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故事
隋文帝楊堅代周,聞趙綽清正剛直,就任命其為大理丞,不久,又以“處法平允,考績連最”,升為大理正。大理寺是隋代司法機關(guān),而大理正就是大理寺的長官。
趙綽作為法官,十分注重維護法律的尊嚴。隋開皇初年,社會上偷盜搶劫等犯罪現(xiàn)象屢禁不止,隋文帝很氣憤,就下令凡遇此等罪犯,皆嚴刑處斬。但是趙綽卻向隋文帝進奏,說“律者天下之大信,其可失乎!”在封建時代,趙綽有這樣的思想,實在是難能可貴的。
趙綽在擔(dān)任法官期間,屢次糾正隋文帝違法量刑的錯誤行為。有一次,刑部侍郎辛亶穿了一件俗名叫“利于官”的緋裈,隋文帝見到后非常不高興。隋文帝一生崇尚簡樸,最討厭講究衣著的人。他討厭辛亶,就說這件俗名“利于官”的衣服有“厭蠱”之嫌,下令將辛亶判除斬刑。對于隋文帝這種濫用刑法的命令,趙綽當(dāng)下就說:“據(jù)法不當(dāng)死,臣不敢奉詔!彼逦牡蹛佬叱膳鹬鴮w綽悅:“你顧惜辛亶,難道就不顧惜你自己嗎?”當(dāng)即命令左仆射高颎將趙綽斬首。刑官當(dāng)下在朝堂上就將趙綽的官服剝掉,隋文帝問趙綽:“怎么樣,還敢固執(zhí)己見嗎?”隋文帝只不過是想嚇!纶w綽,誰知趙綽太掘強,硬邦邦地回敬了—句;“執(zhí)法一心,不軟惜死。”隋文帝見趙綽不可以威屈,也就只好把他放了。
又有一次,執(zhí)行巡邏仟務(wù)的武侯在市上捉到兩個以惡錢換好錢的人。隋文帝自然非常氣憤,就下令悉斬之,這兩個人雖然犯下法,但判刑要有法律依據(jù),不能以好惡為標(biāo)準(zhǔn),作為法官的趙綽自然懂得這一點,就上奏說:“此二人坐當(dāng)杖,殺之非法!彼逦牡壅f:“這不關(guān)你事!”趙綽說:“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殺人,豈得不關(guān)臣事!”文帝盛怒,說:“天子之威不可犯,你想尋死嗎?”喝令退下。但趙綽卻全無懼意,不但沒有退下,反而又跨進一步:跪拜不起。隋文帝本是喜歡趙綽的,看到趙綽的牛脾氣又上來了,沒有辦法,只好自己退到殿后。
隋文帝晚年,猜忌心極重,用刑不依科律,動輒嚴刑酷法以臨下。遇到這種情況,趙綽每每敢于以死護法,糾正隋文帝的措誤行為。在封建時代,法官要守法不阿,沒有別的憑借,只有拿自己的命作抵,這固然是可悲的。不過,一些較開明一點的皇帝,一般都能認識到這是“忠”的表現(xiàn)。隋文帝正是這樣看待趙綽的,所以,趙綽并沒有因守法而掉了腦袋。即使如此,趙綽的膽識也是非常令人敬佩的。
歷史評價
趙綽是一個非常杰出的法官,還在于趙綽從不利用法官的特權(quán)以泄私憤。據(jù)《通鑒》記載,趙綽在任大理少卿時,有個僚屬叫來曠,因?qū)w綽不滿,就誣告趙綽“濫免徒囚”。隋文帝極重視,就命來信大臣去按驗,證明純屬誣陷。隋文帝大怒,命將來曠處以斬刑。身遭誣陷的趙綽并沒有對來曠落井下石,反而“固爭,以為緊曠不合死”。來曠最后免死流放廣州。從這件事可以看出,趙綽作為一個法官,具有非常良好的素質(z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