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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潛善(1078年—1130年2月9日),字茂和,邵武(今福建邵武)人,黃峭山的第八代孫。宣和六年(1124年)甲辰科進士,授官筠州(今江西高安)通判;兆跁r任左司郎,政和、宣治年間,任欽差大臣察訪陜西、河東震災區(qū),不以實聞,但言震而已。靖康元年(1126年)為副元帥。宋室南渡后,任右仆射兼中書侍郎,主和議,與虜人畫河為界,遭李綱等人駁斥。建炎元年與汪伯彥貶逐李綱。官至廣州刺史、尚書左仆射、知河間府、左丞相。建炎三年十二月癸卯,黃潛善卒于英州,葬于江西廬陵縣儒林鄉(xiāng)鳳凰洲劉家?guī)X。黃潛善妻徐氏,生有一子黃秠!端问·卷四七三·奸臣傳》有傳。
黃潛善 (1107-1182)宋汀州寧化(今福建寧化)人,祖籍邵武。聰敏好學,十八歲登徽宗宣和六年進士,為左司郎,出任筠州通判,旋遷廣州刺史。欽宗即位,擢門下中書侍郎,出任與金交界之河間府鎮(zhèn)撫使,又兼高陽關路安撫使,從敵俘知金擬立張邦昌為楚帝,急告康王趙構。是康王出使金,宗澤勸阻駐相州,遂建大元帥府,傳檄天下,公帶所部勤王,任副元帥,總理后方軍務?低鯉跐傻却未竺,克敵三十余砦。次年,徽、欽被擄?低跫次粦旄ń窈幽仙糖穑,即南宋高宗,任李綱為左仆射,公為右仆射兼御營使。不久高宗決計南遷揚州為行在,準李綱辭相位,遷公為左仆射,兼知樞密院,改知樞密院汪伯彥為右仆射,同護高宗南遷,以避金兵窮追,安抵杭州。在官軍失統(tǒng),朝政未樹,舉國動亂中,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慘重,但無人敢直責高宗,而歸罪于大臣,公與汪便成高宗的替罪羊,被罷相,貶江陵。不久揚州告急,公為贖罪,奏準守揚州。紹興十九年(1149年),高宗忽念老臣,召公赴臨安度重陽,金人乘隙水陸強攻,揚州告失。因此,在公固守二十年后,被貶衡州。
公在國難當頭,為相一年八個月,辛勞奔波,歷盡艱險,卻換得五次受罪遭貶,多次險被殺害。過去不少偏史,諸多誣陷,斥為“權臣誤國”,宋史竟列傳“奸臣”。相因成習,民國以來辭書史作也多貶斥,不顧事實,亂說一通,什么“逐李綱”,“殺歐陽沏”,甚且終年為“1129 年,提前五十多年,御用文人,真是”一犬吠影,百犬吠聲。
根據(jù)公之實跡,證之宋史,分不但不是什么“權臣誤國”、“主和派” 、“投降派”、“奸臣”,而且是忠君愛國的大忠臣,在抗金中作出重大貢獻的積極抗戰(zhàn)派。因為從宋史中找不到公之主和言論,更沒有這方面的行動;為相期間,沒有派出一個和談代表,甚且公去職后,苗博、劉正彥發(fā)動政變,罷高宗,立其三歲兒子為帝。從以上種種可知,公從大后方的廣州赴前線河間府抗金,得重大軍情,積極響應大元帥府勤王,并作出重大貢獻,為高宗南遷做了大量龐雜工作,使之安全抵杭州,固守揚州達二十年之久,危夫人死難,家破人亡,生離死別,是忠君為國的結果,難道不是明擺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