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希圣 - 人物簡介
陶希圣(1899~1988),名匯曾,字希圣,以字行,筆名方峻峰。湖北黃岡人。幼讀詩書,9歲被在豫省任知縣之父送入開封旅汴中學(河南省立第一中學前身),續(xù)就學于武昌英文館。1922年,陶自北大法科畢業(yè)后任安徽省立法政專門學校教員。1924年為上海商務印書館編輯,同時在上海大學、上海法政大學、東吳大學等校講授法學和政治學。1927年初,陶希圣應聘為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武漢分校中校教官,參加北伐革命軍工作,從此以“陶希圣”之別名取代“陶匯曾”之本名,并終其一生。陶希圣 - 詳細介紹
幼讀詩書,9歲被在豫省任知縣之父送入開封旅汴中學(河南省立第一中學前身),續(xù)就學于武昌英文館。1922年,陶自北大法科畢業(yè)后任安徽省立法政專門學校教員。1924年為上海商務印書館編輯,同時在上海大學、上海法政大學、東吳大學等校講授法學和政治學。1927年初,陶希圣應聘為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武漢分校中校教官,參加北伐革命軍工作,從此以“陶希圣”之別名取代“陶匯曾”之本名,并終其一生。1929年后,在上海復旦大學、勞動大學、暨南大學、中國公學、上海法學院、立達學園及中央大學任教;同時與周佛海、樊仲云等創(chuàng)辦新生命書局。
1931年1月,陶希圣受聘為中央大學教授,講授中國政治思想史、中國法律思想史。教授之余,他仍筆耕不輟,《中國社會現象拾零》一書即此時的代表作。同年暑假后,陶應北京大學之聘,回母校講授中國政治思想史和中國社會史等課程。同年暑假被聘為北京大學教授,并輪流于清華、燕京、北師大、朝陽等校兼課。1935年1月,陶希圣聯合王新命、何炳松、薩孟武、樊仲云、武堉干、孫寒冰、黃文山等10位教授于上海《文化建設》第1卷第4期發(fā)表《中國本位的文化建設宣言》。聲稱:中華民族在外來文化的沖擊下已經失去存在的依據,因此,“要使中國能在文化的領域中抬頭,要使中國的政治、社會和思想都具有中國特征,必須從事于中國本位的文化建設”。
1936年,陶希圣為學友黃現璠著《唐代社會概略》作書“序”。1937年抗爭爆發(fā)后,陶挾筆從政,在武漢與周佛海創(chuàng)辦“藝文研究會”,“希圣為文分析國際問題,以評論表明國民革命與抗戰(zhàn)建國之立場與政策,即自此時開始”。1938年7月,任第一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同年底隨汪精衛(wèi)出走河內。1939年8月,任汪偽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兼中央宣傳部部長。1940年1月,與高宗武逃赴香港,披露汪日簽訂“密約”內容,旋與連士升等在香港創(chuàng)辦國際通訊社,發(fā)行《國際問題周刊》。1941年太平洋戰(zhàn)爭爆發(fā)后去重慶,任蔣介石侍從秘書,起草《中國之命運》,并任《中央日報》總主筆,成為國民黨權威理論家。1947年,兼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并當選為立法院立法委員。1949年赴臺灣后,歷任總統(tǒng)府國策顧問,國民黨設計委員主任委員,國民黨中央黨部第四組主任,革命實踐研究院總講座,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日報董事長,中央評議委員等職。1988年6月27日在臺北病逝。陶希圣 - 人物評價
20世紀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由于北伐革命和辯證唯物論浪潮的沖擊,中國社會結構產生了激變,一些學人力圖以經濟觀點來探討中國社會的發(fā)展、中國社會史的分期及中國社會的性質等問題,并由此引發(fā)了一場論戰(zhàn)。這場論戰(zhàn)的發(fā)起者是陶希圣。他首先在上海《新生命月刊》提出:《中國社會到底是什么社會?》此論即引起諸多學人的響應和論戰(zhàn),論戰(zhàn)的焦點有三:一派認為“中國社會是半封建半資本主義”;一派認為“中國是商業(yè)資本主義”;以陶希圣為代表的“新生命派”則認為“中國封建制度已衰,封建勢力猶存,而中國社會的兩大階層是士大夫與農民”對于陶希圣史學的評價,1949年以前,人們大多持肯定的態(tài)度,如顧頡剛認為,在當時的歷史學者中,“研究社會經濟史最早的大師,是郭沫若和陶希圣先生,事實上也只有他們兩位最有成績”,而其中“陶希圣先生對于中國社會有極深刻地認識,他的學問很是廣博,它應用各種社會科學和政治經濟學的指示,來研究中國社會,所以成就很大”。
郭湛波的《近五十年中國思想史》同樣認為,“中國近日用新的科學方法——唯物史觀,來研究中國社會史,成績最著,影響最大,就算陶希圣先生了”,“陶氏在近五十年中國思想史之貢獻,就在他用唯物史觀的方法來研究‘中國社會史’影響頗大”。直至1949年10月,齊思和《近百年來中國史學的發(fā)展》一文仍認為,陶希圣“所主編的《食貨半月刊》更是一個最著名的社會經濟史雜志”。此后,陶希圣的史學成就或不被人提及,有的只是反面形象。1978年中國社會改革開放后,陶希圣的史學成就逐漸被學術界重新評價,他早年提出“中國沒有經歷過奴隸社會”的主張,1979年由學友黃現璠再次提出。兩者不同之處在于:陶希圣提出“中國沒有經歷過奴隸社會”的主張僅僅針對漢族歷史而言,而黃現璠提出“中國沒有經歷過奴隸社會”的主張既針對漢族歷史而言,又針對少數民族歷史而言。陶希圣 - 高陶事件
1940年1月發(fā)生的“高陶事件”,即高宗武、陶希圣在中國歷史緊要關頭幡然醒悟,毅然脫離汪精衛(wèi)集團,將汪精衛(wèi)集團與日本政府秘密簽訂的賣國條約《日支新關系調整要綱》在媒體向世人公布,揭露了日本帝國主義的誘降陰謀,給汪精衛(wèi)賣國逆流以沉重打擊,這是中國抗日戰(zhàn)爭史中一個有重大影響的事件。以往雖然也讀到過有關此事件的一些文字,但大多是一鱗半爪,簡略帶過,對事件的來龍去脈和詳盡經過不甚了解。最近,讀了陶希圣之子陶恒生先生撰寫的《“高陶事件”始末》一書,史料翔實可信,敘述不加掩飾,使我不僅對事件本身有了詳細了解,而且對高、陶二位先生尤其是陶希圣的心路歷程有了較深的理解,啟示良多。
一、實事求是,不為親者、尊者諱
作者在書中做到了不為親者、尊者諱,沒有諱言高、陶二人一度已經上了汪精衛(wèi)叛逃投敵的賊船,落入日寇設下的陷阱已經很深的史實,同時也明確否認陶希圣去上海是作為重慶政府的間諜“臥底”之說。
抗戰(zhàn)前陶希圣是北大教授、法學院政治系主任。七七事變后,他應邀到廬山參加蔣介石召集的“牯嶺茶話會”,之后加入委員長侍從室第五組工作,又被選為國民參議員,從此棄學從政,進入政壇?箲(zhàn)初期,陶希圣對抗戰(zhàn)前途憂心忡忡,甚為悲觀,參與了“低調俱樂部”,追隨汪精衛(wèi)的所謂“和平運動”,鞍前馬后,出力不少。尤其是1938年12月19日,陶希圣追隨汪精衛(wèi)從昆明飛往安南(今越南)河內機場,鑄成大錯,在歧途上越走越遠。汪精衛(wèi)在河內發(fā)表“艷電”,公開響應日本首相近衛(wèi)第三次聲明,引起全國人民及海外僑胞憤怒聲討。重慶當局隨即將汪精衛(wèi)開除國民黨黨籍并撤銷其一切職務,后又派刺客潛入河內汪精衛(wèi)住宅行刺,結果誤殺曾仲敏。事后,陶希圣在香港為《南華日報》撰寫一篇題為《為河內暴亂事件質問重慶之執(zhí)政者》的社論,聲稱“自抗戰(zhàn)以來,汪先生仍本于一貫之精神與努力,求國家命脈之保存,求民族生機之持續(xù),不斷以維護國力為念慮”,“故在無可再戰(zhàn)之今日,主和無罪”,繼續(xù)為汪精衛(wèi)的投降行徑作辯護。后來,盡管陶希圣對日本政府的勸降政策開始有所覺察,不贊同汪精衛(wèi)以組織“新政府”來與日本謀和的做法,但出于他和汪氏多年的交情(早在1927年他在中央軍校武漢分校政治教官任內就與汪精衛(wèi)一派人士接近,成為具有汪系色彩的學者之一,后在主持由周佛海組織的“藝文研究會”期間,更是經常和汪精衛(wèi)晤談,引為知交),在焦慮與彷徨中仍然從香港去了上海,參與汪日談判。此時,他已在汪逆的賣國投敵活動中陷得很深了,如果再朝前走一步,就將成為民族的千古罪人。
二、迷途知返,深明大義
高宗武、陶希圣雖然一時大節(jié)有虧,但畢竟不同于周佛海、陳公博之流,正如陶希圣自己所說的那樣:“好比喝毒酒。我喝了一口,死了半截,發(fā)覺是毒酒,不喝了。汪喝了一口,發(fā)覺是毒酒,索性喝下去!痹谏虾:腿毡救苏勁羞^程中,高宗武、陶希圣逐步認識到所謂“求和”必將成為投降的事實,日本的狼子野心暴露無遺,最終目的是宰割中國、滅亡中國。他們見到日本方面提出的《日支新關系調整要綱》以及《關于日支新關系調整的基本原則》、《關于日支新關系調整的具體原則》、《秘密諒解事項》等八份文件,提出的條件十分苛刻,其侵略中國的要求大大超過以往日方提出的條件:日本要的地域從黑龍江到海南島;所包括的事物,下至礦業(yè),上至氣象,內至河道,外至領海;從東南至西北,一切中國的權益,包括主權、領土、港灣、河流、礦藏、銀行、交通、軍警、武器……日本都要毫無遺漏地持有或控制。如果簽訂這樣的賣國條約,必將成為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高、陶驚出一身冷汗,力勸汪精衛(wèi)不要簽字,退出和談,離開上海,或出國隱居,總之絕不繼續(xù)談判。但汪精衛(wèi)此時已完全受日方控制,極力遷就日方,鐵了心甘愿充當賣國賊,一心要成為日本扶持下的“新政府”首腦。高、陶對汪精衛(wèi)已講不進話,完全無力作任何勸說了,倘若繼續(xù)跟著汪精衛(wèi)走下去只能是絕路一條。沮喪與絕望之余,陶希圣想到了以死來尋求解脫,但又不甘愿就這樣一死了之。那一時期他給香港家中的每一封家書中都含有大量的沉痛之語,如1939年10月20日的信中說:“我自投到山窮水盡的境地,又不肯作山窮水盡的想頭。譬如污泥中的一粒黃沙,自己不想做污泥,卻已是污泥中的一分子了。有時一兩個好友在一起,談起我們所處的環(huán)境,總覺得只有研究如何的死法:投水呢?觸電呢?自戕呢?然而這一粒黃沙還有留戀著不能死的必要。”1939年12月30日汪逆簽訂賣國密約這天,高宗武和陶希圣都借口生病拒絕參加簽字儀式。高、陶的反常態(tài)度,引起汪精衛(wèi)、周佛海等人的疑心。有人密告陶希圣,稱李士群、丁默邨的“七十六號”特務機構正在計劃刺殺他,然后再開“追悼會”;高宗武也被特務監(jiān)視,隨時有生命危險。1940年1月2日,高宗武去寓所看望陶希圣,兩人商定,立即秘密離滬,脫離汪精衛(wèi)集團。在杜月笙、萬墨林的援救下,1月4日他們被悄悄護送上由上海駛往香港的“胡佛號”輪船,翌日順利抵達香港,終于脫離了虎口,回到抗日陣營中。
1940年1月22日香港《大公報》發(fā)表了高宗武、陶希圣致該報的信,以及他們帶出的《日支新關系調整要綱》暨附件全文。同一天重慶、昆明、上海及國內外許多報紙也刊載了這一賣國條約全文。香港《大公報》1月22日的頭條新聞為:
高宗武陶希圣攜港發(fā)表
汪兆銘賣國條件全文
集日閥多年夢想之大成!
極中外歷史賣國之罪惡!
從現在賣到將來從物資賣到思想
重慶《大公報》該日的頭條新聞為:
高宗武陶希圣在港揭發(fā)
汪偽賣國密約
將密攝照片呈送國府
另函交本報港版發(fā)表
“汪日密約”在媒體公開披露,對日本和汪偽集團引起的震撼不亞于一場政治地震,使全國同胞更加認清了日本侵略者企圖亡我中華的狼子野心和汪逆的賣國賊嘴臉,從而堅定了抗戰(zhàn)到底的決心,也促使抗日陣營中一些原先對日本尚抱有幻想的糊涂人士丟掉幻想,頭腦清醒起來。當有人批評高、陶此舉在道義上背叛重用他們的汪精衛(wèi)時,高、陶義正辭嚴地公開表示:他們參加了汪日談判,在道義上應有保守秘密之責任,然而當洞悉“日本方面割裂及滅亡中國之企圖”,汪精衛(wèi)組織“不可得而私為秘密”,“希圣宗武等為萬萬同胞及萬代子孫之獨立自由與生存計,認為上述之道義上責任不復存在矣”。
應當提及的是,陶希圣有一位智勇雙全、深明大義的妻子萬冰如,關鍵時刻起了重要作用。為了幫助丈夫首先脫離汪精衛(wèi)組織的人員居住的愚園路住宅,再圖脫身之計,她帶著五個子女義無反顧地于1939年12月13日從香港抵達上海,在法租界環(huán)龍路租下一幢房子,使陶希圣得以有借口離開愚園路和家人同住。在汪精衛(wèi)一伙逼迫陶希圣在賣國密約上簽字時,她斬釘截鐵地對陶說:“我把全家的生命帶來住在上海替你,你走。如果走不出去,我夫婦一同死在這里。如果你簽字,我就打死你!痹诟摺⑻彰孛茈x開上海后,她大膽地去面見汪精衛(wèi)、陳璧君,機智地以勸丈夫回上海為理由,要求帶兩個小孩子同去香港,毅然把三個大孩子仍然留在上海讀書,實際上是作為人質,這樣使汪精衛(wèi)夫婦得以放心。作為一個母親,這需要何等的勇氣和毅力。√辗蛉藥е鴥蓚孩子先行到達香港。后來,在杜月笙、萬墨林的營救下,陶希圣的三個大孩子又被秘密送上去香港的輪船。1940年1月21日上午,陶氏三姐弟乘坐的輪船剛駛出吳淞口來到公海,高宗武、陶希圣聯名的《致大公報函》和汪日密約全文已由專人送至大公報社。1月22日三姐弟搭乘的輪船還未抵達香港,汪日密約已經在香港、重慶、昆明、上海等地同時見報。真是好險!晚走一天就脫不了險了。全家在香港終于團圓,譜寫了一曲動人的愛國主義正氣歌。后來香港淪陷,萬冰如毅然讓丈夫跟隨九龍難民回鄉(xiāng)隊逃離虎口回內地,自己則帶著孩子們顛沛流離,經歷種種艱辛危難,跋涉五個月才抵達重慶,確實是一位堅強而偉大的母親。
三、警示后人,勿忘愛國
高宗武、陶希圣曾經是汪精衛(wèi)的親信,是汪氏“和平運動”的最早發(fā)起者和重要參與者,而且追隨汪精衛(wèi)到上海,參加汪日談判,錯誤不可謂不重大。他們一生都為此大錯而痛悔和自責。高宗武后來去了美國,不問政事,專事學術研究。陶希圣后來在委員長侍從室為蔣介石效力,還為蔣起草《中國之命運》,跟隨蔣去臺灣,直到七十歲才離開政治權力中心,重新專心從事學術著述,1988年在臺北逝世,享年九十歲。他始終認為當年一度隨汪行動,無論于公于私都是件憾事。但在事關國家和民族命運大是大非的緊要關頭,他們以國家民族存亡為重,堅決脫離汪精衛(wèi)集團,公開揭露汪日密約,雖然內心的煎熬和壓力是外人所無法體會的,但他們義無反顧地走出了這一步,以行動向全國同胞剖明了心跡。
在“高陶事件”發(fā)生二十七年后的1967年2月,陶希圣在美國華盛頓與高宗武欣然重逢。兩位老人共同緬懷往事,無限感慨!案咛帐录鄙羁叹竞笕嗽谌魏螘r候任何情況下,尤其是在事關國家民族命運的大是大非的緊要關頭,必須堅持愛國者立場。愛國不分先后,每個人無論持什么政治信仰,但維護祖國統(tǒng)一是共同的神圣職責。即使政見不同,也決不能當分裂和出賣國家民族的罪人。高宗武、陶希圣在民族存亡的關鍵時刻,不顧個人安危,毅然脫離曾追隨多年的汪精衛(wèi)集團,公開揭露汪日賣國密約,表現出愛國主義的高風亮節(jié)。此壯舉載入史冊,功在千秋,中國人民是不會忘記他們的這一歷史功勛的。
“高陶事件”發(fā)生至今已整整六十五年了。歲月的塵埃并未遮掩這一事件的主人公身上閃爍的愛國主義光芒。今年是抗日戰(zhàn)爭勝利六十周年的紀念日子,一切為了保衛(wèi)祖國、保衛(wèi)中華民族、戰(zhàn)勝日本法西斯而做出犧牲和貢獻的英烈和仁人志士都將受到中國人民的崇敬和紀念。高宗武、陶希圣的愛國主義壯舉當然也在此列。
陶希圣 - 注解
注1:陶希圣于書序言:“民國二十年,我在師范大學史學系講中國社會史,這時,常和我討論的一人就是本書編者黃現璠先生。”
注2:陶希圣:《八十自序》,臺北《傳記文學》第33卷第6期。
注3:《當代中國史學》,南京勝利出版公司,1947年。
注4:郭湛波:《近五十年中國思想史》(北平中國書店,1935年。)
注5:《燕京社會科學》1949年第10期。
注6:1979年,黃現璠教授發(fā)表了《我國民族歷史沒有奴隸社會的探討》一文。文中指出:“我堅決主張我國歷史上沒有奴隸社會,漢族沒有,少數民族絕大多數也沒有!薄皻W洲的希臘、羅馬由氏族制社會變?yōu)榕`制社會,就不是人類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世界通例,而是歷史特例!保ㄍ蹰L坤、魯寬民、尹潔:《中國古代社會性質問題研究綜述》,載《唐都學刊》第21卷第3期,200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