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湯(?—前115年),西漢杜陵(今陜西西安東南)人。幼時喜法律,曾任長安吏、內(nèi)史掾和茂陵尉。后補侍御史。中國古代著名的酷吏,又以廉潔著稱。
張湯 - 個人簡介
張湯從小隨當長安縣丞的父親出入衙門。父親死后又充當長安縣吏很長一段時間,因此,對辦理案件、處理公文等事十分熟悉。由于周陽侯、武安侯的推薦,漢武帝初年就踏上了仁仕途。先后擔任過守衛(wèi)茂陵的校尉與處理訟案的御史。在御史任上,因辦理陳皇后蠱獄有功,得到漢武帝的賞識,升為太中大夫,與趙禹等人共定新的律令。不久又升為廷尉、御史大夫,位居三公之列。這時,由于漢武帝對匈奴連年用兵,中央財政出現(xiàn)困難,張湯建議鑄造皮幣、白金幣、五銖錢,使錢幣鑄造之權(quán)歸于中央,并統(tǒng)一了幣制;又支持鹽鐵官營,實行國家壟斷的政策。并制定“告緡令”,征收工商業(yè)者的財產(chǎn)稅與所得稅,相對緩解了財政危機。后來遭朱買臣等人陷害,自殺身死。死后被抄家,除了皇帝所賜的五百金外,沒有其他家產(chǎn),這在當時的高官中是絕無僅有的。漢武帝重其廉潔而惜其自殺,于是下令重用其子安世。
張湯 - 少年有才
張湯少有吏才,精通刑律。幼年時,父為長安縣丞,因事外出,命湯守家,回家后,發(fā)現(xiàn)肉被鼠盜食,大怒,責打湯。湯乃挖掘鼠洞,捕得盜肉的鼠和吃剩的肉。他把鼠放在堂下,像審問囚犯那樣加以審訊。審訊程序從傳訊到定案非常完備,然后取鼠與肉結(jié)案定罪,按刑律將鼠處以磔刑。他的父親把判決書取來觀看,文辭非常周詳而準確,同老獄吏一樣,感到非常驚異,以其有獄吏之才,命他學習刑律。其父死后,張湯為長安縣吏,做了很久。
田勝(武帝母王太后的弟弟)為九卿時,因罪關押長安獄中,“湯傾身事之”,對他關懷備至。田勝出獄后,被始立的武帝封為周陰侯,同張湯結(jié)為至交,引其拜見當時的權(quán)貴人物。寧成出任內(nèi)史時,用湯為內(nèi)史掾,以其能干,向丞相府推薦,得以調(diào)任茂陵尉,掌管為武帝預建陵墓事宜。武安侯田蚡為丞相時,征辟張湯為丞相史(丞相府幕僚),不久,又向皇帝推薦他,任為侍御史,辦理案件。在治陳皇后巫蠱獄中,深究黨羽,受株連而死者三百余人。武帝以其能干,遷升為太中大夫。他與趙禹共定律令,條文嚴刻,特別是對現(xiàn)職官吏尤嚴。
張湯 - 執(zhí)法深苛
在判斷刑事案件中,如果此人是皇上想要治罪的,就將此案交給斷獄嚴刻的屬官去辦;反之,如果案中此人是皇上想要釋放或從輕發(fā)落的,就將此案交給斷獄輕平的屬官去辦。他所想要治罪的,即使是有權(quán)勢的豪強,必定“舞文巧詆”,引用嚴刻的法令條文,多方羅致其罪;他所想要開釋的,即使是無權(quán)無勢的平民百姓,雖然具文上奏,按律應當治罪,他卻常在皇上面前為之開脫,往往得到從輕發(fā)落或無罪開釋。
張湯當大官后,注意修身之道;結(jié)交賓客,供給飲食;對于故人子弟做官吏的以及貧窮的親族都加以照顧厚待。拜訪公卿大臣,他不避寒暑,非常殷勤。所以張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卻得到這樣的聲譽。許多執(zhí)法嚴刻的官吏都樂為之用,多成為爪牙使用的,“依于文學之士”。丞相公孫弘“數(shù)稱其美”。他治理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謀反案件,都從嚴追究黨羽,受株連者很多。與淮南王案件有牽連的嚴助、伍被,武帝以嚴助是素來親信的臣僚,伍被曾勸說淮南王尊重朝廷,“欲釋之”。張湯爭辯說,伍被本來為造反出謀劃策,嚴助本是親幸之臣,乃私交諸侯,“如此弗誅,后不可治”。武帝從其議!捌渲为z所巧排大臣,自以為功,多此類。”由于武帝推行外儒內(nèi)法的治術(shù),需要依靠張湯等人為之推波助瀾;張湯也能迎合武帝旨意,雖用法嚴刻,亦附會儒術(shù),禮遇文學之士,“由是益專任”。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武帝任命張湯為御史大夫。十余年間,由小吏升遷到三公。
張湯 - 建議興利
張湯任御史大夫后,由于當時匈奴渾邪王降漢,賞賜甚多;大舉出擊匈奴,軍費開支浩大;加之以關東地區(qū)連年水旱,流民需要安置、供給,因而國庫空虛,財政困難。張湯秉承武帝旨意,想出了一套財政改革的辦法,統(tǒng)一幣制,“請造白金及五銖錢;籠天下鹽鐵;排富商大賈,出告緡令;鋤豪強并兼之家,舞文巧詆以輔法”。針對當時財用不足情況,每上朝奏事,他都議論如何解決財政困難問題,往往談論到傍晚,皇帝因有興趣而忘了吃飯。當時的丞相碌碌無能,無所建白,充位而已,“天下事皆決于湯”,百姓騷動不安。雖然在財政經(jīng)濟上作了一些改革,但國家獲利不多。因為“奸吏并侵漁”,營私舞弊,于是“痛絕以罪”。由是受到眾人怨恨,“自公卿以下,至于庶人,咸指于湯”。但武帝對他仍然言聽計從,倚之如左右手。他嘗有病,武帝親臨其家探病,“其隆貴如此”。
當時,武帝對匈奴大事征伐,匈奴請求和親。武帝命群臣議論可否。博士狄山以為“和親便”。武帝問其所以然。狄山列舉高、惠、文、景之世采取和親政策,“天下富實”,“今日陛下舉兵擊匈奴,中國以空虛,邊民大困貧。由此觀之,不如和親”。武帝問湯,湯說:“此愚儒無知!憋@然是支持武帝興功的態(tài)度。狄山反唇相譏,攻擊張湯為“詐忠”。武帝怒形于色,問:“吾使生居一郡,能無使虜入盜乎?”狄山答:“不能。”又問:“居一縣如何?”對曰:“不能!睆蛦枺骸熬右徽祥g如何?”狄山自度辯窮,必定下吏處治,只好答道:“能!蹦饲驳疑匠苏,過了一個多月,匈奴斬了狄山的頭而去。自此以后,群臣震恐。
張湯 - 招怨致禍
田甲,原是張湯當小吏時的朋友。他見湯權(quán)勢太盛,指責其過失,告誡之。張湯當了七年御史大夫,果然遭到殺身之禍。
御史中丞李文同張湯原來有矛盾,在張湯部下,想要從文書中尋找其錯誤以中傷之。湯所親信的廷尉史魯謁居知道張湯心中不滿,乃使人上書告發(fā)李文奸事,武帝令湯審訊,湯挾怨判文死罪。他本來知道這是魯謁居令人告發(fā)的。當武帝問起上告變事緣何而起之時,湯假裝吃驚說:“此殆文故人怨之!濒斨]居因病臥床不起,湯往探病,為其摩足。趙王因為張湯和魯謁居曾經(jīng)排擠過他,心懷怨恨,探知湯為謁居摩足,乃上書告發(fā)張湯為謁居摩足,“疑與為大奸”。武帝令廷尉追究其事,謁居病死,事情牽連其弟,其弟被囚禁于官獄。張湯曾來此獄,發(fā)現(xiàn)謁居弟被囚,想要暗中營救他,而表面上假裝不予理睬。謁居弟不理解湯的用意,心中怨恨,便使人告發(fā)張湯同謁居合謀陷害李文之事。武帝令御史中丞減宣審訊這件事情。減宣與張湯不和,嚴加追究,尚未上奏,適逢有盜賊發(fā)掘埋在文帝陵園內(nèi)的瘞錢,丞相青翟在上朝時與張湯約定在朝見天子時同時謝罪。到了天子面前,湯以為巡查陵園是丞相職責,與他無關,因而不肯謝罪。丞相謝罪后,武帝令御史追查此事,湯欲告丞相知道陵園事而不揭發(fā),縱容盜賊,丞相聽說,非?謶。
三位長史朱買臣、王朝和邊通過去都曾當過二千石的官,也都是因事貶官為丞相府長史。他們當二千石時,張湯還在當小吏。張湯曾多次以御史大夫代行丞相事,他知三長史原來都是貴官,故意凌辱他們,以部下僚屬之禮待之,因此三長史都怨恨他。他們對丞相說,“始湯約與君謝,已而賣君,今欲劾君以宗廟事,此欲代君耳。吾知湯陰事。”因派獄吏捕捉、審訊與湯有關系的田信等人,令其供認與張湯勾結(jié)、湯欲奏請的事,信常先知消息,以囤積居奇致富,與湯均分。武帝聽說此事,問張湯:“吾所為,賈人輒先知之,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湯既未申辯,也不謝罪。減宣又奏湯與謁居合謀事。武帝以為湯懷奸欺君,派遣使臣責問湯,湯自陳無此事,不服。武帝乃令趙禹責湯。趙禹對他說:“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狀,天子重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何多以對簿為?”意思是,你殺人甚多,現(xiàn)在應該明白自己審處。張湯乃上書皇帝,指出:“然謀陷湯者,三長史也!彼熳詺。
湯居官廉潔,死后家產(chǎn)所值不過五百金,皆得之于賞賜,別無其他產(chǎn)業(yè)。他的子弟準備厚葬,他的母親說:“湯為天子大臣,被惡名而死,何厚葬為!”乃以牛車送葬,有棺而無槨。后來武帝盡誅三長史,丞相青翟自殺。武帝對張湯之死深為惋惜,對其子張安世多加照顧,擢升其官;昭宣時竟至拜相封侯。
張湯 - 后世子孫
張湯有兩個兒子,長子張賀,次子張安世。張賀曾任掖廷令,曾收養(yǎng)皇曾孫劉詢,并教其讀詩書,又以家財為其娶許紀。劉詢后來即皇帝位。稱漢宣帝。為報其恩,追封張賀為恩德侯,并令張安世的小兒子出繼為嗣,承續(xù)侯爵。又拜張賀年僅七歲的孫子張霸(其父已死)為散騎中郎將,賜爵關內(nèi)候,食邑30戶。不久改封為陽都侯。
張安世(?一前62年),字子孺,以父蔭踏入仕途。漢武帝巡視河東,他作為尚書同行,歸途中發(fā)現(xiàn)掉了三箱書,下詔尋求而不得。安世由于平時細心,知道所有丟失的書名,就求購獻上,經(jīng)過校對,竟沒有少一本。因此得到漢武帝重用。《漢書》稱:“上奇其材”,升為尚書令,遷光祿大夫。公元前86年。昭帝繼位,拜右將軍,封富平侯。昭帝死,與大將軍霍光共立昌邑王,因遭到張敞等人的反對,而改立宣帝。宣帝即位,因功封食邑10600戶;艄馑篮,拜為大司馬、車騎將軍領尚書事,成為當朝宰相,掌握軍政樞機七年(公元前68年一公元前62年),人稱謹慎周密。元康四年(前62年)病逝。溢號敬侯。
張安世有三個兒子,小兒子張彭祖出繼其兄張賀為嗣子。第二個兒子叫張千秋,漢宣帝即位,拜為中郎將侍中,與霍光之子霍禹一起率兵進攻烏桓,得勝還朝;艄鈫柶饝(zhàn)斗方略,千秋口講兵事、手畫城池,對答如流,而霍禹則依賴文書記載。一問三不加。由此,霍光知道張千秋之賢能,而哀兒子之不材,曾慨嘆“霍氏世衰,張氏興矣”。后來的情況也確實如此,張家之興,歷數(shù)世而不衰。至東漢仍然如此。
張安世的長子張延壽,宣帝繼位時,封為中郎將侍中,出任北地太守一年,以父親年老,內(nèi)調(diào)左曹太仆。父死。嗣富平侯爵。當時候國在陳邑食邑在魏郡,田租收入每年千余萬袒。他自認“身無功德”,請求減免食邑戶數(shù)。于是遷封平原,減去一半食邑之戶。卒謚愛侯。兒子張勃承嗣侯國,拜散騎諫大夫。元帝時,因他所推薦的陳湯犯罪又削去食邑200戶。但陳湯后來立功西域,人們由此都稱張勃知人善選。張勃死后,兒子張臨承襲富平侯國,以謙恭節(jié)儉著稱,曾將家財分施宗族故舊。張臨是當朝駙馬爺,娶妻敬武公主,但他不以皇親國戚自居,常以桑弘羊、霍光兩個家族之敗為戒。死后薄葬,不起墳堆。其子張放承嗣侯爵。張放深得漢成帝歡心,拜侍中中郎將,娶皇后侄女為妻,由皇帝為其操辦婚事,時稱“天子取婦,皇后嫁女”。他常常和皇帝同起同臥,并一同微服私訪。如此“寵愛殊絕”,受到群臣反對,被外放為北地都尉、天水屬國都尉、河東都尉等。綏和二年(公元前7年),成帝駕崩,張放也“思慕哭泣而死”。
張湯 - 墓地發(fā)掘
西安市考古工作者在長安區(qū)發(fā)現(xiàn)一處漢代墓葬,其中出土青銅信印確切地證明了墓主就是西漢名臣張湯。這是西安市對《漢書》上有明確記載的名人墓的首次發(fā)現(xiàn)和發(fā)掘。
該墓是在長安區(qū)郭杜一帶西北政法大學南校區(qū)的基建工地被發(fā)現(xiàn)的。墓為長斜坡墓道土洞式,坐東朝西,平面大致呈“甲”字形,墓道后連接甬道、墓室。此墓雖已經(jīng)盜擾,但出土了特點較為明顯的西漢中期星云紋銅鏡和武帝五銖錢等文物。最為珍罕的是,出土物中有2枚精致的雙面穿帶印,一枚印文為“張湯臣湯”,一枚為“張君信印”,印面徑為1.8厘米,即古之所說“方寸之印”。此兩印的出土表明墓主應為張湯,結(jié)合出土器物和墓葬形制考古者推斷此墓葬時代為西漢中期武帝之時。
張湯為西漢武帝時期名臣,《漢書》記載其起于書吏,曾為長安吏、茂陵尉、侍御史,后遷升御史大夫,位至三公。他為長安杜陵人,少兒時即以司法程序?qū)徲嵧凳车睦鲜蠖雒,長成后升任重臣,辦案治獄干練,上疏進諫得力,曾得漢皇寵信,最終受誣陷自殺而死。西漢杜陵所轄范圍包括今長安區(qū),即今張湯墓葬在西漢杜陵范圍內(nèi),此墓的發(fā)現(xiàn)與西漢御史大夫張湯墓的故籍地望相符。同時此墓中棺木痕跡表現(xiàn)為一棺葬,與《漢書·張湯傳》中“載以牛車,有棺而無槨”的記載相吻。墓中隨葬物品多為日常生活的小器件,不見漢墓常見的陶器和其他貴重器物,也與《漢書》中“湯死,家產(chǎn)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無它贏”、“何厚葬之”的記載相同。
西安市文物局孫福喜等人綜合上述分析,斷定此墓就是西漢張湯墓。這一發(fā)現(xiàn)在一定程度上驗證了《漢書》記載的正確性。史載張湯死于漢武帝元鼎二年,故其墓葬時代也應為元鼎二年左右。準確的墓葬年代的確定,為以往靠器物組合斷定相對年代的漢墓分期斷代,也為關中地區(qū)漢墓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精確的標尺。
張湯 - 參考資料
1.http://www.xbys.net/printpage.asp?ArticleID=478
2.《中國通史》白壽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