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yè)方表示了錄用意向后,你是否有和對方確認過勞動合同簽訂的主體對象,比如:是直接和入職工作的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還是和第三方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也許很多人忽略了這一點,以下這個案例也許能給你提個醒。
網(wǎng)友“xchen”遇到了一件糟心事:
“快要簽約了,才知道不是直接和這家公司簽合同,而是簽勞務派遣合同,也就是第三方合同。感覺之前HR也一直在誤導我。”
如果接受了,也許做相同的工作,但不能和正式員工享受同等待遇,而升職加薪上也會遇到阻礙,對于自身的發(fā)展可能產(chǎn)生不利。而不接受,也要承擔之前為了這個工作推掉的其他機會及等待入職的時間成本所帶來的損失。
因此,為了防止自己陷入尷尬的境地,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損失,也給自己更多的考慮時間,在收到錄用意向后、入職前,請和用人單位清楚確認好勞動合同簽訂的主體對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