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利福德·格爾茨 - 個人介紹
格爾茨第一個妻子是Storey,她幫助他完成了一些早期著作,1982年他們的婚姻走向結束。現(xiàn)在,她是普林西頓大學人類學系的名譽教授。1987年,格爾茨與另一個人類學家Karen Blu結婚。
格爾茨幾次走訪印度尼西亞,對印尼的巴厘和爪哇進行了田野調查,巴厘和爪哇的這些田野工作孕育了大量的論文、著作,同時也奠定了格爾茨的文化理論的基礎。格爾茨的文章多以短小精悍的論文形式發(fā)表,以論文匯集形式發(fā)表的《文化解釋學》和《地方性知識》,集中反映了以探索人的行為表現(xiàn)意義的格爾茨風格。
十年來,格爾茨的見解不僅在《美國民族學家》雜志刊載的論文被廣泛地引用,而且在人類學之外的其他社會科學領域,格爾茨也是著述被引用最多的學者之一。
克利福德·格爾茨 - 學術生涯
格爾茨在哈佛開始他的學術生涯,他在那里擔任研究助理和指導,1958年到1959年他在Palo Alto的行為科學高等研究院做研究員,隨后成為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人類學助理教授。1960年到1970年,格爾茨在芝加哥大學度過十年,并且在 1964年成為正教授。1970年后,他加入普林斯頓的高等研究院,并成為該院社會科學的第一個教授,期間1978到1979年曾經短暫的牛津授課。
格爾茨的學術生涯經歷了一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他最初對人類宗教生活與符號體驗感興趣,后來致力于社會經濟問題的研究,到了晚年關注的重點又回到符號于文化上。格爾茨的思想理論與韋伯(Max Weber)、帕森斯(T. Parsons)和克拉克洪有很大聯(lián)系,特別是韋伯思想中的“行為” “意義”“理解” 與“合理性” 成為格爾茨理論的主要前提。
對格爾茨來說,文化是一個象征系統(tǒng),是由象征有機地結合而形成的意義體系。這里“意義”指的是包含認識、情感、道德在內的一般性思考,它是具有知覺、觀念、理解、判斷的一種包容性的概念。“象征”則被界定為所有事物、行為表現(xiàn)、事件、性質以及關系都是傳遞某種“意義”的載體(vehicle)。任何一種物質、行為表現(xiàn)、事件、言語活動,只要它是傳遞某種“意義”的話,那么它就是“象征 ”。但是意義又不是象征(物、體、行)本身的內在屬性,是人所賦予的。人則是生活在由自己編織的意義網(wǎng)絡里的動物,人的行動是一種傳達意義的最直接的行為表現(xiàn)。
克利福德·格爾茨 - 文化研究
格爾茨的解釋人類學主張文化分析是尋求意義解釋的科學,其目的是“理解他人的理解”。由于人們常賦予事物以特殊的社會意義,多數(shù)情況下事實是多重的,它一方面是“生性的事實”,即事物原初的屬性。另一方面又是“人為的事實”,即人們所賦予事物的象征意義,包括對行為意義系統(tǒng)的分析、分析之后要對異文化的讀者說什么,甚至也包括讀者的理解。而“人為的事實”只有在特定的脈絡中才能得到比較切合實際的答案,但人們受其自身能力限制,使我們在異文化經驗研究領域里常常含混不清。
因此,在進行一般性理論分析之前,我們首先所面臨的是如何“理解他人的理解”的問題。 在方法論上,格爾茨的文化解釋學是以當?shù)厝巳粘5模瑓s又往往被人(包括當?shù)厝耍﹤円暈樗究找姂T的行為事實作為對象展開他的文化體系的分析。但格爾茨筆下的文化并不是運用概念符號的邏輯關系推論出來的一種靜態(tài)文化,而是動態(tài)的。
雖然同樣是具有象征意義的文化分析,格爾茨的文化解釋學卻是解讀屬于行為者場景條件下的這一文本。關于“如何著述一種文化”,格爾茨強調文化記述與敘述之間的“深入淺出”的一種“轉換文化版本”的解釋科學,即深入與淺出在一篇論文中同時并用的著述。深入,反映在深描,即在記述一個文化上,他與地方或特定場景下行為者的共識;淺出則表現(xiàn)在他深描之后的解釋上,即與讀者之間易于理解的表達方式。事實上這兩種理性代表了兩種著述文化的版本,這兩個版本的完美結合便構成了格爾茨的文化學。而有關我們記述了一種文化之后要干什么,在文化記述的基礎之上你要對人類文明說些什么的問題,解釋人類學正在實驗一種不同文化之間的對話,通過異文化研究,或者發(fā)人內省,或者引起文化批評。
克利福德·格爾茨 - 主要成就
主要成就在於對於摩洛哥印尼包括爪哇、峇里島等地的社會文化作了深入的田野調查研究,并以此為基礎,對文化、知識的性質提出新的看法。在他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文化的詮釋》中,他對於文化概念的深入探討和詮釋,包括如深層描述等概念,其影響超出人類學,而及於社會學、文化史、文化研究等方面。此外在另一部重要著作《地方知識》中,以實例來深入探討人類學對於個別地區(qū)的研究所獲得的種種知識,有其如何的意義。
格爾茨利用他豐富的歷史學、心理學、哲學和文化批評的知識底蘊,分析并解釋儀式、藝術、信仰系統(tǒng)、制度以及其它他所定義的“符號“的含義。
1973年的《文化的闡釋》成為其經典之作,曾被紐約時報書評評為二戰(zhàn)以來最重要的100本書之一。 格爾茨還有關于自己在印度尼西亞和摩洛哥田野調查的大部頭著作。在被收錄于《文化的闡釋》中的一篇被最廣泛引用的論文《深層的游戲:關于巴厘島斗雞的記述》里,格爾茨分析了在這種“深層游戲”儀式形式里被建構、強調和維持的親屬關系以及社會關系。
克利福德·格爾茨 - 著作
1957年,〈儀式與社會變遷:一爪哇案例〉1960年,《爪哇的宗教》
1963年編,《舊社會與新國家》
1963年,《農業(yè)內化:印尼的生態(tài)變遷過程》
1963年,《小販與王子》
1964年,〈作為文化系統(tǒng)的意識型態(tài)〉
1965年,《一個印尼城鎮(zhèn)的社會史》
1966年〈作為文化系統(tǒng)的宗教〉
1968年,《伊斯蘭觀察:摩洛哥與印尼的宗教發(fā)展》
1973年,《文化的詮釋》
中譯本:
韓莉 譯,南京:譯林出版社,1999。
納日碧力戈等譯、王銘銘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1975年,《巴里島的親屬關系》
1975年,〈作為文化系統(tǒng)的一般認知〉
1975年,〈土著觀點:關於人類學的理解
1976年,〈作為文化系統(tǒng)的藝術〉
1979年,《摩洛哥社會的意義與秩序》
1980年,《尼加拉:十九世紀巴里劇場國家》)
中譯本:趙丙祥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1983年,《地方知識 : 詮釋人類學論文集》
王海龍、張家瑄譯 ,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0。
楊德睿譯,臺北,麥田出版社,2002。
1984年,《反相對主義》
1988年,《工作與生活:作為作家的人類學者》
1995年,《追尋真實:兩個國家、四個十年、一個人類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