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知本 - 人物簡介
1911年3月任同盟會湖北支部評議長,秘密發(fā)展組織,宣傳革命。辛亥首義后,初任武昌軍政府政事部副部長,司法部成立后任部長。他重建司法機構,推行新法制,并參與《鄂州約法》的草擬,被我國司法界所推重。1912年任江漢大學校長,次年當選國會參議院議員。袁世凱解散國會,回武昌,執(zhí)教中華大學。護法軍興起,參加“非常國會”,出任湖南津市護法軍總司令部秘書長。1923年執(zhí)教上海法政大學。1924年1月,張知本以湖北代表的身份參加中國國民黨第一次代表大會,當選為第一屆中央候補委員。2月任大本營參議,負責國民黨漢口執(zhí)行部工作,主管湖南、湖北、陜西三省黨務。任職期間,他有意與中共黨人接觸,后被國民黨要員覺察,受到開除國民黨黨籍的處分。北伐軍占領武昌后,張卸職任上海法政大學校長。
1927年12月,張知本出任湖北省政府主席,提出施政綱要。1928年3月,籌建武漢大學,1930年赴北平參加國民黨改組派反對蔣介石的活動,任“中央擴大委員會”委員。1932年任民眾訓練委員會主任,因與蔣介石主張不和,憤然辭職。次年任立法委員,主持起草《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和《五·五憲章》之藍本,反對軍人干預政治,后因軍方要員不滿而辭職。
張知本 - 人物生平
1911年3月任同盟會湖北支部評議長。1912年任江漢大學校長。
1923年執(zhí)教上海法政大學。
1924年1月,張知本以湖北代表的身份參加中國國民黨第一次代表大會,當選為第一屆中央候補委員。
1927年12月,張知本出任湖北省政府主席,提出施政綱要。
1928年3月,籌建武漢大學。
1930年赴北平參加國民黨改組派反對蔣介石的活動,任“中央擴大委員會”委員。
1932年任民眾訓練委員會主任,因與蔣介石主張不和,憤然辭職。
次年任立法委員,主持起草《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和《五·五憲章》之藍本,反對軍人干預政治,后因軍方要員不滿而辭職。
1936年,張知本出任北平朝陽學院院長。學院先后聘用鄧初民、馬哲民、黃松齡等進步人士任教,學院被稱為是“共產黨的窩子”,張被迫辭職。
1948年,張知本又當選為行憲國民大會代表,與1000名代表聯署要求修改憲法,但未能被大會接受。
1949年1月,張出任司法行政部部長,提出釋放政治犯,提案雖通過,但因蔣介石暗中干涉,未能實施。
1949年9月,張知本去臺灣,卸司法部部長職務受聘“總統府”國策顧問,歷任“總統府”資政、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國民大會”憲政研討委員會常委、 《中國憲法學會》理事長、湖北旅游臺灣同鄉(xiāng)會常務監(jiān)事等職務。
1976年8月15日病逝臺北。
張知本 - 人物事跡
張知本畢業(yè)回國后,即任同盟會湖北支部評議長。1913年任武昌軍政司法部長,時僅30歲。就職之日,在門前書八個大字:“維持秩序,整肅紀綱。”還寫下“不侮鰥寡,不畏強御,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以自警。1922年,湖北督軍兼省長肖耀南把湖北的幾個?茖W校都改為大學,請幾個老國民黨人回湖北任校長。如石瑛任武昌大學的校長;郭泰祺任商科大學的校長;張知本就是在這種氣氛下擔任了湖北法科大學校長。當時湖北曾流行著這種看法:湖北的能人,文的是張知本,武的是孔庚。辛亥革命后,宋教仁在武昌辦江漢書院時,張知本曾任過教員。當他在1924年任法科大學校長時,就很有名氣了。
1924年,國民黨改組,孫中山先生親自提名張知本為中央委員,與毛澤東等同一名單。1925年孫中山先生逝世后,在武昌首義園舉行了追悼大會,發(fā)行了《中山紀念冊》。前面的序言,就是張知本作的。
1928年5月因譚延的推薦,張知本當上了湖北省政府主席。怎奈當時主持軍務的是胡宗鐸、陶鈞。特別是陶鈞,威福自專,為所欲為,時人稱之為陶屠戶。張知本雖對陶鈞深惡痛絕,但陶鈞掌管軍務,張知本也無法管束他。有一次為營業(yè)稅事,商人代表到省政府請愿。那時正好開省政府會議,張知本退席接見,正商談間,陶鈞趕來了,把商人代表大罵了一頓,說:“混蛋、王八蛋、滾蛋牎再羅嗦,就槍斃你們”。
l933年張知本當上了立法委員,并主持《五五憲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張知本在草案上寫了一條:“現役軍人不能當選總統”,這明明是針對蔣介石。蔣介石看了很惱火,當國民黨中央審查此草案時,蔣介石慫恿何應欽、白崇禧大打出手,還說:“這樣規(guī)定,就會使中國恢復到好兒不當兵、好鐵不打釘的局面!睆堉菊f:“看草案,不能割裂開單看一條,要就整個條文看。另外不是有一條規(guī)定:人人有服兵役的義務嗎?”當然,這一條最后還是被刪掉了。張知本經常批評蔣介石的獨裁,不是為人民開生路,而是為人民塞生路。他說:“蔣介石治理國家,是外行。如果是內行,一把鑰匙,很容易就把門打開了。因為是外行,左一斧頭,右一斧頭,費了很大的氣力,而門仍未打開!”
抗戰(zhàn)后張知本到了重慶,任重慶行政法院院長。初到任時,張知本很想有一番作為。在全國各地設行政法院分院或在原有省法院設行政法訟庭,以便人民提起行政訴訟。因為當時行政法院是在中央方面設立的一個孤立的機構,下面沒有基本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還必須經過訴愿。在訴愿兩次程序上,不服其決定,才能進行,而且還是文書審判。一個案子,時間拖得很長,以至于到確定判決時,事過境遷,徒具形式,毫無實效。張知本從事改革,頗為躊躇。結果限于當時的政治形勢,仍不得不維持現狀了事牎
在抗戰(zhàn)以后,他還兼任了朝陽學院院長。以后遷到成都,他延聘了鄧初民、馬哲民、黃松齡比較進步的人,想對學校開展新的局面。這些人也確實領導了一些進步活動。但當時的教育部長陳立夫,把這些人視為洪水猛獸。指“鄧、馬、黃”是“反動集團”,指朝陽學院是“共產黨的窩子”。最后撤了張知本院長的職務,趕走了鄧初民、馬哲民、黃松齡,并把學校從成都搬到了重慶,便于他控制。
到了1948年,時局急轉直下,南京岌岌可危。蔣介石引退后,李宗仁當代總統時,邀請張知本為司法行政部長。李宗仁對他評價頗高:“張知本到職后,勵精圖治”、“常微服出巡,探聽民隱,偵察縣吏,為全國所稱譽!
然而,舊中國的積弊豈是以張知本一人之力可以掃除的?他斷定腐朽的國民黨政府必將滅亡,曾苦笑著對友人說:“我做了開國的司法部長,現在又做亡國的司法部長!
張知本 - 人物性格
張知本出身寒苦,對人極為謙恭。有人評價他說:“自養(yǎng)者深,宜其待人之厚。”他常提到孔子的話:“士不可不弘毅!彼f:弘就是廣大,毅就是堅強;毅是堅持原則性,弘是運用靈活性。陶希圣稱贊張知本:“先生于我國憲政之貢獻,如富蘭克林之于美國憲政!張知本的至交楊玉清后來回憶說:“張居正是湖北江陵人,史稱張江陵。在明末,銳意改革,整肅紀綱,有文治,有武功,確定了明朝的天下四十年。張知本也是湖北江陵人,但他不是江陵的后代,而其宅心處事,確有與張江陵近似的地方!”
張知本 - 人物著作
《憲法論》《憲政要論》
《法學通論》
《社會法律學》
《民事證據論》
《土地公有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