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愛新覺羅·伊里布(1772-1843),字莘農(nóng),滿洲鑲黃旗人。清朝宗室、大臣。是簽署《中英南京條約》的中方代表之一。嘉慶六年(1801年)進士。歷任通判、知府、知州、按察使、布政使和陜西、山東、云南巡撫。道光十八年(1838年)被任為云貴總督、協(xié)辦大學士,道光十九年(1839年)十二月調(diào)任兩江總督,鴉片戰(zhàn)爭后受命為欽差大臣赴浙江。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九月任廣州將軍,與愛新覺羅·耆英代表清政府同英方訂立《南京條約》。
愛新覺羅·伊里布(1772(壬辰年)-1843(癸卯年)),字莘農(nóng),滿洲鑲黃旗人。清朝宗室、大臣。是簽署《中英南京條約》的中方代表之一。嘉慶六年(1801年)進士。歷任通判、知府、知州、按察使、布政使和陜西、山東、云南巡撫。道光十八年(1838年)被任為云貴總督、協(xié)辦大學士,道光十九年(1839年)十二月調(diào)任兩江總督,鴉片戰(zhàn)爭后受命為欽差大臣赴浙江。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九月任廣州將軍,與愛新覺羅·耆英代表清政府同英方訂立《南京條約》。
愛新覺羅·伊里布(1772-1843),字莘農(nóng),滿洲鑲黃旗人。清朝宗室、大臣。是簽署《中英南京條約》的中方代表之一。嘉慶六年(1801年)進士。歷任通判、知府、知州、按察使、布政使和陜西、山東、云南巡撫。道光十八年(1838年)被任為云貴總督、協(xié)辦大學士,道光十九年(1839年)十二月調(diào)任兩江總督,鴉片戰(zhàn)爭后受命為欽差大臣赴浙江。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九月任廣州將軍,與愛新覺羅·耆英代表清政府同英方訂立《南京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