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德里克·巴斯夏 - 簡歷
巴斯夏生于法國阿基坦的巴約訥(Bayonne)。當他年僅九歲時便成為了孤兒,被交由他父親的雙親所扶養(yǎng)。當他十七歲時便離開了學校,繼承家族的出口商貿易事業(yè)。這段期間的工作經驗使得巴斯夏逐漸領悟了貿易及市場管制的影響等知識。巴斯夏年輕時正值拿破侖戰(zhàn)爭時期,也讓他目睹了當時政府大量干預經濟領域的后果。
當巴斯夏25歲時,他的祖父和捐助人也去世了,家族留下的遺產使得年輕的巴斯夏得以進一步拓展他的理論研究。他的研究領域相當廣泛,包括了“哲學、歷史、政治、宗教、旅行、詩歌、政治經濟學、和傳記!
巴斯夏一直要到1844年才開始擔任公共職位以實現(xiàn)他的經濟理念,并且在6年后的1850年他便去世了;蛟S是在早年巴斯夏游遍法國以宣傳自由意志主義理念時,巴斯夏染上了肺結核,嚴重的病況最后使得他無法再進行演講(尤其是在他于1848年和1849年選上立法議會議員之后),最后也因此死去。巴斯夏在1850年12月24日死于意大利的羅馬。臨死前他宣布了他的好友古斯塔夫·德·莫利納里為他的思想繼承人。
弗雷德里克·巴斯夏 - 著作
巴斯夏寫下了許多有關經濟學和政治經濟學的著作,他的寫作特色為條理分明、論述有力、而且夾帶著有點刻薄的機智諷刺。他最為人所知的作品之一是Economic Fallacies(《經濟謬誤》),在書中他強烈的批判中央集權主義(亦即“大政府”)的政策。巴斯夏在居住英國時寫下這本書,以此勸戒英國人不要掉入法國大革命的中央集權陷阱。
巴斯夏最著名的著作毫無疑問是在1850年發(fā)行的小冊子—The Law。小冊子里詳細闡述了一個正義而自由的司法體制應該如何發(fā)展,以及這樣的法律如何套用至一個自由的社會上。
弗雷德里克·巴斯夏 - 理論貢獻
巴斯夏可以被視為是早期的自由意志主義者,他認為功利主義和自然法是兩種可以互補的論述。不過巴斯夏并沒有參與后來無政府主義-小政府主義之間的爭論(他在那個年代來臨前便已去世),巴斯夏認為國家的存在有時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有時候可能會發(fā)生一些需要國家才能處理的大事。不過,如同所有古典自由主義者一般,巴斯夏對于所有形式的政府都保持高度質疑的態(tài)度,同時他在一生中都不斷主張政府對于個人和私人財產及產業(yè)的控制會造成多么嚴重的效率低落、經濟負面影響、以及道德上的非法性。
在經濟學上,由于巴斯夏強調消費者的需求乃是所有經濟活動的開端,他被許多經濟學家稱為是奧地利經濟學派的先驅。巴斯夏對于經濟學發(fā)展最重要的貢獻之一,便是他提出了經濟決策只有在考慮到“全盤結果”時才會產生良好的結果,亦即對于經濟決策的評估應該觀察其長遠的影響、而非短期的成果,除了檢驗經濟決策直接帶來的利益或缺點之外,也應該檢驗其長期的影響。除此之外,檢驗決策的影響時不能只觀察特定的群體(例如蠟燭制造工匠)或產業(yè)(例如蠟燭制造業(yè)),而是應該考慮到其對所有人和整個社會的影響。如同巴斯夏的名言:一個經濟學家應該同時考慮“什么是可以觀察到的、而什么又是不可以觀察到的”。巴斯夏的定理后來又被奧地利經濟學派的經濟學家亨利·赫茲利特進一步的闡述,并且將其用于檢驗許許多多的經濟謬誤理論。
弗雷德里克·巴斯夏 - 名言
“如果人類的本性是如此的邪惡、乃至于必須禁止人們的自由,那么禁止人們自由的這些組織的本性難道就會是善良的嗎?難道立法議員和他們所指派的官吏都不屬于人類嗎?或者他們相信他們正處于比其他人類更純潔的土地之上?”—The Law
“當法律以友愛為借口、規(guī)定市民們犧牲自己的利益以造福公共利益時,人性并不會因此而消失。接著所有人會試圖貢獻的比別人更少、而拿取的比別人更多。如此一來,那些在斗爭中獲得最多利益的人難道是倒楣者嗎?顯然不是,那些人反而是最具權勢而最耍盡心機的家伙!薄猅he Law
“生命、行動力、生產力—換句話說便是個人、自由、和財產—這便是人從何以為人。盡管有著奸詐而狡猾的政客,這三樣上帝賜與的禮物的地位是高于而且優(yōu)于所有人類法律的。生命、自由、和財產并不會因為人類制定法律才存在。相反的,生命、自由、和財產在人類最初制定法律前便已經存在!薄猅he Law
“政府是一個雄偉的小說情節(jié),在這個小說里每個人的求生行動都是以其他人的受害為代價!薄狦overnment
“社會主義,如同其他的古老思想一般,都混淆了政府與社會之間的差異。由于這種混淆,每當我們反對政府干下的事情時,社會主義者便會抹黑我們是在反對所有人共同協(xié)作的事情。當我們反對政府的義務教育制度時,接著社會主義者便會說我們是在反對所有教育。當我們反對政府制定國教時,社會主義者便會說我們根本沒有信仰。當我們反對政府強迫施加的平等時,他們便會說我們是在反對平等。如此種種,數都數不完。就好像社會主義會指控我們反對人們進食、只因為我們反對由國家種植谷物一般。”—The Law
“無論我們在討論什么議題——無論是宗教、哲學、政治、或經濟;無論它是有關于繁榮、道德、平等、正確、正義、進步、責任、合作、財產、勞動、貿易、資本、工資、稅賦、人口、金融、或政府時——無論我是從哪個科學方法加以研究,我最后都會達成以下結論:解決所有人類互動問題的答案,便是自由!薄猅he Law
“試著想像一下,如果對于勞動的強迫管制并不會違反自由、和對于財富的強迫轉移不會違反財產。如果你能解決這些矛盾點,你就會發(fā)現(xiàn)法律根本不能在沒有違反正義的情況下管制勞動和產業(yè)!薄猅h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