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李及蘭(1904~1957)黃埔軍校第一期畢業(yè)。別號自芳,別字治方,廣東陽山人。家世務(wù)農(nóng),有田產(chǎn)數(shù)十畝?h立高等小學校畢業(yè),廣東省第一中學修業(yè)二年。陸軍大學正則班第十期畢業(yè)。1924年2月由國民黨廣州市區(qū)黨部委員朱節(jié)山、邱凌霄介紹加入國民黨。同年5月由張善銘、馮菊坡保薦投考黃埔軍校。同年6月,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第二隊學習。畢業(yè)后歷任第一軍三師八團營長、團長。1929年任第四十五師一三三旅二五六團團長。1930年任教導第三師二旅少將旅長。1932年改任第五十二師一五五旅旅長。1936年1月授陸軍少將。同年11月任第四十九師師長。1938年任第五十五師師長。1940年1月任第九十四軍軍長。1943年任長江上游江防副總司令。1945年起任吳淞要塞司令,淞滬警備總司令,第六綏靖區(qū)副司令。1947年起任中央訓練團副教育長、總參謀次長。1948年9月授陸軍中將。1949年夏任廣州綏靖公署副主任,廣州衛(wèi)戍總司令,直接指揮炸毀海珠橋的行動。廣州解放前夕到香港。1951年2月由香港去臺灣。1957年3月21日逝世。臺灣出版有《李及蘭將軍傳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