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1952至1953年7月在河南省沁陽師范初中部;
1953年9月至1956年7月在河南省沁陽一中上高中;
1956年9月至1960年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財政系讀書;
工作經歷
1960年9月至1979年1月在中國人民大學財政系任教;1970年1月至1978年6月在清華大學任教;
1978年6月至今在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任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
2012年5月 受聘山東大學人文社科特聘一級教授
學術和社會兼職 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 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 北京市稅務學會副會長, 北京市國際稅收研究會副會長,全國財政教學研究會副理事長。全國工商聯(lián)經濟技術委員會委員。 河北經貿大學、 南京經濟學院、 河南財經學院、山東財政學院、 山東經濟學院和內蒙古財經學院等?妥淌诨蚣媛毥淌。
講授課程
《財政學》、《財政與金融》、《稅收理論與實務》、《財政支出理論》、《財政理論專題》
教學成果和榮譽
2002年獲寶鋼優(yōu)秀教師獎
科學研究方向
財政理論與政策
代表性學術成果
著作和教材10多部,論文170多篇。其中有代表性的教材和著作有:《社會主義財政與信用》(1984年)、《財政金融教程》(1987年)、《財政金融概論》(1991年)、《財政基礎知識》(1994年)、《財政與金融》(1996年)、《稅收負擔研究》(1999年)、《當前中國稅收政策研究》(2001年)、《稅收負擔與深化稅制改革》(2002年)、《稅收政策與宏觀經濟調控》(2003年)等。
主持的科研課題主要有:國家教委博士點項目:《教育投資的規(guī)模、結構和效益研究》(1992年);“九五”國家社科項目:《稅收流失及對策研究》;“九五”國家教委重點社科項目:《國家財政“兩個比重”問題研究》;“十五”國家社科項目:《“十五”期間財政政策轉型研究》;“十五”教育部、北京市社科項目:《電子商務引發(fā)的稅收問題及對策研究》;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中國稅收負擔與稅收政策問題研究》等。
2013年,由山東大學人文社科特聘一級教授安體富任首席專家投標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財稅機制與制度研究”課題獲2013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第一批)立項。
學術獎勵 《關于宏觀稅率與稅制結構問題的思考》,獲全國第三次稅收學術研究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1999年);《關于稅收負擔問題的研究報告》,獲全國第三次稅收學術研究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1999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本質》,獲第三次全國優(yōu)秀財政理論研究成果特別獎(1999年);《評析臺灣地區(qū)實施的“兩稅合一”稅制》,獲全國第三次國際稅收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2002年);《當前中國稅收政策研究》,獲全國第四次稅收學術研究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2002年);:《當前世界減稅趨勢與中國稅收政策取向》,獲 中國財政學會第四次全國優(yōu)秀財政理論研究成果特別獎(2005年)。
學術和社會兼職
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
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
北京市稅務學會副會長;
北京市國際稅收研究會副會長;
全國財政教學研究會副理事長;
全國工商聯(lián)經濟技術委員會委員;
科研成果
七十年代末,到財政部同財政科研所的同志一起參加國務院關于經濟結構問題的調查研究,重點研究了積累了消費比例關系問題,曾先后在《中國經濟問題》、《財政研究》等雜志上發(fā)表了一些文章。在代表性的是“關于積累率的合理界限問題》一文,登在《財政研究》81年3期和第四次全國財政理論討論會文選中。之后,圍繞著資金問題,包括資金的實質、流動資金、固定資金及 折舊基金、工資基金、資金運動及其平衡關系、數(shù)量界限等問題,作了專門研究,發(fā)表了一系列文章。其中,《試論社會主義條件下的資金范疇及財政的實質》(《財政研究》82年2期)和“如何認識社會主義資金運動中的G-A過程”(《經濟研究》83年11期)等文章,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由他主編的《社會主義財政與信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4年7月)一書,是八十年代初全國較早出版的帶有專著性的財政金融教材,曾被許多高校選為本科教材和研究生的參考書。這之后,伴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一直從事財政稅收方面的教學和研究工作,在各個階段上都發(fā)表了一些論著。
主要論文和專著
《財政與金融》 武漢大學出版社 1992年7月
《財政與金融》 武漢大學出版社 1996年8月
《財政基礎知識》 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6年8月
“關于振興我國財政的若干思考” 財經研究 1992年1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財稅改革” 中國人民大學學報 1993年2期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公共財政的構建” 財貿經濟 1993年3期
“關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稅制結構的幾個問題” 財貿經濟 1993年10期
“關于所得稅主體地位的幾點認識” 稅務研究 1994年 9期
“企業(yè)社會職能的分離與財政職能的轉換”財政研究 1994年11期
“社會總資金的運動” 載于《社會再生產理論》 1992年 1月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稅收宏觀調控問題” 稅務研究 1995年4期
“稅收的中性原則與稅收的調控功能” 涉外稅務 1995年10期
“當前中國財政:形勢、問題和對策”(合著) 財政研究 1996年 7期
“目前我國出口退稅的問題與對策”(合著)中國人民大學學報 1996年 4期
“關于振興財政的稅收對策研究”(合著) 財貿經濟 1996年12期
“關于宏觀稅率與稅制結構問題的思考” 稅務研究 1997年 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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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體富:開征房產稅要保證不增加居民負擔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安體富表示,房產稅應當開征,但是要保證不增加一般居民的負擔,比如第一套房可免征房產稅。
安體富認為,房產稅主要作用是規(guī)范地方政府的行為,目前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扭曲。地方政府在財政吃緊的情況下就賣地、借債和亂收費,這是很不正常的。房產稅未來應當作為地方收入的主體稅種,杜絕扭曲的行為。
“光喊出臺很困難,比如收入分配改革都喊了八年了也沒有出臺,就是因為其中有利益糾葛!
安體富認為,開征房產稅難度非常大,如果十年前開征會很容易,越往后越難,這主要是由于利益集團的阻礙。在房產方面受益最大的利益集團主要是官商集團,開征房產稅就要把房產的信息公開,這會暴露很多問題。利益集團有話語權,所以他們的阻礙使得房產稅很難開征。
安體富表示,開征房產稅的起征面積開始時應當高一些,以后慢慢再調整,畢竟開始時阻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