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趙煥(1541——1619),字文光,號吉亭,掖城人, 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授烏程知縣,后調(diào)任工部主事,再改任御史。時首輔 張居正擅權(quán),其父死,按例應(yīng)歸家守喪,其他 言官均趨炎附勢,上奏章請求挽留張居正繼續(xù)在朝任職,惟獨趙煥不署名。后趙煥升任 順天府丞,改任左僉 都御史。 萬歷十四年(1586)三月,應(yīng)皇上求言詔,趙煥進言,“請恢 圣度,納忠言,謹頻笑,信政令,……務(wù)求民瘼(百姓的疾苦)”,“帝嘉納焉”。不久改任工部 右侍郎,進吏部 左侍郎,獲準離職還鄉(xiāng)。后任命他為南京 右都御史,他以“親老(雙親年紀大了)”的理由婉拒。其兄 趙耀時任遼東巡撫僉都御史,亦請求歸鄉(xiāng)。吏部以趙耀為長子、封疆久而準其歸,催趙煥就職,不久召為 刑部尚書,因失帝意再次稱病歸鄉(xiāng)。后任命他為南京右都御史,改 吏部尚書,皆不赴任,家居16年。后召拜為刑部尚書,不久又兼 兵部尚書,四十三年二月改兼吏部尚書。時 神宗怠于政事, 曹署多空,“ 六卿止一煥在”,身兼二任,戶、禮、工三部只一侍郎,兵部連侍郎也沒有。 都察院已八年無正官,按舊例應(yīng)設(shè) 給事中50人,御史110人,此時均不過10人。趙煥多次上疏要求增補官員,神宗皆留中不報。是年八月,神宗用趙煥為吏部尚書,采納趙煥的意見,各部各任命侍郎4人,又考選補充給事中17人,御史50人,言路稱盛。但趙煥與 東林黨的主張相悖,上任不久多次被劾。趙煥屢次上疏請求去職還鄉(xiāng),神宗皆優(yōu)詔撫慰挽留。九月,趙煥 叩道闕前請求去職還鄉(xiāng)并出城待命,神宗仍下詔挽留。給事中 李成名再劾趙煥“ 黨同伐異”,趙煥于是稱疾不出。一個多月后,神宗才接受趙煥的請求,賜趙煥乘傳車歸鄉(xiāng)。四十六年,趙煥復任吏部尚書。同年七月,遼東告警。趙煥親率群臣至文華門,“ 九卿伏闕”,堅請神宗臨朝。直到傍晚,神宗才遣中官傳旨:“退!避姍C要務(wù)仍廢置如初。趙煥再次上疏催請道:“他日 薊門蹂躪,敵人叩閽,陛下能高枕深宮稱疾謝卻之乎!”為神宗所惡。其一部屬 滿考當加官,趙煥上疏請準,神宗未予理睬。十一月,趙煥“郁郁卒”,年78歲,恤典亦停。 光宗立,恢復其恤典,熹宗初贈 太子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