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葉新 - 簡介
沙葉新,生于1939年,江蘇南京人,回族。國家一級編劇。中國戲劇家協(xié)會常務理事、中國戲劇家協(xié)會創(chuàng)作委員會副主任、中國作家協(xié)會會員、上海戲劇家協(xié)會副主席、上海作家協(xié)會理事、上海市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委員。主要作品有:話劇《假如我是真的》、《陳毅市長》、《馬克思“秘史”》、《尋找男子漢》、《耶穌·孔子·披頭士列儂》、《太陽·雪·人》、《東京的月亮》、《尊嚴》,喜劇《一分錢》、《約會》, 電影《尋找男子漢》,電視劇《陳毅與刺客》、《百老匯100號》、《綠卡族》等。沙葉新 - 生平例表
1957年入華東師范大學中文系學習,1959年開始發(fā)表小說,1961年畢業(yè)于華東師范大學中文系,后保送進上海戲劇學院戲曲創(chuàng)作研究班讀研究生課程。1963年7月畢業(yè)于上海戲劇學院戲曲創(chuàng)作研究班,同年進入上海人民藝術劇院任編劇。研究班畢業(yè),分配至上海人民藝術劇院擔任編劇。1965年發(fā)表獨幕喜劇《一分錢》,公演后頗獲好評。粉碎“四人幫”后,創(chuàng)作激情高漲。1985年-1993年任上海人民藝術劇院院長。沙葉新 - 生平軼事
沙葉新是寫劇本的,偶而有興,亦會過把戲癮。在電視連續(xù)劇《圍城》中,他演個肉頭肉腦的“四喜圓子”曹元朗,雖則沒有幾個字的臺詞,卻也令人忍俊不禁,極為討喜。為什么導演不讓他多講話呢?因為他是結巴(口吃),言多必失,要大出洋相。 沙葉新是南京人,少年有才,處女作《老鷹籃球隊》(小說)一炮打響,登上了上海才創(chuàng)刊的《萌芽》雜志。講一男孩特想打球,組織球隊,取名“老鷹”。因為他老是想贏,故而取其諧音。給一大工廠下戰(zhàn)書, 為了炫耀文采,結語是“祝你們好高鶩遠!”工廠派出的球隊,竟由退休工人組成,小男孩的老爺爺在里面打主力。祖孫較量,,笑料百出,那時,便顯示出他非凡的喜劇天賦。
在現(xiàn)實生活中,沙葉新也是“大活寶”、喜劇人物。最有趣是他第一次找女朋友,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一個長辮子的高個女孩;沙葉新本身較矮,不敢仰視。兩人一同逛了玄武湖,走出園門,女孩要方便一下,叫沙葉新在報廊前等候。沙葉新在小攤上買了包苞米花,一邊吃著,一邊看報。眼睛近視,湊得近了些。似乎覺得,廁所那邊走來一位高個子姑娘,亦是齊腰長辮,也來看報。他便把苞米花遞了過去,那姑娘對他笑笑 ,拈了幾粒送進嘴里。兩人邊走邊談,說說笑笑,到了鼓樓。沙葉新殷勤地說,小丁,我索性送你回家吧!那姑娘驚愕地說,送我回家?還得坐火車呢!再說,我姓莫,不姓丁,剛從徐州出差到南京,還要住上好幾天,事情沒辦,怎么就能回家呢?
沙葉新大叫一聲,錯了!他目(莫)不識“丁”,把丁姓的女朋友還丟在玄武湖那邊呢!趕緊回頭去找,唉,哪里還找得到喔!沙葉新和文友們說到這里,他的妻子江嘉華正好來給客人續(xù)水。老沙立即來個力挽狂瀾,順便畫龍點睛:幸好我目不識“丁”,否則哪能找到如此賢惠的好老婆啊 !
江嘉華是名普普通通的小學教師,長相亦平常,沙葉新故意避免了“漂亮”兩字。有人不解,他那劇院里美女如云,為何不找個女演員結婚呢?沙葉新回答說,姓沙,心不傻,挑老婆得看重實際、推崇實效、講究實惠。自身矮胖,屬三等殘廢,老婆太招搖、太惹眼、太出眾,放在家里不安全,走在路上不登配。如今,老婆把我喂得健健康康、結結實實的,亦應飲水思源、長肉感妻!
沙葉新訪問美國,有記者非要他回答,美國好,還是中國好?他說,美、中都好,都有不足之處,我們不是有句成語解釋了這一現(xiàn)象嗎?這就叫“美中不足”。
沙葉新說,別人喜歡“惡作劇”;他與人為善,偏要“善作劇”。特請毛澤東的秘書李銳寫一匾額,懸于書房:“ 善作劇樓”。
他給人的名片也很特別,一幅自畫像,上書: 我。沙葉新,上海人民藝術劇院院長(暫時的)、某某主席、某某委員、某某理事……(掛名的)。劇作家(永久的)。
沙葉新 - 自我評價
在《沙葉新小傳》中作者是這樣自我評價的:“我,沙葉新,曾化名少十斤。少十斤為沙葉新的右半,可見本人不左;砍去一半,也不過少十斤,又可見我無足輕重,一共只有20斤。我于1939年出品,因是回族,曾信奉伊斯蘭,且又姓沙,可能原產(chǎn)地為沙特阿拉伯,后組裝于中國南京。本人體形矮胖,屬三等殘廢,但我身殘志不殘,立志學習寫作,一回生,二回熟,百折不回;簞食瓢飲,回也不改其樂,終于使我忝為回族作家,但我不知我這回族作家的作品是否能名符其實地令人回味無窮。1957年我僥幸地考入華東師范大學中文系,1961年我意外地被選送到上海戲劇學院研究班深造。1985年我身不由己地擔任上海人民藝術劇院院長,1991年我又己不由身地掛名為上海戲劇家協(xié)會副主席。作品以劇本為主,多有爭議,得過獎,也挨過批。編劇以前叫作劇,指九天以為證,我決不是惡作劇!
沙葉新 - 侵權案
1998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沙葉新編著的《尊嚴》一書,書中收入了沙葉新撰寫的13篇反映留日青年生活的作品和劇本以及近20篇對沙葉新文章的批評和信函,其中包括老教授于宗翰發(fā)表在《聯(lián)合時報》上的《我對旅日青年如是說》一文。于宗翰認為沙葉新以及出版社的行為未經(jīng)他本人同意,屬于侵權行為,于是向法院起訴。被告沙葉新及其出版商則辯稱,《尊嚴》一書在收錄于宗翰的文章時,注明了作者的姓名、文章名稱等,屬合理使用。
法院審理認為《尊嚴》一書對原告于宗翰文章的使用已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圍,該書不是沙葉新的專著,而是一部編輯作品,在書的封面上卻寫明“沙葉新著”,又未在目錄中表明附件作者的姓名,而僅在每篇附件后表明作者的姓名和作者出處,這是不適當?shù)。認定被告沙葉新和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人民出版社在未經(jīng)原告于宗翰的同意下,擅自使用其作品,構成侵權。
2001年8月沙葉新、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人民出版社應向原告于宗翰賠禮道歉,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1000元。