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蔡鈞(生卒年不詳)
浙江仁和人,字和甫。
個人事跡
1897年7月以后任上海道臺。次年2月28日和3月4日,駐滬領事團和法國領事 白藻泰分別提出擴張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要求,均遭其拒絕。4月底受兩江總督 劉坤一委任,督辦吳淞開埠工程總局。6月底,法國領事又向其交涉辦理轉移四明公所產權手續(xù),以便起造學校和醫(yī)院。因違背1878年協(xié)議,遭拒絕。法方單獨采取行動,致發(fā)生第二次四明公所事件。法方乘機提出醞釀已久的擴張租界要求。清廷因蔡對此事態(tài)度強硬,在公使團的壓力下,于1899年將其撤職。1901年又以四品候補京堂任駐日本公使。1903年為防止知識界受民主思想的影響,電請清廷停派留日學生。當留日學生組織義勇隊赴內地參加拒俄運動時,蔡致電兩江總督 端方,請“飭各州縣嚴密查拿”。7月,被清政府召回,在上海辦《南方報》,為中英文合刊,190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