù)。臣謹以逐日所見,繪成一圖,但經(jīng)眼目,已可涕泣。而況有甚于此者乎!如陛下行臣之言,十日不雨,即乞斬臣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笔枳,神宗反覆觀圖, 長吁數(shù)四,袖以入。是夕,寢不能寐。翌日,命開封體放免行錢,三司察市易,司農(nóng)發(fā)常平倉,三衛(wèi)具熙河所用兵,諸路上民物流散之故。青苗、免役權(quán)息追呼,方田、保甲并罷,凡十有八事。民間歡叫相賀。又下責躬詔 求言。越三日,大雨,遠近沾洽。輔臣入賀, 帝示以俠所進圖狀,且責之,皆再拜謝。
安石上章求去,外間始知所行之由,群奸切齒,遂以俠付御史,治其擅發(fā)馬遞罪。 呂惠卿、鄧綰言于帝曰:“陛下數(shù)年以來,忘寐與食,成此美政,天下方被其賜;一旦用狂夫之言,罷廢殆盡,豈不惜哉?”相與環(huán)泣于帝前,于是新法一切如故。安石去,惠卿執(zhí)政,俠又上疏論之。仍取唐魏徵、 姚崇、 宋璟、 李林甫、盧祀傳為兩軸,題曰《正直君子邪曲小人事業(yè)圖跡》。在位之臣暗合林甫輩而反于崇、璟者,各以其類,復(fù)為書獻之。并言禁中有被甲、登殿等事;萸渥酁橹r訕,編管汀州。御史臺吏楊忠信謁之曰:“御史緘默不言,而君上書不已,是言責在監(jiān)門而臺中無人也!比阎小睹贾G疏》二帙授俠曰:“以此為正人助!被萸浔┢涫,且嗾御史張琥并劾 馮京為黨與。俠行至太康,還對獄,獄成,惠卿議致之死。帝曰:“俠所言非為身也,忠誠亦可嘉,豈宜深罪?”但徙英州。既至,得僧屋將壓者居之,英人無貧富貴賤皆加敬,爭遣子弟從學(xué),為筑室以遷。
哲宗立,始得歸。 蘇軾、 孫覺表言之,以為泉州教授。 元符七年,再竄 于英;兆诹,赦之,仍還故官,又為 蔡京所奪,自是不復(fù)出。布衣糲食,屏處田野,然一言一話,未嘗忘君。宣和元年卒,年七十九。里人揭其閭為鄭公坊,州縣皆祀之于學(xué)。紹熙初,詔贈 朝奉郎。官其孫嘉正為山陰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