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guān)史料
《 明史 列傳第四十七》
崔恭,字克讓,廣宗人。正統(tǒng)元年 進(jìn)士。除戶部主事。出理延綏倉儲,有能聲。以 楊溥薦,擢萊州 知府。內(nèi)地輸遼東布,悉貯郡庫,歲久朽敝,守者多破家。恭別構(gòu)屋三十楹貯之,請約計歲輸外,余以充本府軍餉,遂放遣守者八百人。 也先犯 京師,遣民兵數(shù)千入援。廷議城臨清,檄發(fā)役夫。恭以方春民乏食,請俟秋成。居府六年,萊人以比漢 楊震。
景泰中,超遷湖廣右布政使。諸司供給,率取之民。恭與僚佐約,悉罷之。 公安、監(jiān)利 流民擅相殺。恭下令愿附籍者聽,否則迨秋遣歸,眾遂定。尋遷江西左布政使。司有廣濟(jì)庫,官吏干沒五十萬。恭白于巡撫 韓雍,典守者咸獲罪。定均徭法,酌輕重,十年一役,遂為定例。
天順二年, 寧王奠培不法,恭劾之。削其護(hù)衛(wèi),王稍戢。遷右副都御史,代李秉 巡撫蘇、松諸府。按部,進(jìn) 耆老言利病,為興革。與都督 徐恭浚儀真漕河,又浚常、鎮(zhèn)河,避江險。已,大治吳淞江。起昆山夏界口,至 上海白鶴江,又自 白鶴江至 嘉定卞家渡,迄莊家涇,凡浚萬四千二百余丈。又浚曹家港、蒲匯塘、新涇諸水。民賴其利,目曹家港為“都堂浦”。初, 周忱奏定耗羨則例, 李秉改定以賦之輕重遞盈縮。其例甚平,而難于稽算,吏不勝煩擾。恭乃罷去,悉如忱舊。
吏部缺 右侍郎, 李賢、 王翱舉恭。遂召用。置“勸懲簿”,有聞皆識之。翱甚倚恭,轉(zhuǎn)左。父憂起復(fù)。憲宗即位,乞致仕。不允。 成化五年, 尚書李秉罷。 商輅欲用 姚夔, 彭時欲用 王概,而北人居言路者,謂時實逐秉,喧謗于朝。時稱疾不出,侍讀 尹直以時、概皆已鄉(xiāng)人,恐因此得罪,急言于輅,以恭代秉。越五月,母喪歸。服除,起南京吏部,劾罷諸司不識者數(shù)人。十一年春命參贊機(jī)務(wù)。居三年,致仕。又二年卒。贈 太子少保,謚莊敏。
崔恭墓志銘
資政大夫致仕,南京吏部尚書,贈太子少保、謚“莊敏”,崔公 墓志銘
皇明成化乙亥冬十二月四日,致仕南京吏部尚書崔公卒于家。疏聞,詔遣官諭祭、營葬,贈太子少保,謚“莊敏”。同朝舊臣無不交相嘆惜。惟某與公相知三十五年,誼宜志而銘。
狀謂:公諱恭,字克讓。其先 博陵人,漢 侍御史朝之裔。朝十一世孫曰伯謙者,徙柏鄉(xiāng),至曾祖諱至剛,仕元為鎮(zhèn)撫,再徙順德廣宗,因家焉。妣,某氏。祖,諱文秀;考,諱斌,俱以公貴,累贈南京吏部尚書。祖妣,張氏,繼喻氏,俱贈 夫人。
公年二十七,中 順天府鄉(xiāng)試,正統(tǒng)丙辰第進(jìn)士,授戶部主事,即有能譽(yù)。 提督延綏邊儲,出納有法。居無何,用 楊文定公薦,知東萊。 東萊號難治,公至,舉行六事,尤加意 學(xué)校。先是府庫壞圯,爛過海布若干萬,守庫之民苦之。公命工別構(gòu)三十間,復(fù)疏于朝,量布及楮幣之過海者,余悉折軍士月糧。不逾年用,盡歸守庫之民八百余。戊辰,萊大旱 蝗,公躬督捕,發(fā)郡縣倉,勸富民粟賑之。又奏免 膠州、 即墨諸處逋民糧草,民賴以全活者,無慮千余。
昌邑童子史奇、李春,坐 流言系獄。 僉事古鏞必欲置之死地。公曰:“ 童子何知?”力辨其枉,又遣為邑庠第子員。 高密商人寓于 掖縣,盜竊其貨以去,捕者疑其家孫消息所為。 同知吳佑執(zhí)孫考訊,誣服。公以未獲賊,疑之。禱于城隍祠,陽令機(jī)兵于軍營搜檢,陰使人于四門城樓偵之。已而,盜果委其貨于外,偵者擒其人來,孫獲免。又如辨 即墨寡婦之執(zhí)翁奸, 濰縣民婦之誤人為盜,其跡尤奇。已巳,虜酋也先,率丑類犯京師。公聞之,泣曰:“此臣子效力之秋也!蹦硕喾郊癖舾桑鹘o器械,委官統(tǒng)領(lǐng),先期 勤王。虜既退, 公卿大臣皆以為忠。六載之間,威惠大行,美政播在人口,不可枚舉。百姓愛之如父母,
軍士長之如神明。萊人有“古之楊,今之崔”之謠。蓋楊震舊為萊州刺史云。
景泰壬申,升 湖廣右布政使。初,湖藩自布政以下,魚、菜、油、燭、茶、果之類咸取辦于下,公一切革去之。苗賊侵武岡,公督饋餉,訓(xùn)飭民兵往剿之,賊聞其來,相率歸服。岳州報:公安、劍利流民擅相殺害,公曰:“為今之計,惟鎮(zhèn)之以靜而已。愿附籍者收之,不愿者秋成遺歸!笔滦,上下稱便。
未幾,調(diào) 江西左布政。將行,悉以廨舍中器物歸之有司,一毫不以自隨。篋中惟《大明律書》數(shù)卷,衣數(shù)襲而已。奸民有冒關(guān)廣濟(jì)庫官物余五十萬者,公廉得其實,言于都憲韓公 讞裁之,連坐 布政使失職,列郡官吏,為之肅然。理問所獄囚,動二三百計,多死于臭腐蒸濕之氣,公乃市旁地,而廓其制,復(fù)蘇活人命無算。又作量地之要法,計役之輕重而為之,任一歲之勞者,有九年之逸,至今行之不改。
天順戊寅,升 督察院右副督御史,巡撫蘇、松等府。所至進(jìn)耆老,俾言其利害,及所行當(dāng)否,人以為得體。 昆山生龔某,以不賂 御史歐某,黜為民。訟于公,公試其文,喜曰:“科目中人也!”檄復(fù)學(xué),后皆中 科第,得顯官。無賴民王凱,利別籍王氏田廬,自受為軍。清軍御史郭觀信之,連坐隱蔽者二十四人,悉配蘇州衛(wèi)。眾訴于公,公委所司核之,事遂白,竟坐凱以罪,而釋其二十四人者。都督徐恭,奏浚儀真 漕河,公命兼理其事,役軍夫六萬有奇。公設(shè)法勸粟若干石給軍,未久工畢,尚余二千石,發(fā)濟(jì) 揚(yáng)州饑民。 鎮(zhèn)江以南,河久淤塞,舟行屢罹大江風(fēng)濤之險,前巡撫皆未能為。公按其地形,相其遠(yuǎn)近,起夫十萬浚之,經(jīng)劃有道,不告勞而大通焉。 常熟民錢穆,告其兄曄不法事,或勸公宜避嫌,公曰:“茍欲避嫌,則凡富者皆將視其死于不辜,而不為所乎?”卒以正法處之。
庚申,升吏部 左侍郎,置“勸懲簿”以錄天下人材賢否,賢者必言于王忠肅公,用之;否者必指其實,黜之。時號稱得人,無怨言。成化已丑,升 尚書,殿試充 讀卷官。尋轉(zhuǎn) 南京。南京屬 官中,恃才放恣,交通賄賂者多。公黜其郎中 方嵩、門相等十?dāng)?shù)人,士風(fēng)為之一新。 南雍先歷事滿,必抵北京紀(jì)選而還卒業(yè),其中貧乏者病于往復(fù),率多淹滯。公疏其不便,南士得紀(jì)選于南部者,實自公始。
癸已, 山東大饑。萊之父老相語曰:“前崔公尚在,我輩何至此極耶?”具公善政,請于 巡按御史,立“去思碑”于楊震祠中。甲午,敕公參贊守備機(jī)務(wù),公與成國公開心見誠,協(xié)力政令,軍民皆翕然畏服,城中恃以為安。
丙申,兩抗章乞休,制以公老成,不允。明年夏,以不視事者三月,復(fù)起歸田,詞極懇切。上特賜 璽書,以榮其歸。翌日昧爽,劍裳北逝。文武士踐于國門外者千人,道旁觀者十里不絕,嘖嘖共言其賢。歸二年,足跡不入城府,靜坐一 庵,教子孫讀書而已。疾急,謂諸子曰:“吾平生無益于國,勿乞恩煩!睘^竟不及家事。距其生永樂已丑四月二十四日,得壽七十有一。配楊氏,繼李氏,亦俱贈夫人。子二:珂、璇。珂本從子。璇生之明年,公以為后,蔭國子生。君子又謂“公不私其子”云。
嗟夫,公為人寬平坦易,中無芥蒂,好善惡惡,出于天性。遇后生必談?wù),剛而能斷。然仁愛之意,未曾不行乎其間,愛惜人才,獎拔后進(jìn)惟恐不及。初,廣宗地僻,士不見全書。公多出資市書,及 五經(jīng)、 四書、時義之工者,貽之。后廣宗之士,科不乏人。居官四十佘年,德澤在人,聲譽(yù)在士。夫公論,以為老成人物如公者,一代豈可多得哉。墓在邑東比蘇村之原。銘曰:
有偉莊敏,逢時之隆,克廉克慎,維平維公。
發(fā)自地曹,登于大府,潘省旬宣,幫畿巡撫。
帝曰汝賢,汝佐銓司;粵暨 太宰,汝往攸宜。
參贊南都,古留后任,政通人和,聲名益振。
歸乘大化,士類同嗟,天恩終始,存沒之華。
蘇村有阡,龜卜其食,勒德玄堂,過者必式。
墓址
在今河北省 廣宗縣大平臺鄉(xiāng)崔南蘇村東北,其墓地有石猴、石馬等遺物,但由于疏于保護(hù)的原因,現(xiàn)存者寥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