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洪永世,男,漢族,籍貫福建永春,1942年8月出生,1965年9月參加工作,197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大學(xué)文化程度,經(jīng)濟師。
1961年9月-1965年7月,在福建師范學(xué)院物理系學(xué)習(xí);1965年9月-1966年10月,在福建省三明鋼鐵廠煉鋼車間勞動鍛煉;1966年10月-1979年8月,任福建省三明鋼鐵廠總調(diào)度室調(diào)度員;1979年8月-1981年9月,任福建省三明鋼鐵廠總調(diào)度室主任;1981年9月-1983年3月,任福建省三明鋼鐵廠副廠長;1983年3月-1984年6月,任福建省三明鋼鐵廠黨委書記;1984年6月-1993年1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委副書記、市長;1992年12月-1998年2月,任福建省廈門市委副書記、市長(1995年6月確定為副省級)、市政府黨組書記,兼海滄管委會主任、黨工委書記(1993年3月);(1996年3月-1996年6月,參加中央黨校進修班學(xué)習(xí))1998年2月-1999年8月,任福建省廈門市委副書記、市長;1999年8月-2000年2月,任福建省委常委、廈門市委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2000年2月-2001年12月,任福建省委常委、廈門市委書記;2001年12月-2002年6月,任廈門市委書記;2002年6月-2002年12月,任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市委委員;2002年12月,當(dāng)選為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四、六屆省委委員,五屆省委候補委員,第六、七、八、九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十六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