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文·普蘭丁格 - 個人資料
家庭背景
普蘭丁格于1932年11月15日出生于密歇根州的安娜堡,父親名為康那理惟士,母親萊緹。普蘭丁格的父親是來自荷蘭的第一代移民,他家祖籍為荷蘭的弗里斯蘭省。普蘭丁格的父親于杜克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學位,并擁有心理學碩士學位,他曾歷年在不同的大學任教。普蘭丁格父母育有四子,其他三子分別為:Cornelius "Neal" Plantinga, Jr 、Leon、Terrell。
普蘭丁格于1955年與凱瑟琳結(jié)婚。他們育有兩個兒子和兩個女兒,分別為:Carl、Jane、Harry、Ann。
教育背景
普蘭丁格一家的生活開始頗為拮據(jù),直到1941年,他的父親在密歇根覓得一個穩(wěn)定的教職,才好轉(zhuǎn)。后來他的父親到北達科他州詹姆斯頓學院任教。普蘭丁格在那里讀高中,因為高中課程十分枯燥,他對體育十分熱衷。讀完高中11年級后,普蘭丁格在父親的堅持下,入大學接受進一步教育,隨后(1949年)聽從父親建議,在17歲生日前入詹姆斯頓學院就讀。同年,普蘭丁格的父親接受大瀑布市加爾文大學的一個教席,為了和家人生活在一起,1950年1月,普蘭丁格轉(zhuǎn)入加爾文大學。在加爾文大學的第一個學期,普蘭丁格申請并獲得了哈佛大學的獎學金,從1950年秋季開始,他到哈佛大學開始了兩個學期的求學生涯。1951年哈佛大學春假期間,普蘭丁格參加了加爾文大學的一些哲學課程,并被哲學教授William Harry Jellema所吸引,隨后他回到加爾文大學跟他學習哲學。從1954年開始,他在密歇根大學進行他的本科學習,指導他的教師有William Alston、 William Frankena和Richard Cartwright等。一年后,普蘭丁格轉(zhuǎn)入耶魯大學就讀,并于1958年在耶魯大學獲得博士學位。
執(zhí)教生涯
在1957年,普蘭丁格便在耶魯大學做哲學系的講師,1958年,他到韋恩州立大學任哲學系教授。1963年,他接替退休的Jellema到加爾文大學執(zhí)教,他在加爾文大學呆了19年,于1982年開始執(zhí)教于圣母大學。
職位及榮譽
普蘭丁格在1981-1982年擔任美國哲學協(xié)會西部分會的主席,1983-1986年任基督教哲學家協(xié)會主席。
他還分別獲得以下大學的榮譽學位:格拉斯哥大學(1982)、加爾文大學(1986)、北園學院(1994)、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1995)、楊百翰大學(1996)、瓦爾帕萊索大學(1999)。
他于1971-1972年當選“古根海姆學者”,于1975年當選為美國藝術與科學研究院會員。2006年,圣母大學哲學和宗教中心把杰出學者獎學金更名為阿爾文·普蘭丁格獎學金。
阿爾文·普蘭丁格 - 哲學思想
自由意志辯護
在《必然性的本性》一書中,普蘭丁格提出了自由意志辯護來解決惡之難題(The Problem of Evil)。他旨在表明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與罪惡的存在并不構(gòu)成矛盾,而其他許多哲學家認為這構(gòu)成矛盾。普蘭丁格的論證可以簡單地表述如下:“可能存在這樣的情況:即使上帝全能,但是他也不能造出從不選擇作惡的自由人。進而,這種情況也變得可能:即使上帝全善,如果道德的至善需要能夠進行自由倫理行為的人,上帝仍然可以造出一個充滿罪惡的世界。”當代許多哲學家接受了普蘭丁格的論證,所以罪惡的問題只限于在證據(jù)層面存在,在邏輯層面,上帝和罪惡的存在并不構(gòu)成矛盾或者不一致,當然,還有些哲學家認為邏輯方面的矛盾并沒有消除。
改革宗的認識論
普蘭丁格對認識論領域的貢獻在于他稱之為“改革宗的認識論”的宗教認識論。根據(jù)改革宗的認識論觀點,即使沒有上帝存在的證據(jù),對上帝的信仰仍然是理性的并且可以得到保證的。更進一步,他認為對上帝的信仰是正當?shù)幕拘拍。普蘭丁格最后發(fā)展出了一種外在論的宗教認識論,論證對上帝的信仰可以獨立于證據(jù)而得到保證,這種認識論被他稱為恰當?shù)墓δ苷。在他認識論的三部曲中,他闡述了他的這種恰當功能論:在第一部《確保:當今爭論》中,普蘭丁格介紹、評析了分析哲學的認識論,特別是 Chisholm、BonJour、Alston、Goldman等的著作; 在第二部《保證和恰當?shù)墓δ堋芬粫,他介紹了保證這個概念來替代證明,并深入討論了自我認知、記憶、感知、可能性;2000年,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基督教信念的知識地位》出版。他把他保證理論運用到討論基督教有神論信仰是否可以得到保證。他論證說,這是可以的。顯然,這本書沒有討論基督教有神論的信仰是否為真。
模態(tài)本體論論證
普蘭丁格用一種更嚴格形式的模態(tài)邏輯發(fā)展了Norman Malcolm和Hartshorne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證明。
反自然主義的進化論證
在他的反自然主義的進化論論證中,普蘭丁格聲稱進化論是自然主義的一個認識論上的否決因子(例如,如果進化論是正確的,它就會損害自然主義)。他的論證如下:如果進化論和自然主義都為真,人類的認識能力通過進化產(chǎn)生有生存價值的信念(在獲得食物、爭斗和繁衍上取得最大的成功),而不是必然產(chǎn)生正確的信念。所以,在這種自然-進化的模式中,既然人類的認識能力只是為適應生存而演進,而非為產(chǎn)生真理而演進,那么,這種認識能力的成果(包括自然主義和進化論)的真實性就值得懷疑了。換一種角度,如果是上帝根據(jù)自己形象用進化的手段(或者其他手段)創(chuàng)造人類,那么這種認識功能就更顯得可靠了。
有關進化論和智能設計的觀點
2009年普蘭丁格作了一個關于進化論和宗教的講座。他表明了他對紅衣主教Christoph Schonborn以下看法的支持:“進化論在共同祖先這個意義上是正確的,但是新達爾文主義的進化論,即:無方向、無計劃隨機的自然選擇。這個是不正確的。面對諸多證據(jù),任何否認或者消解生物設計理論的思想都是空想,不是科學!逼仗m丁格相信:“進化論對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些理解可以和基督教信念一致,有些不能! “像我們這樣理性生物的的存在不能僅僅靠隨機產(chǎn)生!彼暦Q進化論是“完全無主導隨機的過程”這個觀念和“基督教信念不相容”,“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他可以選擇用進化的過程來完成。但是我們的存在不是隨機的。” 普蘭丁格曾支持過智能設計運動(Interlligent Design Movement,IDM)。他曾是起源委員會的會員,該委員會支持Philip E. Johnson一書《審判達爾文》反對古生物學家Stephen Jay Gould于1992年在《科學美國人》上發(fā)表的針對基督教的苛刻評論。普蘭丁格為《審判達爾文》一書封底撰文表示支持。 普蘭丁格是支持智能設計的ISCID協(xié)會會員,曾經(jīng)出席了該協(xié)會的智能設計會議。
阿爾文·普蘭丁格 - 著作
《上帝與他心》(God and Other Mind,1967)
《必然性的本性》(The Nature of Necessity,1974)
《基督教信念的知識地位》(The Warranted Christian Belief,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