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巴赫(巴哈)(1685~1750),最偉大的德國作曲家之一,以創(chuàng)作《勃蘭登堡協(xié)奏曲》、《b小調(diào)彌撒曲》、《平均率鋼琴曲集》、以及大量的教堂音樂和器樂曲而著稱。他把前人發(fā)展起來的主要風格、形式和傳統(tǒng)概括地加以研究并匯集在一起,使之更加豐富多彩。他的先輩世代均為樂師,他的4個兒子均為作曲家,使得巴赫家族在德國音樂史上頗具傳奇色彩。
巴哈受家庭影響,自幼就熱愛音樂。巴哈4歲時,父母相繼過世,他由哥哥撫養(yǎng)長大。少年時期靠獎學金進了在呂訥堡的圣·米歇爾學校。1702年他從圣·米歇爾學校畢業(yè),翌年在一家室內(nèi)樂隊當一名小提琴手。在隨后的二十年中,他干過許多行當。巴赫在一生中主要是以一位卓越的風琴家而聞名,雖然他還是一位作曲家、教師以及樂隊指揮。15歲時,任唱詩班領(lǐng)唱。為了學琴和研究他人作品,小巴哈經(jīng)常徹夜不眠。19歲時,巴哈得到了教堂管風琴手的職位。1708年為魏瑪公爵演奏,獲得公爵賞識,聘為侍從管風琴師,后又任宮廷樂隊隊長。巴哈一生寫下了許多作品,范圍除歌劇外包羅萬象。代表作品有《平均律鋼琴曲集》、《賦格的藝術(shù)》、《馬太受難曲》、《勃蘭登協(xié)奏曲》4 首,四首管弦樂組曲以及大量宗教康塔塔和世俗歌曲。巴哈創(chuàng)作宗教音樂較多,但由于受到資產(chǎn)階級啟蒙運動影響,在他的音樂中,流動著大膽的革命精神。他的許多作品當時不為人所賞識,直到他去世80年后,在門德爾松的努力下,才使世人認識到巴哈作品的偉大之處,巴哈被人稱為“音樂之父”、“不可超越的大師”1723年巴赫三十八歲時開始在萊比錫的圣·托馬斯教堂任歌詠班領(lǐng)唱,他在余生的二十七年中一直擔任此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