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羅汝芳(1515年6月13日-1588年10月21日)字惟德,號近溪。學業(yè)者稱為近溪先生,江西南城泅石溪(今南城天井源鄉(xiāng)羅坊村)人,明中后期著名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詩人,泰州學派的代表人物。
履歷
羅汝芳1515年五月二日(6月13日)生,自幼聰明好學,5歲從母讀書,稍長則博覽群書,后獨鐘理學。16歲赴南昌師從泰州學派代表人物顏鈞。盡受其學,得王艮泰州學派真?zhèn)鳌<尉付辏?543)中舉,二十三年參加會試后,自認為“吾學未信,不可以仕”,不參加廷對,退居故鄉(xiāng)達10年之久。翌師胡清虛學燒煉,師僧玄覺談因果。他探幽索隱,觸類旁通,精究細研,形成自己的真知灼見。他四處游訪,考察社會,探究學問,并在從姑山創(chuàng)辦“從姑山房”,接納四方學子,從事講學活動。他一生深入下層,宣講哲理,教化士民,以發(fā)人“良知”和濟人急難聞名于世。其學雖源于理學,但反對“存天理,滅人欲”的正宗教條,提倡用“赤子良心”、“不學不慮”去“體仁”,持見新奇,頗有創(chuàng)見,一掃宋明理學迂謹之腐氣,故被譽為明末清初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等啟蒙思想家的先驅(qū)。
生平
嘉靖三十二年(1553)羅汝芳赴京參加殿試,進士及第,授太湖(今安徽太湖)知縣,開始從政。在任上立鄉(xiāng)約,飾講規(guī),召集諸生講學,公事多在講席上辦理。兩年后,朝廷提升他為刑部山東司主事。嘉靖四十一年(1562),出任寧國(府治今安徽宣城)知府。他為政重教化,以講會、鄉(xiāng)約為治,又主持修繕徑縣、南陵、太平等縣的城池,政績斐然。嘉靖四十四年(1565),因父喪回南城守制。萬歷元年(1573),羅汝芳守制期滿,復為朝廷起用,補東昌(府治今山東聊城)知府。他治理東昌有如寧國,末滿三月,即令士民大為嘆服。不久,改官云南道巡察副使,分守永昌。上任之后,即著手整治昆明堤,疏浚滇池,興修水利,給當?shù)剞r(nóng)業(yè)生產(chǎn)帶來很大便利。萬歷五年(1577),羅汝芳官拜右參政。不久,因公進京,應(yīng)邀至城外廣慧寺講學,朝中人士紛紛前往聽講,引起了內(nèi)閣首輔、大學士張居正的不滿,疏劾他“事畢不行,潛往京師,搖撼朝廷,夾亂名實”,羅被罷官歸里。萬歷十六年(1588)九月二日(10月21日)卒,享年74歲。
個人思想
羅汝芳認為,“大道只在自身”,人的目視、耳聽、飲茶、吃飯、早起、夜寐、相對、問答,以至彈子的轉(zhuǎn)動,肌膚的痛感,無一不是這個“道”的作用和表現(xiàn)。只要具備了一個肉體的形軀,就有了做圣人的條件。他主“擬不學為學”,“以不慮為慮”,不學不慮,就可以造就“良知良能”。在他看來,人的良知是永遠不會泯滅的,不以修煉而增,也不以不修煉而減,圣愚的差別只在于“覺”與“迷”之間,因而成圣、成賢簡直是容易非常。
貢獻
羅汝芳熱衷于講學,善于把玄妙、平易的講演表達出來,為廣大平民所接受。即使是不通文墨之人,俄頃之間,也能令其心境開明。他出任太湖知縣,頒布講規(guī),召集諸生研習經(jīng)文,“公事多決于講座”。出守寧國,同樣召諸生會文講學,并興建了志學書院、水西書院等一批講學場所。在京都時,禮部尚書徐階,集兩司郡縣候選吏人,大會濟靈宮,聘汝芳講習,聽者數(shù)千人,無不動容銘心。入滇五載,羅汝芳雖然年逾花甲,講學熱情依然不減,昆明五華書院和春梅書院都是他講學的重要場所。致仕以后,他仍然壯志落落,憤然率弟子游金陵、福建、浙江、湖廣等地,頻頻講學集會,繼續(xù)闡揚泰州學派的思想。這一切,說明羅汝芳是泰州學派學術(shù)活動的重要組織者,為泰州學派理學思想的傳播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羅汝芳還具有人道主義思想,同情下層人民的悲慘命運。比如,他在太湖知縣任上,有兄弟為爭遺產(chǎn)來投訴,他聞之家境艱難,“汝芳對之泣,民亦泣,訟乃止”。又創(chuàng)開元會,罪囚亦令聽講。他以傳統(tǒng)道德融于真情,動容感化,從而化解民事糾紛。他在做寧國知府時,集諸生會文講學,讓訴訟者在講壇上跏跌靜坐,觸目觀心,以此判案,并把政府的庫藏饋贈給他們。這種情況,在封建官吏中是絕無僅有的。然而,作為泰州學派的代表人物,他這種從赤子之心出發(fā)救貧恤難行為是可以理解的。值得一提的是,湯顯祖少年時受學于泰州學派的主要人物羅汝芳,受到了反正統(tǒng)宋學思想的熏陶。這是他能深刻認識當時腐敗社會的腐敗,使他成為一個站在時代前列的進步文人,在文學事業(yè)上獲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