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戈特利布·費希特 - 簡介
出生:1762年5月19日(德國拉梅諾,Ram menau)
逝世:1814年1月27日(德國柏林)
學派/流派:前康德主義、德國唯心主義
主要領(lǐng)域:認識論、道德哲學、政治哲學
著名思想:絕對自我
受影響于:康德、萊因霍爾德(Karl Leonhard Reinhold)、邁蒙(Salomon Maimon)
施影響于:謝林、黑格爾、叔本華、諾瓦利斯(Novalis)、亨利希(Dieter Henrich)
約翰·戈特利布·費希特 - 生平
費希特出生于普魯士薩克森州的拉梅諾。父親是織帶子的手工業(yè)者,家境貧寒,9歲時得到鄰人的資助開始上學。1774年進波爾塔貴族學校,課外讀過該校禁讀的G.E.萊辛的著作。1780年入耶拿大學,1781年入萊比錫大學神學系,接觸過B.斯賓諾莎的哲學。1788年因經(jīng)濟困難,棄學赴蘇黎世當家庭教師,結(jié)識了當?shù)乜耧j運動的代表人物J.K.拉法特等。1790年重返萊比錫,計劃創(chuàng)辦雜志未成,再任家庭教師,并開始研究I.康德哲學。1790年,他結(jié)識了德國著名詩人克洛普施托克的侄女約哈那(JohannaRahn)并被她深深吸引,后來兩人結(jié)為夫妻。同年,他開始研讀康德的著作,這對他后來的哲學思想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1791年,他前往哥尼斯堡拜見康德。為了讓康德了解他,他基于康德哲學寫了一篇研究康德批判哲學和神學領(lǐng)域之間聯(lián)系的宗教長文《試評一切天啟》 (Attemptata Critiqueof All Revelation)。康德讀后大加贊賞,不僅贊助出版了這篇文章,還推薦費希特前往大學任教。由于一些不知名的原因,此文被匿名發(fā)表了,讓人們以為是期待已久的康德自己對于宗教的批判著作。之后康德澄清了事實并公開贊揚了這部著作,這個事件使得費希特在哲學界的聲名大振。1793年再去蘇黎世,被任命為耶拿大學的哲學教授,并結(jié)識了平民教育家J.H.貝斯泰洛齊等進步思想家。1794年,費希特成為耶拿大學教授,主持康德哲學講座,并完善他的哲學體系。此后他陸續(xù)發(fā)表了《全部知識學的基礎(chǔ)》、《自然法學基礎(chǔ)》、《知識學原理下的道德學體系》等。1798年,在他擔任《哲學雜志》責任編輯的時候,收到了一篇宗教懷疑論的來稿,雖然費希特不贊同作者觀點,但由于他堅持出版自由,還是將此文發(fā)表。這篇文章后來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來攻擊費希特是個無神論者,迫使他離開耶拿遷居柏林。1806年,普法戰(zhàn)爭爆發(fā),費希特擔負起宣揚愛國主義的任務。1807年,他回到法軍占領(lǐng)的柏林,發(fā)表了著名的《對德意志民族的演講》(Addresses to the German Nation),同時倡議建立柏林大學。1810年,柏林大學建立,費希特擔任第一任校長。1813年柏林保衛(wèi)戰(zhàn)爆發(fā),城中擠滿傷員,瘟疫流行,費希特感染斑疹傷寒,于1814年1月去世。
約翰·戈特利布·費希特 - 哲學思想
費希特不贊同康德對于物自體存在問題的論述,他認為這種將表象與物自體分離開來的體系將不可避免地導向一種懷疑主義。在他看來,一個嚴密的哲學體系應該是象笛卡爾那樣,從一個最高的明確無誤的不證自明的第一原理出發(fā),按照其內(nèi)在的必然性,以嚴明的邏輯推理出來的系統(tǒng)。經(jīng)過休謨提出的問題,物到理智之間的過渡存在一個邏輯上無法逾越的鴻溝,所以他同意康德的意見,也就是只有唯心主義才是可能的。但他認為我們應該拋棄物自體這個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絕對自我的概念。這個絕對自我,不是經(jīng)驗的自我,也不是先驗的自我,而是所有自我意識中的先驗要素。這種自我意識提供了所有認識的先驗根據(jù),是一切知識和經(jīng)驗實在性的根據(jù)和先驗的源泉,也就是認識論和知識學中的最高根據(jù)和出發(fā)點。這里他將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融為一體,并給予了自我一種相當高的地位,賦予了自我創(chuàng)造性行動的可能。他的學生叔本華評論他勇敢地將認識問題歸之于理智直觀,徹底取消了物自體,是一種絕妙的靈感。
在費希特的著作《自然法學基礎(chǔ)》 (1796)中,他提出自我意識是一種社會現(xiàn)象。任何客體的自我意識,它的必要條件是所有其它理性的客體存在。這些(其它)客體共同影響并召喚起每個單個個體其自身的自我意識。這個觀點是由他的認識論(Grund lageder gesamten Wissenschaftslehre,知識的科學)所延伸出來的,他證明了每個自我的意識產(chǎn)生依賴于每一次它對非我的把握(用費希特的話說,就是自我設(shè)定非我)。由這些觀點所導出的我/自我之間的差異(自我在自身中設(shè)定非我與自我相對立)最終發(fā)展成了費希特的認識論(絕對自我,自我設(shè)定自己本身)。
費希特由一種自給自足的觀點發(fā)展出他的國家理論。在他看來,一個國家應該控制國際關(guān)系,貨幣價值,并維持一種自給自足的狀態(tài)。由于為了達成意識需要與其他理性的存在建立彼此之間的關(guān)系,所以費希特認為在不同的黨派間必須有一種彼此之間的共識(relation of right)。
1806年,柏林被拿破侖占領(lǐng)期間,費希特發(fā)表了數(shù)篇《對德意志民族的演講》,激發(fā)了德國國家主義,同時也被引證為一種浪漫國家主義的例子。文中,他繼續(xù)了他早期作品中對宗教和法國大革命的辯論,并提出德國民族比其他民族更為優(yōu)越。在他其它的早期作品中,他稱猶太人將侵蝕德國,公開表示希望將猶太人驅(qū)逐出德國。他還對波蘭表示厭惡,宣稱他們的文化是野蠻的,波蘭人都是尚未開化的蠻族。
約翰·戈特利布·費希特 - 教育思想
費希特認為教育應以智育、體育也是為了有助于培養(yǎng)不為物欲所染的自由意志。不過,意志自由并不等于可以為所欲為,而是與義務結(jié)合著的。當人作為有限自我,其意向同絕對自我的動向趨于一致時,意志最自由,同時對使命和義務的認識也最明確。這種義務感叫做良心。聽從良心呼吁而見義勇為就是道德,“只有人的行動才是決定人的尊嚴的東西”。
約翰·戈特利布·費希特 - 主要著作
1793《試評一切天啟》Attemptata Critique of All Revelation(VersucheinerKritikaller Of fenbarung)
1796《全部知識學的基礎(chǔ)》Foundations of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Wissenschaftslehrenovamethodo)
1796《自然法權(quán)基礎(chǔ)》Foundations of Natural RightinaccordancewiththePrinciplesoftheWissenschaftslehre
1798《倫理學體系》The System of Ethicsina 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of the Wissenschaftslehre
1780《論人的使命》The Vocation of Man(DieBestimmungdesMenschen)
1807-1808《對德意志民族的演講》AddressestotheGermanNation
約翰·戈特利布·費希特 - 相關(guān)詞條
德國 | 哲學 | 康德 | 黑格爾 | 邁蒙 |
約翰·戈特利布·費希特 - 參考資料
1.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4%B9%E5%B8%8C%E7%89%B9
2.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4%B9%E5%B8%8C%E7%89%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