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南星 - 生平簡介
趙南星九歲亦有“神童”之稱。父趙汝弼,歲貢,任館陶知縣。明隆慶庚午年間,南星鄉(xiāng)試中舉人,萬歷二年中進士。初授河南汝寧推官,因治行廉明升任戶部主事,任職期間剛直不阿。時首輔張居正病重臥床不起,朝中百官意相禱祀,唯趙南星、顧憲成、姜士昌不去。張居正死后,南星改任吏部考功主事,因厭惡結(jié)黨營私,得罪尚書楊巍引疾故里。
甲申年(1584),南星起任吏部文選司員外郎,直言上疏社會弊端,陳述救時要務(wù),抨擊危害國家的左都御史吳時來、左副都御史詹仰庇、黃洪憲,受到奸臣群起攻之;实鄄宦犞已,朝風(fēng)混濁,南星再次引疾故里。
壬辰年(1592),陸光祖被解除吏部尚書,朝廷再次任用趙南星,調(diào)補吏部考功郎中。萬歷二十一年,南星協(xié)助尚書孫龍大計京官(考察官員),不徇私情,不畏權(quán)貴,秉公澄太要路私人,罷免了姻親王三友,孫龍的外甥呂癔昌,大學(xué)士趙志皋的弟弟,堪稱數(shù)十連考功第一。時政庭腐敗,給事劉道隆拉派結(jié)伙,騙取皇上圣旨,將專權(quán)職黨、貶罰三官的罪名妄加南星之頭。皇上興師問罪,經(jīng)李世達等群臣疏救才免于大難,遂斥為民。南星貶官歸里,閑居方茹園,課子授徒,著書立說,聲望大震,與當(dāng)時顧憲成、鄒元標南北呼應(yīng),譽稱東林三君。
天啟元年(1627)熹宗即位,數(shù)次下詔,調(diào)任南星為太常少卿,左通政、太常寺卿,又詔為工部右侍郎,南星拒招,一再上疏辭免。后受眾人之托,推辭不過,才領(lǐng)詔赴京上任。遂擢升都察左都御史,天啟元年升任吏部尚書。權(quán)閹魏忠賢嫉畏南星,企圖奉承拉攏,均被正色拒之,魏忠賢懷恨在心,被罷貪官崔呈秀等,投靠魏忠賢,結(jié)黨營私,欺群誣賢,立閹黨專政之勢。趙南星與左都御史楊漣等,疏奏皇上,陳述閹黨二十四大罪狀。魏忠賢、崔呈秀欺君嬌首,對朝中忠臣一一誣陷殺害,南星被削籍,后戍邊代州,時為天啟五年。
崇禎皇帝即位,詔得南星還朝。當(dāng)時山西巡撫牟志奎為魏忠賢黨羽,扣詔不發(fā),終使南星未能見到詔書,含冤死于戍所,時年七十八歲。后崇禎帝欽定魏黨逆案,為南星昭雪,贈太子太保,謚忠毅。
趙南星 - 創(chuàng)作
趙南星散曲雖有拜佛求仙、賞花觀景、風(fēng)情調(diào)笑等閑居無聊之作,但更值得重視的有兩點:一是趙南星一生嫉惡如仇,扶正抑邪,以致宦海浮沉,艱辛備嘗,對于晚明吏治敗壞、官場黑暗,他了若指掌。《芳茹園樂府》中大部分作品又都寫于罷官居家的30年間,所以多磊落不平之氣,如套曲(點絳唇)《慰張鞏昌罷官》、(點絳唇)《壽家君六十五》等,表達了他對"傷了時務(wù),損了人民"的現(xiàn)實的憂慮;二是以俗曲形式寫的男女戀歌,爽朗熱烈,樸直清新,如(鎖南枝)、(折桂令)、(喜連聲)、(玉抱肚)等,都表現(xiàn)了他豪辣頑艷的藝術(shù)風(fēng)格。正如尤侗所說:"高邑趙儕鶴冢宰,一代正人也。予于梁宗伯處見其所填歌,乃雜取村謠里諺,耍弄打諢,以泄其骯臟不平之氣。"(《百末詞馀跋》)曲作《芳茹園樂府》 1卷,有明刊本、飲虹齋刻本。所著尚有《趙忠毅公集》、《味檗齋文集》、《史韻》、《學(xué)庸正說》等。
趙南星 - 政治作為
面對當(dāng)時黑暗腐朽的政治,趙南星"慨然以整齊天下為任",進行改革。他的政治改革思想及實踐,在當(dāng)時曾起過積極作用,對我們今天的改革仍有借鑒意義。
一、振紀綱自皇帝始
趙南星對當(dāng)時的形勢和弊政有較為清醒的認識。為了挽救明王朝的統(tǒng)治危機,他呼吁進行政治改革。他認為,政治改革的關(guān)鍵是最高統(tǒng)治者──皇帝改變作風(fēng),帶頭遵守封建紀綱。他指出,"國是"是"皇上之國是","惟皇上能定之","皇上一身,天下之大紀綱也",因此振紀綱必"自皇上始"。他認為,只要皇帝能改變作風(fēng),回到封建傳統(tǒng)秩序的軌道上來,紀綱廢弛的現(xiàn)象可以得到扭轉(zhuǎn),天下大治則不難達到。否則,即使有志大臣百計補救,也不會收到什么好的效果。在一份奏疏中,他說:"臣等雖焦心苦思,不如皇上之一念足以孚格蒼穹;臣等雖敝吻燥舌,不如皇上之一言足以鼓舞四海;臣等雖鞠躬殫力,不如皇上之一舉動足以維新宇宙"。在一封信中,趙南星流露出同樣的思想:"天下事不意如此,視我輩薄游時便如隔世。雖有曲逆梁公,縛手無策。惟在至尊一念轉(zhuǎn)移,太平可立見。不者,十周公何能為也"?
確實,在封建社會中,政治改革必須從最高領(lǐng)導(dǎo)層=皇帝開始。綱舉目張,只有皇帝首先改變作風(fēng),帶頭實行改革,才能真正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改革也才能取得成功。因此,趙南星的振紀綱自皇帝始的主張是極有遠見的,不失為醫(yī)治當(dāng)時弊政的一劑良方。倘若明神宗、明熹宗能聽從趙南星等人的規(guī)諫(當(dāng)時有此主張者還有很多),改變作風(fēng),親勤理政,明王朝日益"潰敗決裂、不可振救"的趨勢是可以暫時遏制的,歷史發(fā)展也會是另外一個樣子,萬歷初年張居正改革可以為證。但是,在一個專制皇權(quán)高度發(fā)達的社會中,除非特殊情況,作為一國之主的皇帝是至尊無上的,大臣對皇帝的胡作非為僅有諷諫之權(quán),諷諫不成則無如之何。明代后期的社會狀況正是如此。趙南星等人的建議被皇帝當(dāng)成耳邊風(fēng),根本聽不進去,依然我行我素。這,就使趙南星的振紀綱自皇帝始的主張無法實施,也難以見到成效。
二、去邪用正
明代后期,由于皇帝怠政庸懦,"賢奸雜用",朝中"君子"與"小人"并立。萬歷年間,廷臣以在"國本"之爭等事件中抗諫直言和依唯皇帝明顯地分為了兩派,前者主張盡早冊立太子,并與明神宗的胡作非為展開斗爭,以顧憲成、趙南星等為代表,逐漸形成東林黨。后者依唯皇帝,人數(shù)雖少,但因有皇帝和部分首輔作后臺,氣焰囂張,勢力很盛,先后結(jié)為齊、楚、浙等黨,"聲勢相倚,并以攻東林、排異己為事"。天啟初年,明熹宗在東林黨人的輔佐下改革弊政,大量引用正人,一時"東林勢盛,眾正盈朝"。但不久,宦官魏忠賢擅權(quán),搜羅、起用遭排擊的東林反對派,"自內(nèi)閣、六部至四方總督、巡撫,遍置死黨",打擊、殘害正直的東林黨人,"濫賞淫刑,忠良慘禍","億兆離心"。
趙南星自小接受了封建正統(tǒng)教育,力主為政須"親賢臣"、"遠小人",提倡用正去邪。趙南星認為,"君子"(賢臣)在位則國家安定,天下的治、亂與君子的進用與否,即"君子之氣"的"伸"、"郁"有直接關(guān)系,所謂"天下之所以治安者,君子之氣恒伸也。而天下之所以危亂者,君子之氣恒郁也"。生活于明代后期,他對邪佞猖獗有更深刻的體會。他分析這種情況形成原因和危害說:"天下之亂,亂于容惡。容惡者,寬身保富貴之術(shù)也。人皆自容其惡,慮人之不容也,而亦容人之惡。自容而惡愈甚,人人互相容而惡日多。惡人多而善人少,善人必不見容,此孟子所謂率獸食人者也,天下安得不亂"。這是對明代后期邪佞當(dāng)權(quán)的揭露和控訴。趙南星認為,要使天下大治,就必須不容"惡",去"惡人",與邪佞展開堅決斗爭。
官吏的考核是辨別邪、正的重要依據(jù),是決定去取的基礎(chǔ),趙南星對之特別重視。他抨擊了當(dāng)時的考核不實,指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往往彼此勾結(jié),互相包庇,使考核徒為虛文,因此導(dǎo)致"賢奸雜用",朝政隳壞。為了保證考核得實,他提出,當(dāng)撫按考察后,"即將其所舉、劾,令河南道發(fā)單各道,一一細加咨訪,如考察之例";在吏部考功司、都察院河南道及吏科"各立薦舉簿一扇",每遇撫按舉、劾疏至,即記錄在案,以備對照,"濫舉必罰";內(nèi)、外官員"互相覺察","若有不公不法,通同故縱,以致屬下舉首、百姓告發(fā),俱當(dāng)連坐"。
在考核得實的基礎(chǔ)上,趙南星主張秉公澄汰。他在主持澄汰時,公開宣布:"事有益于國家,即所當(dāng)為。人有合于道義,即所當(dāng)與。本無可避之嫌"。對邪佞之臣,他堅決懲處,毫不手軟。早在任文選員外郎時,他就上《剖露良心疏》,所抨擊者,如左都御史吳時來、左副都御史詹仰庇、少詹事黃洪憲、給事中唐堯欽、御史蔡系周、孫愈賢等,"皆眾論不予者"。萬歷二十一年(1583年),他與吏部尚書孫鑨主持大計,"首黜所親都給事中王三余及(孫)鑨甥、文選員外郎呂胤昌,他附麗政府及大學(xué)士趙志皋弟皆不免"。天啟三年(1623年),他以左都御史佐主京察,以故給事中亓詩教、趙興邦、官應(yīng)震、吳亮嗣四人"先朝結(jié)黨亂政",置于"不謹"而黜之,"他所澄汰,一如為考功時"。對于正直之臣,趙南星極力推用。為吏部尚書時,他"益搜舉遺佚,布之庶位。高攀龍、楊漣、左光斗秉憲,李騰芳、陳于廷佐銓,魏大中、袁化中長科道,鄭三俊、李邦華、孫居相、饒伸、王之寀輩悉置卿貳。而四司之屬,鄒維璉、夏嘉遇、張光前、程國祚、劉廷諫亦皆民譽"。
趙南星的去邪用正思想和實踐,說到底就是打擊以齊(亓詩教、趙興邦)、楚(官應(yīng)震、吳亮嗣)、浙等黨為代表的邪佞之臣,引用以東林黨為代表的正直之臣,因而沒有擺脫當(dāng)時廷臣的門戶之爭。但是,由于東林黨人代表了維護傳統(tǒng)封建秩序的勢力,一定程度上又能反映廣大人民的利益和呼聲,因此得到當(dāng)時社會各階層的廣泛支持和擁護。邪黨人士則多屬貪贓無恥之徒,為百姓所恨,為公論所鄙。趙南星作為東林黨的首領(lǐng)之一,其去邪用正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代后期社會各階層的共同心愿,故而一時頗得好評。如,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京察后,"國論大快,謂二百年計典絕調(diào)"。天啟年間,他舉用名德舊臣,中外"忻忻望治"。不過,由于趙南星去邪用正實踐得不到皇帝的支持,而且直接觸犯了當(dāng)權(quán)者的利益,因此難以持久,并取得實效,趙南星本人也受到打擊迫害。前述上《剖露良心疏》后,給事中李春開"媚眾糾(趙)南星",趙南星被迫"引疾歸"。前述京察后,"政府大不堪",不久趙南星即坐莫須有之罪而斥為民。天啟年間,他廣引正人,"而小人側(cè)目",滋欲去之。給事中傅櫆遂以鄒維璉改吏部而"己不與聞","首假汪文言發(fā)難",劾趙南星"紊舊制,植私人",趙南星又被迫乞休。
三、改革官場作風(fēng)
明代后期,吏治敗壞是政治黑暗腐朽的一個重要方面。當(dāng)時,官吏們多置國計民生于不顧,任上胡作非為,官場中歪風(fēng)盛行。其一,是貪污之風(fēng)盛行。大小官吏為了滿足自己窮奢極侈的腐朽生活的需要,任上多恣意盤剝,大肆貪污,趙南星稱"今有司所在貪殘,上下雷同"。其次,是"干進"之風(fēng)盛行。為了謀求仕途升遷和得意,一些無恥之徒又用剝削來的錢財大行賄賂,籠絡(luò)上官,甚至公開求官乞爵。趙南星揭露說:"今之士人,以官爵為性命,以鉆刺為風(fēng)俗,以賄賂為交際,以囑托為當(dāng)然,以徇情為盛德,以請教為謙厚"。其三,重交際、忽政事之風(fēng)盛行。在法度廢弛的大背景下,官吏們多置政務(wù)于腦后,把大量時間花在交際上,政府行政效率極低。趙南星描述這股歪風(fēng)說:每天上午,盥櫛未畢,"客已到門","彼往此來,踵相隨屬";到了午時,交際完畢,然后入衙門,"以昏倦之余"料理公事,日日如此。
對于這些歪風(fēng),趙南星主張堅決予以扭轉(zhuǎn)。
趙南星主張嚴懲貪官污吏。他指出,官吏的貪污盤剝導(dǎo)致了社會矛盾的激化,"今士人一為有司,往往不期月而致富。問其所以,率由條鞭法行,錢糧經(jīng)有司之手,重收而取羨余,是加派無已也。有司之貪如此,民安得不為盜?小盜起,而大盜隨之,皆有司為之竿也"。因此,他提出要堅決剎住貪污之風(fēng)。在一份奏疏中,他建議:"以后穢跡昭彰者,撫按先行究問確實,而后具奏追贓","如有聽囑受賄、曲為庇護者,容臣等參奏重處,庶貪風(fēng)漸息,而亂萌可消"。天啟四年(1624年),有御史崔呈秀巡按淮、揚還,"贓私巨萬,穢聲流傳"。左都御史高攀龍"盡發(fā)其貪污狀",趙南星"議戌之","詔革職候勘"。趙南星主張對干進之風(fēng)加以遏止。首先,他提出禁止官吏間的行賄受賄,尤其是當(dāng)時盛行的饋送"書帕"之風(fēng)。明初,地方官入京,見長官送禮,具一書一帕,稱"書帕"。萬歷以后,隨著商品經(jīng)濟的發(fā)展和統(tǒng)治階級的腐化,地方官的進獻已改為金銀珠寶,但仍沿稱"書帕"。官吏們以書帕形式公行賄賂,數(shù)額很大,"自十二金而至一百,有至二百封者"。趙南星一針見血地指出,官員行賄的目的,無非是營求升遷,為自己謀取私利,所謂"人人皆為吏部,財能賈爵;處處俱是傍門,面皮世界,書帕長安"。他認為,"簠簋濫則彈壓輕",因此請"戒上官毋得受守令貢獻"。其次,他主張對乞官者加以嚴懲。其時,每當(dāng)吏部主管官員退朝,乞官者即三、五成群,"如墻而遮留之","講升,講調(diào),講地方,講起用。既唯阿矣,則又有遮留者,恒至嗌干舌敝而后脫","比至署中,則以私書至","不從則又為書切責(zé)之,以為違公論,必如所求而后已"。趙南星入主吏部后,"素疾其弊,銳意澄清,獨行己志,政府及中貴亦不得有所干請,諸人憚其剛嚴,不敢犯"。即使這樣,當(dāng)時還是有個別人要以身一試:有一給事為貲郎求鹽運司,趙南星即注貲郎王府,而出給事于外;知縣石三畏貪,夤緣將行取,趙南星亦置之王府,史稱"時進士無為王官者,(趙)南星不恤也"。
趙南星提倡官吏"以全力盡職業(yè)",改變重交際、忽政事的行政作風(fēng)。他指出,以精力充沛的午前交際,而以神氣昏倦的交際后理政,恰恰顛倒了國家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guān)系,是錯誤的。他首先在吏部進行改革。他與吏部四司官(文選、驗封、稽勛、考功)約定,"每日蚤起,即入衙門,至午后公事既畢,退食私寓,乃與知交往來","至于會推之事,亦欲蚤起入朝,及辰而散,以各營其職"。此外,趙南星還抨擊了官場中上官輕待下屬、地方官淫刑作威等不良作風(fēng)。
趙南星改革官場作風(fēng)的實踐取得明顯成效,一批貪污、干進之徒受到了懲處,一定程度地澄清了吏治,提高了行政效率。但是,趙南星也更為邪佞嫉恨。當(dāng)他與高攀龍議處大貪污犯崔呈秀時,崔呈秀投靠權(quán)閹魏忠賢,陰謀翻案,伺機反撲。不久,魏忠賢即矯旨責(zé)趙南星等"朋謀結(jié)黨",斥為民,尋戌代州。明思宗即位,有詔赦還,巡撫牟志夔為魏忠賢黨羽,"故留滯不聽歸",趙南星"終殞戌所"。趙南星既罷,昔日為其摒棄者無不拔擢,其素所推獎?wù)呗试馄娴湥?諸干進速化之徒,一擊(趙)南星,輒遂所欲"。趙南星的政治改革徹底失敗,他也為改革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四、健全官制
趙南星指出,政府機構(gòu)的殘缺不全,使封建國家機器難以正常運轉(zhuǎn),導(dǎo)致危亡。他以家庭為例說:"千金之家,必有綱紀之仆,令之召選群仆","群仆不備,則必有所缺","其家鮮有不敗者"。家庭缺仆則敗,國家缺官也難免衰亡,因此趙南星主張及時地選補缺官,健全官制。
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等事宜,在六部中職責(zé)最重。其四司官額設(shè)十五人,但天啟初僅有八人,"事多廢弛"。趙南星主吏部,"不得已而就近推補,命下,即時就道,依限而至。其遠而不能待者,亦就近調(diào)補"。四司官補齊后,趙南星仍覺不敷行政,遂上疏請增司屬,"起在籍之近者,不拘資序",部司郎中等官有賢能者,"間一調(diào)之,或一處二人,以為目前蛩蟨之助"。這個建議,也得到明熹宗的同意。對于詔書起用而不愿就職者,趙南星則催其赴任,力爭早日把封建國家機器納入正常運轉(zhuǎn)軌道。
趙南星催補缺官的努力在當(dāng)時起了積極作用。天啟初年,"眾正盈朝"、封建國家機器恢復(fù)正常運轉(zhuǎn)局面的迅速形成,不能不說與趙南星的健全官制實踐緊密相關(guān)。
趙南星對明代后期政治改革提出了一些富有見地的思想主張,并勇敢地付諸實踐,在當(dāng)時取得明顯的成效,對清明政治起了很好的作用,應(yīng)予以肯定。但是,也應(yīng)指出,趙南星在朝時間很短,且職僅至吏部尚書,所以他的政治改革基本上局限于整頓吏治,而對皇帝怠政庸懦、宦官專權(quán)等無能為力。他認識不到所有這些黑暗腐朽現(xiàn)象是封建專制制度的痼疾,徹底消除這些現(xiàn)象的唯一途徑是打碎封建制度,這反映出他的時代和階級局限,也是他改革失敗并為之付出生命代價的根本原因。趙南星的政治改革思想和實踐,在今天仍有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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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南星 - 參考資料
http://www.gaoyi.gov.cn/Yearbook/People/200807/154.html http://www.sjzonline.com/Html/sjzmr/2007-7/26/20070726560.html- 王穉登(1535-1612年),字伯谷,號松壇道士,蘇州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明朝后期文學(xué)家、詩人、書法家。 少有才名,長益駿發(fā),名滿吳會。嘉靖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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