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陳敏薰是前世界最高摩天大樓:臺北國際金融中心(臺北101)董事長、中華開發(fā)金融控股公司董事。作為臺灣商界知名人物,陳敏熏的美貌和與“第一家庭”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始終是外界談論的焦點。
1998年學成回臺,先在理隆纖維擔任投資部協(xié)理,之后理隆家族進入開發(fā)工銀,在取得董事席次后,陳重義便指派陳敏薰代表理隆家族擔任開發(fā)工銀董事。
因為進入開發(fā)工銀擔任董事,她經(jīng)常跟隨劉泰英四處學習,吸引投資界人士的注目。此外,多次跟隨胡定吾出國考察業(yè)務,不斷的吸收與學習。
家庭背景
父親陳重義為臺灣最大花式紡紗廠--理隆纖維的董事長。理隆陳家過去以紡織及窯業(yè)起家,陳重義屬於第2代的接班人,近年來在本業(yè)營運穩(wěn)定的狀況下,更將投資觸角伸向金融、高科技等產(chǎn)業(yè),其中中華開發(fā)工銀,即是理隆陳家的重要投資之1。
當時有人認為,理隆陳家在迪化街以開布莊發(fā)跡,身價百億。陳重義長期支持“中華開發(fā)”,與劉泰英交情匪淺。
經(jīng)歷
1970年出生的陳敏薰,是臺灣著名上市公司“理隆纖維”董事長陳重義的長女,曾在美國學習財務和管理,她在光仁中學畢業(yè)后,前往美國就學,先后畢業(yè)於南加州大學財務金融系與彼得杜拉克管理學院。
1998年回到臺灣,進入“中華開發(fā)”任董事兼顧問。在“中華開發(fā)”董事長劉泰英因涉嫌舞弊案后,她先是代理董事長,不久又正式入主“中華開發(fā)”,掌控資產(chǎn)逾千億元新臺幣的金融控股公司。陳敏熏一夕成名,頓時成了各方關(guān)注的焦點。
2008年12月25日臺北101大樓董事長陳敏熏預計正式宣布請辭。此前有媒體傳出,陳敏熏涉入陳水扁家庭弊案。
評價
陳敏熏也擁有成為明星的資本。她的魅力不僅在於她優(yōu)秀的學歷背景,其美貌和氣質(zhì)更是媒體們的焦點。在公開場合,陳敏熏總是挽著秀發(fā),著黑色套裝、黑色絲襪、珍珠項鏈,顯得高貴典雅。生活中的陳敏熏則常常搭配淡淡柔柔、合身得宜的時裝,很有女人味。
在個性上,陳敏熏獨立、開朗、熱情、愛學習,是個樂觀主義者。對於這樣1位女強人,公眾似乎更關(guān)注她的私生活。就連任職於臺北高盛證券交易室主管、年紀比她小的男友白育名,也被媒體挖了出來;曾被安排與國民黨主席連戰(zhàn)長子連勝文1次非正式的“相親”,亦成為新聞標題。她的衣首打扮還引起一眾外國名牌的贊賞,無不希望能夠免費贊助服飾,爭取陳敏薰成為其客戶。
涉扁弊案
偽證案宣判 陳敏熏1年6個月最重
2009年6月17日前101董事長陳敏熏因涉及偽證罪,遭檢方境管;陳敏熏之前被控行賄1000萬元給扁家,遭認定與求取職務有關(guān),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原本特偵組已做簽結(jié),不過陳敏熏后來改口說一千萬是政治獻金,讓特偵組認為陳敏熏已經(jīng)涉及偽證罪,因此將她函送。
陳敏熏法院翻供涉不實
臺北地檢署今天依偽證罪起訴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檢方認為,陳敏熏在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扁案時的出庭證詞,推翻自己先前供述,證詞也與事實不符。陳敏熏于2009年4月2日在臺北地院作證時,證稱自己沒有跟吳淑珍談過這件事,找吳淑珍主要是談心,吳淑珍或陳水扁并沒有答應讓她擔任大華證券董事長,也沒有向林全提過要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明顯與先前不符,也與其它證人說法有出入,她出庭當天具結(jié)后,已構(gòu)成虛偽陳述。
偽證案宣判
自己推翻自己 陳敏熏1000萬買到官司
檢方偵辦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偽證案,當時檢方起訴扁家4人以及前101董事長陳敏熏,2009年9月1日下午4時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由于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均坦承為父母作偽證,法官將原求刑一年減輕為6個月。吳淑珍亦教唆偽證,原求刑兩年減輕為一年。另一被告陳敏熏不認罪,宣判的刑責格外引人注目。結(jié)果,法官判處一年6個月刑期,為偽證案中刑期最重的一人。
自己推翻自己 陳敏熏1000萬買到官司
陳敏熏2009年11月23日開庭時承認給吳淑珍一千萬元,爭取連任開發(fā)金控、大華證券董事長職務,卻因忍不住內(nèi)心煎熬淚灑法庭外。主要是特偵組去年從扁家海外賬戶資金中,發(fā)現(xiàn)陳敏熏透過秘書轉(zhuǎn)交給吳淑珍的面額一千萬元臺銀匯票,她應訊時承認,曾給吳淑珍一千萬元,不過錢是要支持民進黨的政治獻金。
陳敏熏在臺北地院的證詞,原意是不希望因她的證詞讓吳淑珍構(gòu)成收賄罪,及自己免于行賄的法律責任,卻因證詞經(jīng)不起檢驗,另外惹來偽證罪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